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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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1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责任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要求,按照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对农村房屋、“煤改气”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治责任,积极采取整治措施,集中整治、标本兼治,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及“煤改气”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房屋和“煤改气”设施建设、使用和运行的安全。

二、排查任务及整治措施

(一)农村房屋排查与整治

1.排查内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迅速行动,统筹各方力量,督促各地组织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立即部署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现有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的农村房屋和处于山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区、煤炭采空区等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2.排查依据。根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__)、《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__)等有关质量安全规范和房屋的质量情况,将所排查的房屋确定为四个等级,即A级(结构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结构安全)、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非承重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3.隐患整治。依据排查鉴定结果,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档案,逐一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整治。对确定为B、C级的农村危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根据房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修缮加固;对确定为D级的农村危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及时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但不宜进行拆除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进行防护、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各地城乡规划部门、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法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制度,认真进一步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新建房屋的质量和安全。

(二)“煤改气”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排查内容。排查农村燃气企业是否具备燃气经营资质,是否符合现行燃气管理办法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是否存在运行、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执行燃气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及规章制度等;排查是否存在影响“煤改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是否存在违章建设占压燃气管线、深根植物影响管道安全等行为;在管道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爆破、取土、动用明火等行为;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服,缠绕电线等行为;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的偷盗气行为;供气站、气化站、调压站、调压箱(柜)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排查依据。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全面开展农村燃气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隐患整治。对于不具备燃气经营资质的农村燃气企业要依法查处,未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取得燃气经营资质前,不得允许其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对于农村燃气企业存在的运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隐患及影响“煤改气”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隐患,要联合安监、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开展行动,下达整改通知书,采取拆除、更换、责令停产停业、恢复原状等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煤改气”设施安全运行。“煤改气”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确保新建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__年2月底前。对农村房屋、“煤改气”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危险程度高、急需治理的设施,要立即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__年3月至5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对个别隐患程度低,投资额高、治理时间长、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整治任务,要确定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

(三)__年6月至7月。建立健全农村房屋、“煤改气”安全管护机制,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固定经费来源、有管理制度保障,管护水平明显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局)要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节点,落实人员经费,扎实细致开展农村房屋及“煤改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有关局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处室专门负责农村房屋和“煤改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做好工作指导。各市有关部门要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家组,深入乡镇和村庄进行技术指导,对排查的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安全有效的整治措施。建立农村房屋及“煤改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档案,农村住房“一户一档”,其他房屋“一幢一档”,“煤改气”设施“一患一档”,登记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的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有关内容,并逐一列出清单,实行整治的销号制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农村房屋及“煤改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定期报告、督查制度,各市每月15日及月底,向省厅报告排查整治进展情况,省厅每月进行通报、调度,每两月进行督导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公用事业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农村房屋及“煤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落实到实处。

(四)健全管理机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市政公用部门)要结合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及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办法,健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及监管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农村房屋和“煤改气”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安全系数高低,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指导村“两委”落实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管理员的要求,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五)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房屋、“煤改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知识等,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安全意识,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治理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根据县委三年攻坚行动的要求,落实凤安【__】1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府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深入排查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为__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工作重点

1.进一步摸清燃气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现状,保障重点领域安全运行。

2. 加强燃气环节的监管,防止不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 重点是餐饮场所、流动小吃点、早餐门店等燃气综合治理,有效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 严格把关,杜绝重大隐患等不安全行为,做到规范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责任。

5. 会同交通、公安、消防相关部门查处燃气违法违规行为。

6. 会同公安消防、工商、城管部门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燃气无证供应行为;同时查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7. 会同公安、质监、应急等部门,加强燃气行业的源头监管,规范燃气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自建房、仓库、“三合一”场所,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府城镇成立燃气安全整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__任组长,副镇长王伟男任副组长负责督促和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人:__、__ 举报电话__。

四、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7月份)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辖区开展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具体工作部署。应急办开展燃气“百日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为广泛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 自查自改阶段(7月--8月)各部门结合日常安全监管,按各自确定的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导组督促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则,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集中攻坚。

3. 集中整治阶段(9月)重点检查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整改不力的,要依法查处。

4. 总结评估阶段(10月底结束)全面回顾总结燃气整治情况,认真总结找出各类各行业安全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在__前后的关键时期,府城安全监管相关职能部门、所有企业要开展“回头看”,确保重大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消除。突出对重点地区企业实行派驻检查,针对不同季节特点狠抓高危企业安全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切实落实好整治工作。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各类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活动,认真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 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燃气安全社会性重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局面。

4.坚持边查边改。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指令,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燃气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5.压紧压实燃气安全责任,查隐患、补短板、强措施,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六、落实责任,全面检查

各村(社区)、部门和企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督查检查和自查。组织单位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地、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部署全系统、全行业领域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安全自查自改。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分管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带队开展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应急办将联合纪委、党办,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安全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部署、检查不全面、不深入走过场、整改不及时等情况将予以通报,发生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企业相关人员责任。严格规定时限,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于每月13日前向府城应急办报送当月燃气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3

