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颁布40周年主题活动征文

| 宋佳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团绽放,愿我们在宪法的保护下快乐的成长,幸福的生活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宪法颁布40周年主题活动征文范文,欢迎参阅。

宪法颁布40周年主题活动征文

宪法颁布40周年主题活动征文(篇1)

小时候,我觉得法离我们很遥远,觉得法是高高在上的,是虚无缥缈的。但法却时时刻刻地保护着我们。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觉得你很舒适,那是因为有很多的人在默默地服务;如果你很安全,那是因为有很多人在默默地保护着你。而法也正是如此。

法时时刻刻在你身边。

就比如说,我们不论家境,如何都能上完初中,这就是《义务教育法》条例;阻止父母,老师对我们实施体罚,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别人不能随意看你的信件,这是《宪法》条例;别人不能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你的名誉,这是《民法通则》条例……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会替你斩除一切对你造成损害的事物。如果你触犯法律,法律也不会留情。

我们国家有一句俗话:“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是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人们的生活就没有条理。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法制的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宪法颁布40周年主题活动征文(篇2)

2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公布后,各地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大家认为,对宪法进行修改,符合国情,符合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实际,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

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宪法颁布40周年主题活动征文(篇3)

“多一点法律知识,少一点人生迷失”。法律是一个天平,它是公平的,但也是残酷的。在它面前,任何不道德、违法的行为都会受到严厉惩罚。接下来,我给大家讲几个法制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顽皮的孩子,一天他跑去别人家玩,结果回来时下起了雨,那户人家便借给他一把伞。第二天,那个孩子把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自从那次以后,他便一直喜欢干顺手牵羊的事情,还沾沾自喜,告诉家里人,家里人非但没有责备他,反而夸他“聪明能干”。长大后,他变本加厉,整天游走在法律边缘,终于锒铛入狱,他后悔莫及。他的家人来看他,他不但不感谢,反而破口大骂家人从小不管教他,才使他走上不归路。

学法守法,不仅在我们身边,更体现在伟人身上。

有一次,周恩来总理要去北戴河,可他不认识路,这可怎么办呢?旁边的工作人员见状,给北戴河文化馆打电话,说有位领导要借世界地图和其他书籍。接电话的小伙子回答:“图书不外借,请他自己来。”这时,外面正在下雨,周总理便冒着倾盆大雨来借书。小伙子一见到周总理冒雨来借书,心里惭愧极了。周总理笑了笑,和蔼地说:“这不怪你,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嘛。”

是的,法律是那么陌生,却又是那么的如影随形。它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监视着我们,督促着我们,更在保护着我们。

法律,你是公平的!

宪法颁布40周年主题活动征文(篇4)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宪法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以前,我们班里老是有人少东西。有一次,我的钢笔突然“失踪”了。这可把我急坏了,因为这是姨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我哭着去找老师……

上课了,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你们现在还小,觉得拿点文具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坏习惯一旦养成,会影响你们的未来,你们的一生。请同学们把‘捡’到的文具还给‘失主’,知错能改,还是好学生。”从那以后,我们班再也没人少过东西了。

今年暑假的一天夜晚,我们一家三口正在门口乘凉,忽然一阵急促的叫喊声由远而近,“抓小偷,抓小偷。”不一会儿,只见一群人怒气冲冲,提着木棍、锄头边喊边追。小偷像无头苍蝇到处乱窜,情急之中,纵身跳进了一人多深的池塘里。小偷游到东,大伙追到东,小偷游到西,大伙追到西。在池塘里游了很多圈,小偷始终上不了岸。眼看小偷体力不支,身子慢慢往下沉。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村主任赶到了。村主任高声劝大家:“大伙别追了,快让小偷上岸,如果出了人命,你们要承担责任的。小偷固然可恶,但他也是有人权的,法律会惩罚他的,让我们把他交给派出所。”说完,村主任从附近找来一根长竹竿,让小偷抓住竹竿一头,把他拉上了岸。上岸后,狼狈不堪的小偷喘着粗气,对村主任感激涕零。

