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生活的美文

| 小龙

校园的春景是多么迷人、美丽啊!暖风习习、花香缕缕,醉人的春意使我陶醉,暖风佛面,轻轻地卷着校园的美丽。为帮助大家学习方便,小编收集整理了校园生活的美文5篇,希望可以帮助您,欢迎借鉴学习!

校园生活的美文(篇1)

中秋的时候我回了一趟老家,小镇很萧条,几乎只剩下老人。我在菜市场门口打包各种特产的时候听到了一声尖叫,然后我看到了杨妈妈。她惊喜地看着我,又惊喜地不顾我的回答自顾自说,所以我知道了杨家乐结婚的消息。她对儿媳妇的评价是--很会照顾人,她煲的汤,把儿子的身体都养好啦。

我赶紧也狗腿地说那太好啦,恭喜恭喜呀。却果不其然地迎来了杨妈妈的手,她摸着我的手说,小七啊,别折腾了,好好成家吧。

我顿时很丧气,怀着长辈的期望慢慢往家里走,过了一会儿我收了到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我妈说你回老家了,你,过得还好吧?

我并没有回。

一二三四五六七,有多少年过去了呢。

1

2006年7月12日下午,下大暴雨。我坐在门口的屋檐下,没带钥匙。杨家乐,你提着一把黑色的大伞笑盈盈地跑下楼来,坐在我旁边。我得承认,那天我的情绪特别亢奋,雨点溅湿了我粉色的小背心,微微露出里面老土的奶白色胸衣。我发现你的耳朵红了,然后迅速地蔓延到脸颊。你问我是不是报了华工,我眯着眼睛说,是啊。

你就傻兮兮地笑了。

事实上,我对你说了谎。

我偷偷填了北京农业大学的动物营养和饲料,多么令人匪夷所思的专业,后来我才知道,它有个俗称叫养猪系。当然我并不是脑子进水热爱上这个离奇的行业,只是隔壁班的那个帅哥的四个志愿个个都在北京,算算我的分数,刚好和这个擦边。我知道杨爸爸杨妈妈早就打通了华工的一切关系,只等着我们两个青梅竹马顺利入学,可是,杨家乐,你的愿望一定要落空了,谁叫苏七里堕入了情网呢?

18岁,一个不够好看的女孩更愿意选一个能够满足虚荣和足够拿来炫耀的漂亮男孩做男朋友。

然而,事情没能让我如愿。帅哥果不其然地去了北京,而我,一不留神被提前批录取,莫名其妙地进了政法的公安学院,宿舍离你的学校五个站。事实上,我并没有因为如此便利的距离就和你惺惺相惜,相反,除了跟你骗吃骗喝外,我在你来看我的时候一次次地放鸽子。你用一个人的生活费喂饱了两个人,而我,却用攒了两个月的生活费去了北京。

杨家乐你善意的提醒,过犹不及,多保护自己。

但我才不在意,我怕什么啊,我青春无敌,我英勇无敌,我忍者无敌。

校园生活的美文(篇2)

我回到了家乡,一个北方的小城。小城里有我的亲人,无论我怎样在路上兜来兜去,最终回到的还是这里。

母亲说,她无力为我铺平人生前行的道路,但她可以为我守着一个温暖的家。任何时候。

还是那座老院子,和我走的时候没有两样。还是那么老旧,老得就像母亲额头上的皱纹,像她头上的白发。目光停留在青砖瓦檐上,我想掀开我离开日子里老院子的生活。然而,不知是我的眼皮沉重的无力再支撑憔悴的目光,还是母亲孤单的日子过得太沉重,我站在母亲面前时,眼前已是一片黑暗。

走回家的这段历程,就如同跨越了千年。我将命里的无缘留在那个世界,那个只有莫然的世界。现在,我要面对的,是母亲和我的世界。它温馨、温暖,但它不会再有谁出现,不会再有。

我醒来时,看到母亲垂泪的背影。她对着那张让我只知其人却不知人在何方的照片。母亲又在思念父亲了。从我懂得母亲脸上的忧伤开始,这样的情景便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母亲的命运也成就了我的命运,而且,我继承了母亲眼里一部分忧伤。这忧伤里,有母亲,有父亲,还有自己。

