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

| 巧绵

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即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十篇,希望大家喜欢。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1

最近物业公司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

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确立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

坚持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三、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四、要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努力提高公司员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在全体员工中大力宣传宪法知识,使全体员工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员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要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活动

我们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员工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班组活动,党小组活动,专题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体员工要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物业的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努力把物业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好。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2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这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3

什么?宪法?听起来这么高大上的东西,和我们有什么关系?直到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却让我明白了看似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的宪法,竟然与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是如此息息相关,而且是触手可及,无处不在。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爸爸带我到市民中心散步,在B座一楼大厅,我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小型新华书店——由十几个柜子构成的开放式书店。第一个柜子上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堆小红本,封面上赫然写着两个烫金大字——宪法。对了,李老师不是布置了一个关于宪法征文的自主作业吗?不如乘此机会看看这位高大上的法律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红本书的封面,看到目录才知道宪法是由序言和四大章组成,共一百四十三条。爸爸看我有兴趣,不失时机地开始“上课”:“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老大”,其它所有法律都是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制定的,因此也叫‘五四宪法’……”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宪法还真的和我们密切相关呢!

譬如,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这不就是说偷东西是犯法的吗?由此我想到前几年的一件事,出于好奇我在家门口的超市里偷偷拿了一把小锁回家玩,在爸爸的追问下我才说出实情,“小时偷针,长大偷金”,爸爸非常严厉地批评了我,并去超市归还了锁,至今想起来我都有点害怕和后悔。

再如,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奶奶信_,周日经常要走很远的路去教堂。而我偶尔会和她争辩,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上帝,你们那是迷信,不讲科学。今天看了宪法的规定,看来今后我应该尊重奶奶的信仰自由,不应该和她老人家争辩了。

还有,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不受侵犯、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由此,我联想到一些新闻或听到的故事,譬如强悍的学生欺负同学逼迫人家下跪、贫困地区有的父母强迫孩子外出打工赚钱不让他读书、执法人员非法进入别人家中搜查……其实,他们这都是在犯法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这把强大的伞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社会家园吧。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5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素。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6

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丘北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这个主题,在全县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宪法法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党规党纪意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开展宪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防艾、非法集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反假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工作总结。

三、采取摆摊设点、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展示法治宣传展板、播放法治宣传影像、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上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各部门和各类媒体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载体,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各级各部门及12各基础司法所组织本单位志愿者5-10人,统一着装,印制、宪法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深入本单位志愿者网格化服务区域内的社区、景区、小区、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和各乡(镇)农贸市场,采取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六、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意识。

七、县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活动期间,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电视台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增强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7

在全区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x个国家宪法日。西藏自治区普法办高度重视,周密动员部署,认真安排落实,紧扣“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主题,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普法办及时逐级请示汇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何文浩同志对活动主题及活动要求做出重要指示。为更好开展“12·4”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普法办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于11月28日联合区宣传部、区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藏司字〔2016〕344号),制定《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一条街”活动的方案》,对全区“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进行合理安排部署。

(一)明确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活动主题,围绕宪法宣传这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各项维稳措施,不断增强全区各族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工作措施。要求各级普法办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12·4”当天,在党政机关所在地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各地市、各单位结合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充分发挥便民警务站、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普法讲师团的职能作用,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声势和影响。

(三)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12·4”系列宣传活动,专题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将“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与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色,形成“统一主题、部门协调、细化方案、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主题鲜明,活动形式多样

全区各级普法办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服务自治区、市(地)、县(区)中心工作大局,结合“法律七进”要求,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升级形式、明确重点,突出亮点、改进方法,通过部门联动、团结协作、全力配合,迅速掀起宪法宣传活动的高潮。据不完全统计,“12·4”系列活动期间,全区共2600余家单位参与、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万余份,展出展板10000余块,受教育群众近110万人(次),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宪法意识日益深入人心,活动效果明显。

(一)狠抓集中宣传教育。12月4日,自治区、各市(地)、各县(区)均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一条街”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以现场法律咨询、播放视频、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作为主要宣传形式,向各族干部群众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活动当天,全区共发放宣传资料12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近70万人(次),接受现场咨询群众15000余人(次);自治区、各地(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亲临宣传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对集中宣传活动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二)突出重点对象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提升建设法治西藏、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日喀则市普法办举办“法治政府”专题法治讲座,以项目涉及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为切入点,讲述了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全市69家机关单位共计300余人参加;自治区质监局举办宪法知识竞赛,组织全区质监系统22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有效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基层宪法宣传工作力度。“12·4”系列活动期间,我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积极利用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和便民警务站等载体,在农牧区群众、寺庙僧尼和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全区5464个驻村工作队、1700个寺庙管委会和698个便民警务站全部参与到活动当中,极大提升了活动实效。林芝市普法办联合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劳动、民宗、民政等部门,抽派普法宣传骨干组成法治宣讲组,深入寺庙、企业及残疾人家中,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阿里地区普法办利用举办首届冬季畜产品交易会契机,联合工商、国税、物价、安监、药监、检察、法院等部门,在交易会现场连续5天举办集中宪法宣传活动,有效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12·4”活动期间,全区各级普法办积极协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按照“谁主管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重点,在各行业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检验检疫局将宪法宣传教育与推进边贸工作有机结合,12月份在全区各大民航机场、边境口岸,采取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将宪法知识融入行业法律法规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气象局以企事业单位、农牧民和青少年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以《宪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为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宪法法律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