知法守法的村主任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这一晚的经历也让小偷刻骨铭心。其实,在我们身边,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闯下大祸、酿成悲剧的事例不胜枚举。我们青少年,要从小学法、知法、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才不会走上歧途,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让宪法走进你我,让我们与法律同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宪法颁布40周年主题活动征文(篇5)

宪法是中国的根本大法,是大部分法律法规的母法,更是中国法律的重要组成。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向所有中国人宣告宪法最高、最严的地位,也是所有党员必须遵从和守护的根本法。

法是在新时期社会治理主要依据。是法,让根植于百姓内心几千年的“人治”思想逐步转变成“法制”观念;是法,维系着社会公平,保护着人民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进行惩处,彰显公平正义。作为党员干部,要懂得法律,更要做到守法、敬法、不违法。

敬法是做事保障。“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是法的约束让社会有了规矩,缺少了规矩,社会也将混乱一片。设想一下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对待犯罪行为没有打击措施的社会,大街上到处充斥着暴力而无人问津,是多么可怕而没有安全感。对待法律,我们应该心存感激,也应该心存敬畏。感激法律赐予我们公平安定,敬畏法律红线,坚决不去触碰。

守法是做人根本。“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法律一方面是约束,另一方面也是指引,规范人们行为,告诉大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守法是让自己不受到法律处罚的唯一方式,也是让自身获得精神自由的必备前提。随着时代和科技发展,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历经无数人的思考和实践后,法在不断自我革新中,填补了以前的空白,营造了更公正、更公平的社会氛围,也让守法人获得更大程度的自由。

违法是堕落源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现在社会机会很多,诱惑也很多,面对诱惑的抉择,往往能折射出一个党员干部的意志力和原则性。违法就像背了炸药包,一开始的小违法,就宛如点燃了导火线,不能及时制止和叫停,等到“爆炸”的那一刻,就后悔莫及。时刻的警醒、不停的反思是阻挡违法观念侵蚀的秘方,当我们看到一次次的犯罪浮出水面的时候,殊不知是沉淀了无数违法后的必然结果,只有杜绝了第一次的侥幸,才能从源头上杜绝犯罪的开始。

宪法颁布40周年主题活动征文(篇6)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一片大海,给人威严而又不可侵犯的感觉,它是最大的一种规矩,也是最重要的审讯。

法律从人刚诞生就结下了不解之缘,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刚蹒跚学步时,就懂得“不闯红灯”,长大还能主动挽扶跌倒的小孩或过马路的老人,虽然只是很小的事,但我相信“点滴就能汇聚江河”。

反之我们要远离网瘾更要远离毒品,当他们在人心中达到一定位置时,就会渐渐不满足时间与数量的限制,在没有钱的情况下甚至会去偷、抢。古人曾说过“小偷针,大偷金”。“小时偷一滴油,长大偷一头牛”。善既可汇百川,恶亦能成急流,不要等酿成大祸才去挽回。

身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要为社会上贡献自己的力量,但宁为尘土化春泥,不做蛆虫食腐生。或许我们不能站在台上去维护正义,但也能在暗处照亮一丝光明。

我小时不知梦想是什么。但我爱阅读,在看到因法律意识丧失而为非作歹让人家破人亡,或触犯法律责任的故事时,我希望世界能够和平。现在我虽然有了真正的梦想,但那个法律、和平的心依旧没有散去,其实每个人其实都是一条生命之鱼,生命之鱼,游于良知之水,才能使短暂的人生绚丽璀璨。

梦一场雪舞纷飞,梅花依旧,画一幅万家灯火,不见归人。许多家庭亦为如此,失去温暖的爱,或许也会忘记法律吧。我想,我们在学习法律的同时,也应该然更多人有权力去行动。

我们都在漫长的时光里学会长大,我们都在蹉跎的岁月里独自消亡,在这里有限的时间里,我们应该把“宪法”二子铭刻于心底,它伴我们成长,但不会随时间死亡,它是生命存在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只是一句话,更是一个努力的成果,一个庄重的誓言。

因为有星,夜才不会黑暗;因为有天,海才一片蔚蓝;因为有梦,生命充满期盼;因为法律,人生更加绚丽,世界更加美丽,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宪法颁布40周年主题活动征文(篇7)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按照学校的要求,我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一是确立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矗。

(二)、以民为本。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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