也许,我与莫然的这段无果的爱情,也和这忧伤有关吧!没有人知道,一份安全的情感在我的心里是多么重要。母亲很少说起父亲的事情,连生死都没有确切地说起过。我不愿提及母亲的忧伤,不管生死,总之,我们的世界里没有父亲。然而,我在母亲淡淡的忧伤的眼眸里,看到的是失望和一些我不懂的迷茫。

母亲转过身看向我,她眼角的泪还没有拭净。我心疼母亲。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会让母亲守候一生。做为一个曾经医术超群的女人,她明明可以有一个幸福的人生,为何要独守寂寞?很多时候,我以为是因为我。母亲对我的爱是炽烈的,天下所有孩子得到的爱都不及她对我付出的一分。正是这样的爱,让我变得自私,独我。

母亲却从不认为这是我的缺点。她总会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看着我,什么也不说,只是目光随着我的影子转动。后来她说,我身体里的血液,让我拥有了太多父亲的影子,如果没有我,她不知如何活下去。她看着我的时候,是她最幸福的时候,就像父亲在她身边一样。

我不知道这是母亲的悲哀,还是她的幸福。我代替不了父亲,我就是我,我能给她的只是一个女儿的陪伴,还有不尽的烦忧,就像现在。

我躺在床上,从母亲的眼睛里,我看到自己的憔悴的样子,像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正等待着死亡。如果我死了,母亲会更加孤单,如果我死了,父亲就真得在母亲的眼里彻底的消失了。我活着,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母亲,为了这二十几年来的相依为命。

不要这样折磨自己好不好?母亲抚摸着我头上的乱发,她纤细的手指从我的脸上滑过,带着淡淡的草药的味道。我用力地嗅着空气,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中药味,我曾以为那是母亲身上的味道。

我不懂母亲为何这样说。但是,眼泪没来由地流了下来。从哽咽,到低低地啜泣,到掩面痛哭。母亲的手一直没有离开我的手,紧紧的,一股温暖在指尖传递着。这个世界,终是还有人能够温暖我,这个人,只会是母亲。

告诉我,他是谁?母亲的声音柔得像水,生怕大声一点,便会吓到我。

我冲母亲摇摇头。莫然这个名字我不会再说出口,就让他彻底从我的生命里消失吧。我想我会忘记他,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我想着忘记莫然的时候,脑子里却是他离去时的背影。

母亲的眼睛暗淡了一下。她最懂这个女儿的脾气,和她一样倔强。但是,有些话终究是要说的。在此刻女儿的身上,她似乎看到另一个自己。所有的磨难她都承受,但她不能承受女儿受到伤害。

告诉我,他是谁?母亲的手抚上我的脸,轻轻的。母亲的手还是那样的细腻,像我小时候一样。

我想说,没有谁。然而,从身体里突然涌上一股液体,堵住了我的口。我趴在床沿,吐得晕天黑地。是我这些天几乎没有任何进食,是我在母亲面前释放了太多眼泪,是我……

母亲担忧的目光在我苍白的脸上不愿离开。我躲避着母亲的目光,做为成年人的我,做为精通医术的母亲,这个时候,我们都闭上了嘴。我没想到我离开莫然的世界,带回来这么沉重的东西,不,是一个生命。他真真实实地出现在了我和母亲的世界。

如果,莫然在我身边,我会骄傲地告诉他,他要当爸爸了。然而,现在,我只觉得这是对母亲的羞辱和自己人生的耻辱。一直认为,和莫然是无果的爱情,谁都没料到因已然成果。

母亲的中药是温脾的。在院子里的石榴树下,我一点一点的让那股苦涩遍布全身,目光却空洞地看着檐上灰色的瓦。那里的尘土就是这院子在岁月里走过的痕迹,一个单身女人和一个小女孩的岁月。

我坐在在石榴树的阴影里,六月的风吹在脸上是温热的。石榴树上已经有花香萦绕。母亲坐在檐下。她头上的灯光里,盘旋着一只只小飞蛾,拼了命的往灯上撞,弹开,再去撞。似乎那里有极大的诱惑,竟然舍了命也要去探个究竟。

不管他是谁,妈妈支持你的任何决定。母亲的眼里熟悉着淡淡的忧伤,我知道,她在担心我。因为母亲的经历,因为我和母亲都非常了解对方,这个在家庭里足以掀起波澜的事件,正在让我和母亲用这种独特的沉默渐渐化解。