三、载体丰富,活动覆盖面广

活动期间,我区坚持从实际出发,突显地方特色,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渗透力。

(一)开辟网络宣传专栏。利用西藏新闻网、西藏普法网、普法微信、手机APP等各级普法网络平台,开设“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专栏,以公益广告、动漫、Flash、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区各类活动情况,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12·4”活动期间,昌都市各级普法办在网信昌都、怒江新潮、微洛隆、网信卡诺、神奇的八宿、善妙芒康、网信贡觉、藏东察雅等APP中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宪法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二)举办专场法治文艺演出。以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为出发点,打造颇具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将宪法法律知识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宣传活动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林芝市白朗县司法局邀请当地“塔布民间艺术团”,自编、自导各类法治文艺节目,采取传统歌曲、舞蹈、小品等形式,为当地农牧民群众献上一场丰盛的法治盛宴。

(三)组织深度宣传报道。自治区普法办主动作为、提早谋划、积极协调,组织区内各大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刊开辟专栏,对全区“12·4”系列活动进行了全面持续的宣传报道,掀起了宪法宣传教育的高潮。“12·4”期间,cctv新闻、西藏电视台对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西藏人民广播电台、都市生活广播、藏语广播对活动进行持续报道,西藏日报头版专题报道,中国新闻网西藏频道、西藏新闻网等相关媒体也进行了相应报道,各市(地)主要媒体也结合实际情况,开辟专栏,多角度报道“12·4”系列活动,扩大了覆盖面,增强了渗透力,切实提升了活动实效。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8

一、开展“宪法进机关、进校园”主题学习宣传。

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活动,局机关和各学校严格按照“四个一”活动要求,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座功能,邀请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深入机关、学校讲好一堂宪法课;机关干部、教职工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宪法》体会,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效果;结合工作需要把学习宪法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了一次学习宪法交流座谈活动;为教职工配发了一本学习宪法宣传资料,确保宪法学习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师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习宣传宪法在教育系统深入实施,推进依宪治国和依法治教有序推进。

二、开展“尊、学、护、用”宪法主题教育。为培育全体师生的法律信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尊宪法、学宪法、护宪法、用宪法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学习宣传“四纳入”:一是将宪法学习纳入教育工委(教体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学校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开展经常性地学习交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教育问题。二是将宪法学习纳入教职工年度学法考核中心任务,通过学习、考试,了解教职工掌握和运用宪法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三是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教育系统各类主题培训内容,确保宪法内容进课程、见行动。四是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宪法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引导全体师生准确掌握宪法等法律知识、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三、不断丰富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内容。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来,通过校刊、广播、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开辟学习宣传宪法专刊专栏,持续开展宪法等法律学习宣传。先后组织“小手拉大手,学习宪法一起走”系列活动,围绕宪法的重要作用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的重大意义,开展“我谈宪法”主题交流和“学宪法、用宪法”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大力推动宪法进校园活动,在校内外、展厅、橱窗摆放宪法文本、悬挂宣传横幅,免费向学生赠送宪法和法律宣传手册、知识卡片、宣传挂图等,充分利用图书室、读书角和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告示牌等设施开展宣传,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二是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的校园文艺节目、小小法律宣传队等鲜活表现形式,以通俗易懂、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广泛宣传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三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走出机关、校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法律咨询,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和食品安全法、禁毒法、环保法等专项法律宣传,深入推进“法治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不断加大对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的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开展,全体师生感受深刻,认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全面加强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以此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作学习中大力宣传弘扬法制精神,促进教育系统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新风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和小公民,共同营造和构建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9

在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乡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按照根据上级《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村、各部门、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乡党委、政府就制订了《长青乡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对全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乡党委、政府专题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12月4日,由分管政法领导组织综治、司法、派出所、规划、土地、计生、林业等部门在松柏桥街上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216人次。

2、书写张贴标语22条,散发传单200余份。

3、各村、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结合自已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各村还利用广播进行宣传,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特点,大力宣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三、围绕主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乡紧密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创造普法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支持,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教育,全乡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辖区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全乡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呈现出了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制局面。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10

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我园按照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统一要求,精心部署,扎实工作,面向广大教师和幼儿,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坚持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普法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在认真抓好教师、家长和幼儿法制教育活动中,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了我园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增强了幼儿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个浓厚的学法、守法的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开展情况

我园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活动,园长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1、营造一种浓厚法制宣传氛围

悬挂“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宣传横幅,开展“我是小小法制宣传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营造一种浓厚法制宣传氛围。

2、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

每班开展一节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如《遵守公共秩序》、《预防陌生人》、《意外来了怎么办》等等,运用游戏、故事、谈话等活动,把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之中。

3、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活动。

各班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召开一次班会,如《我会保护自己》等对幼儿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幼儿做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4、组织一次全园教师学习宪法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和考试,让广大教职员工通过学习,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深入认识。教育广大教师员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用法律的武器自我保护,不断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5.组织教师参加一次网络答题活动。

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率达到。

6、开展一次面向家长的普法宣传活动。

利用校园广播播放以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以《大手拉小手增强自我保护培养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平安兴隆宣传手册》等途径,多角度的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增强家长的守法、用法意识,从而让法律走进每个家庭,让知法、守法的家长成为孩子们身边最直接的榜样与表率,达到向幼儿言传身教的目的。从而形成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律、安全、道德教育格局。

总之,通过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不但在广大师幼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教能力,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以新的姿态,新的措施开展明年的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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