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教育日心得及感悟
全国安全教育日心得及感悟怎么写你知道吗?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既是非常重要却又容易令人忽视,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一起来看看全国安全教育日心得及感悟,欢迎查阅!
全国安全教育日心得及感悟(精选篇1)
冬季来临,气温骤降,为了更好的确保在冬季期间取暖安全,在10月20日下午第一节课,我们班开展了冬季取暖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我受益匪浅。
取暖中使用最多的是煤炉了,煤气中毒通常是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无色无味,比空气轻,不给人们任何的准备,会来个突然袭击。在密闭居室中使用煤炉取暖做饭,由于通风不良,供氧不足,如果不及时的安装风斗,或安装风斗不正确都会导致煤气中毒。使用燃气热水器,通风不良,洗浴时间过长,会导致中毒。
如果煤气中毒,把受害者以最快的速度抬出中毒现场,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患者应该安静休息,避免活动后加重心肺负担及增加氧的消耗量。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到现场急救病人。给受害人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病情稳定后,到医院检查,避免后遗症。
如果用暖气的,定时检查暖气管是否漏水,漏水及时修理,避免出事。
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我提高了安全意识,掌握了冬季取暖安全知识,预防冬季取暖事故的发生。
全国安全教育日心得及感悟(精选篇2)
12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
新安法亮点颇多,如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加、完善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等在内的15项法律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10项法律制度,强化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等10项法律规定。
良法已备,善治何行?要使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落地,就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按照这一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需要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计划等制度和执法程序。同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的探索,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十二字方针”,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安法进一步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和监管职责,并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供民爆物品、停产停业等必要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三个必须”,就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镇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新安法从立法层面明确了镇街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确立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新法颁布三个多月来,各单位宣传活动精彩纷呈,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开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普法的过程任重道远,普法宣传须持续加力,要在公民心中树立起崇尚敬畏法律之心,建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秩序。
全国安全教育日心得及感悟(精选篇3)
这次的生命教育活动,使我学到了许多关于生命的宝贵的知识,也引发了我的许多感慨。
生命不能彩排,只有一次精彩。有人曾作过这样一个比喻:生命就像数字“1”,而财富、地位、名誉等种种其他事物都是“1”后面的“0”。只有有了生命的数字“1”,后面的“0”才能有意义;如果没有了生命的数字“1”,后面的“0”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这个例子,足以说明生命的重要性。然而现实中,却有许多人缺乏对生命应有的尊重与热爱。现在的人们不知道“生”之所以宝贵,因此不懂得尊重生命,爱惜生命。
生命,就是永不熄灭的思想。一个没有思想的生命,就像一具行尸走肉一般,生不如死。周国平说∶“人的高贵在于灵魂。”一个人生命的价值,是用他的思想深度来衡量的。
生命,就是永不熄灭的希望。一个没有希望的生命,只会不断地堕落再堕落。霍金全身只有三个手指头能移动,但却是世所公认的大科学家。他之所以成为世所公认的大科学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在残酷的困难面前不放弃自己的希望。
生命是卑微的,生命是伟大的。生命是短暂的,生命是永恒的。生命是脆弱的,生命是坚强的。生命是堕落的,生命是崇高的。生命是无意义的,生命是有思想的。所有这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对待生命的态度。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生命,升华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更加多姿多彩吧!
全国安全教育日心得及感悟(精选篇4)
说到安全,这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字眼啊!但凡有一点儿的疏忽,就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命,迷路走失,交通事故,高楼坠落,校园暴力,绑架勒索等等,由于我们的天真无邪与无知,这些危机随时都围绕在我们周围。我们都有爱自己的家人,一旦危机发生,就会给整个家庭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与损失。
针对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不安全,我们必须时刻防范着,因此,安全的'意识是十分重要的。使我们跨出自我保护的第一步。
但是仅有安全的意识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要学会正确的处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远离危机,培养我们抗拒各种危险诱惑的自制力,是我们必备的防范武器。
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多少社会新闻和实际案例都充分说明做到安全并非易事,这些血与泪的经验教训让我们在脑海中形成了安全的意识。远离恐慌,拒绝暴力,真正学会自我保护是每个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通过观看小学生安全教育知识视频了解到,很多关于安全知识的小常识。有很多事儿都要从我们身边做起,从小事儿做起,从小养成安全第一的好习惯。体会如下:
一、在家里
1、寒假期间在家要听从父母的话,不在家胡闹。不攀爬窗户、栏杆、防盗网等。
2、不乱使用液化气灶,不随意开关煤气开关。
3、不随意触摸接电装置、插头等,不随意动用家用电器,在家人指导下使用家用电器。
4、看电视要有时间观念,不常看,不长时间看,注意保护眼睛。
5、在家长的指导、监护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儿。拿碗、拿筷子、自己吃饭等
二、在公共场所
1、不随意乱扔果皮纸屑,乱丢垃圾等。所有垃圾分类丢入垃圾桶里。
2、爱护公共设施,花草等。不随意践踏草坪等。
3、不在公共场所戏耍打闹。
4、不在公共场所攀爬公共设施。
5、不随意损坏公共设施等。
三、在马路上
1、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走路靠右行,靠边行走。
3、不在马路上玩耍,打闹。
4、学习观看信号灯,黄灯站,红灯停,绿灯行。
5、在马路上注意避让车辆,保护自己人生安全。
通过各种安全知识学习,强化自己的安全意识,使自己从小养成一个懂得安全重要性的好孩子。注意爱惜、保护自己,做到安全第一。
全国安全教育日心得及感悟(精选篇5)
鲜花盛开的春天来临了,我们也迎来了20__年3月30日——第20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到来。全国各地的学校及有关新闻栏目都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这次安全教育,我学习到了许多安全知识。我知道了在踩踏事件中,最易受伤的地方是头和胸腔,所以要用肘力量交叉保护头部和胸腔;我明白了在儿童意外死亡事故中,交通是排在第一位的。通常情况下,是3点疏忽造成的:
1、儿童在过马路时没有提高警惕意识;
2、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超速或注意力不集中;
3、儿童在乘坐汽车时没有坐安全座椅或没有系安全带。
只要做好了这3点,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
通过这次学习,我还学到了一首踩踏事故中避免儿童伤亡的一首小诗:“人多拥挤易踩踏,认清出口顺序走。人被推挤先护胸,弯腰提鞋万不可。一旦摔倒莫惊慌,保护头部卷身体。”
在造成青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案例当中,交通事故、溺水、猝死、坠楼坠崖、热液烫伤都是非常普遍的。所以,我们要保护好自己,不要出现危险行为。
教育部基础一局王定华局长说:“学生安全,至关重要。生命不保,何谈教育?何谈发展?何谈幸福?希望全社会的人,都来关心学生的安全,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呵护年轻的生命。为他们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我为此欢欣鼓舞,因为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