夜很深了,深的像母亲眼里化不开的爱。我伏在母亲的膝头,所有的烦忧都如这六月的风,轻轻拂过。

妈妈,我爱他!母亲的手在我的头顶沉重了一下。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但我清晰地听到她嘴里的叹息,那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叹息。我的目光穿过母亲的手,顺着血脉流淌的方向,我看见她烙在心底的影子,那个影子带给了我生命,也带给母亲苦难。

我隐约感觉到母亲的犹豫,但,那只是一瞬间的感觉。然后,母亲紧紧地抱住我。那个夜里,我在眷恋一生的怀抱里睡得酣然。

校园生活的美文(篇3)

六月骄阳温似火,行人挥汗如浆。泥随风起卷沙扬。素颜图彩墨,云鬓上秋霜。北京的天空,永远压抑着那一片沉闷,所以,小山更喜欢北京夜的黑。黑幕掩盖了所有,一瞬间,没有了美丑、善恶、孤独,更重要的是没有了自卑。

小山来自川南农村的北漂一族,务工于顺义一家纸箱厂。早起五更鸡,晚来月枝头。小山与往常一般,下班总是先到夜市的烧烤摊抽上两瓶啤酒、再辣一下麻木的神经,不仅冲过一天的疲劳,还能微笑下自尊。

路过银行,存好刚发的工资,顺便在反光的玻璃前糊弄下形象:一七五的身高、壮实的身板、端正的五官、一头飘逸的碎发,嘴一咧,浅浅的两个酒窝,无限精神。小山对自己的“帅”从未怀疑过,既使身着老土的工作服,出门回头率也杠杠滴。

形象自我感觉还行,推上跟了自己三年的“凤凰”牌自行车,往着那条熟悉的街道走去。忽然,一道剌眼的灯光迎面飞来,伴着刺耳的急刹声,小山倒飞出去,自行车的两个轮子各自飞向一方。小山心疼地挣扎起来,摸着七零八落的车散件,拉拢着脑袋,居然后悔着刚才要不是舍弃自行车逃命,以不至于今后走着路上班。渐渐地,小山把怒火瞄向银色的宝马轿车。

宝马车上的中年贵妇还惊魂未定,傻傻地看着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小山,瞬间,爆出一声惊叫:“有鬼啊!”随既昏了过去。

小山本是满脸怒气,走近车前一看,却发现车里的人昏迷不醒。小山转身就跑,已然不顾散了一地的自行车了。最近电视、报纸上可常报道的交通事故,有多少人都是吃不了兜着走,特别是“韩寒事件”的头条新闻,这些城里的有钱人太不厚道了。刚跑几步,忽然觉得有种作贼心虚地感觉,忍不住四处看看有无人经过,一瞟哪银色宝马,似乎车里那张苍白的脸在眼前晃荡着、隐隐有丝许可怜。

“我不能这样一走了之,否则对不起我自己的!”小山终于转过身,几步上前,用力地拍着车窗。车里的贵妇慢慢地在一阵晃荡中睁开眼睛,弱弱地按了下开关,又昏迷过去。车门瞬间弹开,可怜的小山同志又捂住额头向后倒去,这回,他是真的受伤了。

小山拍拍屁股上的灰,大起胆子靠近车门,轻轻戳了下贵妇,也没个动静,反而一身珠光宝气显得刺眼。小山伸手试了试贵妇的鼻息,可贵妇耳垂上的金耳环实在太诱人了,小山哆嗦的手不由地碰了碰。还好,贵妇还有得救,要是钱不够,这对耳环也能解决一部分。想到这儿,小山胆子大了起来,坚定了想法。

小山小心翼翼地抱起贵妇,一脚踢上车门匆匆向往常附近的小诊所赶去。这家小诊所小山来过,条件是差了点,但收费不是很高。小山怕贵妇赖上自己,不敢报警,也不敢拨打120,总之,如果说贵妇赖上自己的话,小诊所的费用,小山还是付得起的,何况贵妇的一身“珠光宝气”也值不少钱吧!如此想到,小山便让医生用心看、用最好的点滴药水挂上。

所幸,贵妇只是酒醉,又逢“撞人”惊吓,医生说休息一晚便没事了。只是交费时,小山傻了:住一晚院加各种费用,要八百多块,要知道小山这个月只留了五百块的生活费,不交清费用的话,诊所居然不准住。

听了小山苦口婆心说了事情经过,医生连让小山马上去取钱的机会都不给了,医生严肃地说道:“你要是走了,她醒来不认帐杂办?再说谁知道你出去了跑不跑路?你给我乖乖的在这儿等她醒过来,别到时候没人付钱。要不然,咱就报警!”医生指着贵妇,警告着小山别逃跑了。

小山无奈地守在病床前,越想越窝火,肚子也发出抗议的雷声,可一看床上的那张苍白的脸,又慢慢地心软了下来。小山再次找到医生,乞求道:“医生,俺才刚下班,还没吃饭呢,您就行行好,让我出去吃一点东西吧!要不,我把身份证给您压上?”

医生也着实看小山可怜,让小山交出身份证,才同意小山出去半个小时。小山郁闷地来到银行,可ATM也被拉上了卷连门,小山抬起脚就踹:“连你他妈个破门也欺负我!”

怏怏地回到小诊所,医生不由地点点头:“你小子还挺老实的嘛!怎么吃得这么快呢?”

小山懒得理医生,低着头生闷气,嘀咕着:“你们这城里人都一个德行!”

“哎、哎!说啥呢?有气?等她醒来冲她发!我救人还错了?”医生不满地指着小山。

看着鼻尖上的手指,小山火起了,一巴掌拍开,盯着医生一字一句的说:“我、麻、烦、你、放、尊、重、点,有、点、医、德、好、不、好?”

“嘿!看你一表人才,没想到还挺横的哈!信不信我让你们滚出去?”医生鄙视地看着小山。

“好!你赢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小山妥协了。

“没钱也学人家救人,真是乡巴佬!”医生依然喋喋不休。

“你,…”小山气得站起来,又愤愤地坐下。

“我说得不对吗?要是你有钱,我还在这儿陪你?我早关门回家睡觉去了我!”医生边说边摇头,一股脑地收拾东西,准备关门。

“是啊!要是我有钱,以不至于二十五六还打光棍儿了!要是我有钱,能在这受窝囊气吗?到现在,我他妈还饿着肚子呢。”小山想通了,心里也好受了些,大不了,忍一晚吧!

“嗡嗡!”兜里的手机震醒了出神的小山,小山掏出一看,是条垃圾信息,删掉信息又把手机放回兜里。忽然,小山一拍脑袋,大声骂道:“我他妈真是猪脑子!有手机居然不知道打!”

“喂!刘姐,我王小山!”小山拨通了还算是老乡刘姐的电话,纸箱厂里唯一一个算得上的朋友的朋友。

“小山,还不休息啊?有事吗?”刘姐乐呵呵问道。

“姐,我想,跟你借点钱!”小山试探性的说。

“小山,不是刚发工资吗?这么快就花完了?出门在外,省着点花,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你要多少啊?”刘姐很爽快,但也不忘说小山几句。

校园生活的美文(篇4)

是什么时候被人叫疯子的呢?大概是别人都在说自己的梦想是做一名科学家、医生、警察等一系列伟大职业,而她却说她要当一名乞丐,睡在天桥下,地为床,风为被,星河做帐的那个时候;唉,年代久远,无从考证了,且不去理这个问题,你只要知道,疯子从小学到初中再到现在高二,一直被人叫疯子就行。

坐在第一组第二排临窗的那个男生完全符合校园女生眼中白马王子的形象,非常适合当一个人的信仰。那就他了吧,疯子想。

虽说女追男,隔层纱,但是疯子还是很认真地考虑了数学老师说的当上学霸再追人。

男生喜欢长发及腰的女生。疯子懊恼地抓了抓头顶一片稻草,走进理发室心疼地将头发交给发型师手中那支直发棒。

男生喜欢中午在学校附近的书吧看书喝咖啡。疯子开始尝试喝像中药一样的咖啡,并且安静地坐下来看书。

……

辗转到了高三,疯子意料之外地在仰望的道路上长成了美好的姿态。

这一天数学课上,那个数学老师难得表扬的居然是屡次触及他底线的疯子,“想当初刚接手你们班,疯子在第一次考试给我考了9分。没想到啊,疯子现在都能考到130多分了。心里有追求的人,拼起来究竟不一般啊。”他颇暧昧地看了一眼疯子和那个男生。

疯子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十指为梳顺了顺头发,心中却忍不住吐槽,“老师你这是损我呢,还是夸我呢?不是知道人家男神就在场吗?”

午后的阳光有些慵懒,疯子觉得,这个午后会发生些什么。

好吧,她心尖上的那个人就站在她面前看着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没事发生才怪。

男生单刀直入:“听说,你喜欢我。要不要和我交往?”

刹那间,丘峦崩摧,风烟席卷之际,疯子仿佛看到那座一直存在于她心中的海市蜃楼一点点地消散了,而消散的海市之后,便是一座真正的楼宇。

她说:“对不起,应该是你听错了吧。”

空气微妙地停滞了几秒,“也许真的是我听错了,”男生讪笑着,“那我不打扰你了。”

疯子平静地看着男生转身,只是这时陪同男生一起来的另外一个男生看不下去了,“你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以行动向所有人宣告你喜欢他。现在你却说是他搞错了。究竟是他听错了还是你装清高想欲擒故纵?”

“你想多了。”疯子还是一脸无所谓,不在乎男生的恶劣语气,打开书翻开了新的篇章,也不去计较那个男生接下来的那句“疯子就是疯子”。

那个男生真的喜欢她吗?对于一个从未接触过,从不了解的人,可能那个男生会因疯子对他轰轰烈烈的暗恋有过虚荣,也可能会为疯子的求而不得感到怜悯,却不可能会有感情。

要说疯子对那个男生,早先就说了,她是在找一个信仰,在疯子这个年龄的女孩总喜欢以一个美好的男孩作为自己的信仰来使自己得到蜕变。

当得不到的东西唾手可及,珍贵贬为廉价,信仰便不再是信仰。

疯子想:她该换个信仰了。

校园生活的美文(篇5)

和风的认识有点滑稽。那天,我刚搬进宿舍,手中抱着一堆稿纸、书刊,慢慢地往楼上走去。在楼梯拐弯处,冷不妨一个人影直冲下来,把我手中的书纸都撞倒在地。他一声道歉也没有,只回头匆匆望了一眼,又继续疾步下去了,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暗叫倒霉。第二天早上,我到公司上班,竟意外地发现了他。他也发现了我,彼此眼中闪过一丝惊讶,我们竟在同一条拉上。他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丁凌风,风是那种性情开朗外向型的男孩,与我的内向善感形成鲜明的对比。我怎么也想不到我们竟会走在一起,成为一对知心好友,我想这大概就是一种缘份吧。

风总喜欢穿红色衣服,从上到下都是纯红一片。他的头发也染成了金黄色,配起他那套奇装异服,看起来倒真有点“老外”的味道。当然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我就常在他面前泼冷水:“瞧你那副男不男女不女的打扮,真是有失形象。”他却不以为然振振有词道:“这叫青春热情,有活力,你们女孩子是头发长见识短,懂个啥?!”气得我直对他瞪白眼。风有一个坏习惯:喜欢抽烟,不止止是喜欢,简直就是“大烟瘾”一个。我讨厌他身上那浓浓的烟味,他却一本正经地自我炫耀道:“这叫男人味,有魅力。”我真是哭笑不得。总之,他凡事有他自己的一套说法,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风其实是那种很大男人主义的男人,我呢,却难免也有点大女人主义,两人走在一起自然避免不了要产生一些矛盾。比如说吧,风认为女人天生就是要男人来供养来和保护,他反对女人讲究什么事业、女强人,是浪费精力。我则主张女人应学会自立自强,应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所以每当我呆在宿舍里不停地写作时,风总会在一旁劝我快点找个男朋友,别浪费时间虚度了青春。我则反过来劝他也该收敛一下自己的玩性了,找点事做做,别老是在外游荡,一点事业心责任感都没有。风见好心没好报,便悻悻地走开了,远远地仍听得到他在不停地叹息:这种生活怎过,怎么忍受得了。是的,他不会明白我为何能整天呆在宿舍里不停地挥动着手中的笔而不觉闷,正如我也不明白他何以能整天出去拍拖而不觉厌倦一样。我们两人是运行在不同轨道的星星,他有他的人生轨迹,我有我的人生轨道。两者是一组平行线,相交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一些冲突。不过,我们彼此都深知这一点,所以都不会过多干涉对方的自由,这也是我们之所以能够相处得如此融洽的原因。偶尔一些小小的碰撞,倒给单调的生活平添了几分乐趣。吵过之后,我们依然是朋友。

风也有他自身的优点,他讲话幽默、诙谐,常在上班时逗得大家开怀大笑,使原本沉闷的气氛变得活跃起来,人的心情也豁然开朗多了,工作自然变得轻松愉快起来。不过,他也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爱吹牛,他的吹牛技术可以说是无人论比。有一次,他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拉上第一帅哥,公司第一美男。女友们听了大叫要晕倒,幸亏没别的男孩子听到,否则只怕要引起公愤了。

风就是这么一个人,大大咧咧,不修边幅,不受生活约束,像他的名字一样,自由自在、洒脱不羁,凡事随心所欲,从不会刻意去掩饰什么。和他在一起,你会在不知不觉中受他影响,心情变得开朗起来。当然,很多时候,他是动的,我是静的;他在一旁说个不停,我在一旁只是微笑不语。风自然能读懂我脸上的笑容,这是我俩的默契。人说异性之间没有纯洁的友谊,男女之间走得太近,总免不了被人误会,我们也不例外。对于旁人的一些风言风语,我一般也多是懒于解释,但有时也难免会忍禁不住说上两句。风则往往会反驳:“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有时我会问他,你不怕你女朋友生气,跟别人走了?他轻描淡写地说,女人嘛,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再找一个罢,才不会像你们女人寻生觅死的呢。我听了,有点暗自为他的女友伤心。不过却也不无有点羡慕他的洒脱,也许感情就应这样,收放自入才是爱情真正的内涵吧。我们依然一如既往地交往,不必担心彼此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因为我们都深知对方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只能擦出友情的火花,一旦超越了这一步,就会连朋友也做不成。我们心中都明白这一点,所以都格外珍惜这份友谊。

在厂里,我的多愁善感是人人皆知,而风却刚好相反,是人们公认的“开心果”。无论什么时候见到他,都是一幅嘻嘻哈哈、无忧无虑的样子。为此人们常问他难道你就没有不开心的时候吗?他说有呀。那不开心时是怎么度过的呢?他说到遛冰场转一圈,到舞厅去蹦两下,要不到卡拉OK室大唱几首,所有的不悦就都被唱走了。风喜欢唱歌,用他的话说,音乐是生活中一剂不可缺少的调味料。他尤其喜欢唱那首:青春少年是样样红,你是主人翁,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人生自古就不同……他在歌声中得到解脱,得到升华,而我们做不到他的洒脱,或许这就是他快乐而我们不快乐的缘故吧。

风的朋友很多,这与他的性格有着很直接的联系。风不仅胸襟广阔,待人大方,而且还很讲究义气,对朋友是一副肝胆心肠,对我这位小妹妹更是一副大哥哥般配的关心和呵护。记得有一次我失恋了,是那个我深爱着的男孩在轻易掠取我的芳心,玩弄我的感情之后轻易甩头走开。那晚,我一个人跑去喝酒,风担心地到处找我。他急匆匆赶到,劈头就问:“发生什么事?谁又欺负你了?告诉我,我帮你出气。”

我用一种近乎于绝望的眼神望了他一眼,他顿时明白了:“是不是那个家伙,我早说过他不是好东西。这小子,明天非得找几个兄弟好好教训他一顿,看他还敢不敢如此嚣张。”他攥紧了手中的拳头,咯咯直响。

“你敢动他一根头发,我跟你绝交!”我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他放松了拳头,狠狠地跺了一下脚,他最怕我跟他提“绝交”两字了。他一声不吭地坐下,倒了满满一杯酒,举起杯叹道:“人生难得几回醉,今朝有酒今朝醉,来,干杯!”我喃喃自语道:“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两人。”“砰”,两只酒杯碰在一起,酒溅了出来。那晚,风一直默默地陪我喝酒,直到深夜。我醉了,他扶我回去。我又晕又吐,还发起烧来,风一夜守护在我身边……第二天,他不放心我,没去上班,结果旷工被罚,我心中满怀感激和歉疚。风却甩甩头发轻描淡写地说,好朋友嘛,分什么你我。有一份感动流淌在心底,在异乡的路途中,我为有这么一位同路人感到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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