今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城镇燃气事故频发,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反映出燃气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当前燃气进入管网老化、隐患增多和新建规模迅速扩大的阶段,一旦管控不力极易造成系统性安全风险。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易发势头,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燃气安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__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城镇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盯准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摸清底数,强化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建设,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对城镇燃气各领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安全排查,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科技等手段,整改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燃气行业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严格执法。强化燃气安全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联合行动,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目标

到__年底,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得到提升,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燃气经营企业

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人工煤气置换天然气的老旧燃气管网安全评估不到位、燃气经营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在用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14类问题隐患。

整治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动员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属地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2.燃气经营市场

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面核查燃气经营许可情况;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面核查燃气运输车辆许可情况;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核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和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

整治措施: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坚决打击“黑气点”“黑气瓶”和“黑气”运输车;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城中村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整治重点:

1.餐饮等公共场所。省商务厅和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餐饮经营场所和农贸市场,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学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商住混合体,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软管和减压阀等燃气设备,私接“三通”,不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7类问题隐患。

2.老旧小区、城中村。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老旧小区、城中村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4类风险隐患。

整治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动员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属地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对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燃气工程项目合规性核查

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燃气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进行核查,督促燃气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

整治措施:将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整改范围,尚未实施的不得批准;已经实施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改动燃气设施的燃气项目一律严查。

2.燃气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

整治措施: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整治重点: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

整治措施:严格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__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人工煤气置换为天然气的老旧管网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包括安全现状评估和20年以上建成管网的全面检验,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3类突出问题隐患。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措施:全面摸清全省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情况,按照“能改则改,非改即拆、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统一标准,分类处置”的原则,消除存量、杜绝新增。推动构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营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全省管道燃气企业管网监控系统、压力传感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上线。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也要组织本行业或本单位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杜绝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层层部署(__年12月底前)。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对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经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及燃气安全自查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全面排查(__年1月至3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重点任务要求,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燃气相关企业、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掌握燃气安全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基本情况以及问题隐患台账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全面整治(__年4月至9月)。分地区、按行业,动态更新重点整治的燃气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做好警示提醒,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采取挂牌督办、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全面提升(__年10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三个全面”“四个一批”等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推动出台《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快推进以燃气安全为重点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民生大计,各地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滚动研判、深入排查、认真整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稳控燃气安全形势。要稳妥有序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及时预警、同步推送。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燃气企业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点段,对照具体任务和整改清单,依法承担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协助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购买检验合格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加强安装报警器从业人员相关知识培训。

(四)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督促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持续对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事故调查、联合惩戒等制度,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不得出现“断气”等“一刀切”做法。

(五)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产品。各级安委会要将燃气安全典型警示案例列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活动等内容。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修订完善城镇燃气事故、处突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和处突队伍,配齐各类物资、器材、装备,加强预案演练。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燃气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请各州(市)安委会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局、商务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单位,于__年12月31日前将排查整治实施细则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各州(市)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分别于__年2月20日、5月20日、8月20日、11月20日之前将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4

为深刻汲取十堰“6. 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做到逐村组、逐小区、逐单位、逐段管线、逐个场站全面摸排整治,确保所有村组用户全查到,不漏一户、所有燃气企业全查到、所有燃气设施设备全查到、所有燃气管道全查到、所有用气场所全查到,彻底摸清和消除我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二、重点工作

(一)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雅口汇东液化气站、落花潭百家液化气站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核查摸清现有管网底数情况、建立隐患台账情况、制定限期消除隐患计划情况。

(二)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商户、单位小区周边、夜市夜店以及餐饮场所等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

(三)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管线巡查及入户安检情况。排查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情况。重点加强对单位小区、特殊人群(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等)的入户检查,增加入户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组人员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送镇村建中心。对直排式热水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易脱落连接管等隐患,要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

(四)排查整治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情况。对现有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情况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采取巡查保护措施,严防发生燃气事故。对完成清理工作的燃气管线占压点位加强巡查,防止复建问题发生。对新占压点位发现一处、立即解决一处,做到燃气管线占压动态清零。

(五)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存储、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同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业务,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情况。

(六)排查整治压力容器及燃气燃烧器具质量监管情况。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充装情况;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人员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

(七)排查整治涉燃气违法犯罪情况。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存储、运输天然气以及盗窃、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燃气安全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为成员的燃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实行镇领导领衔包保全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负责监督指导包保地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进度,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依法依规落实燃气安全政府、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通过从严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单位、村组宣传栏、工作群、居民群、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做到户户宣传落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觉抵制不合格燃气器具,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及时排查整改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5

燃气作为安全、可靠、清洁的能源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燃气管道的铺设不断延伸。于此同时市政建设工程增多,因施工单位盲目、野蛮施工、私搭乱建违章占压燃气管线以及偷气窃气等违法行为对燃气管线造成破坏的事件不断发生,给公众的人身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应急部、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地下燃气管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和《吉林省地下燃气管道安全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德惠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建立地下燃气管线安全保护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和通知的要求,结合长春燃气(德惠)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落实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不能忽视安全的红线意识以及确保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的底线思维”,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实施时间

三、方针、目标及领导小组

方针: 化险为安、防微杜渐

目标:实现“零”责任事故

四、主要工作安排(以下黑色加粗字体为执行部门)

(一)完善制度体系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库。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保障依据。(安全生产部)

2、建立健全地下管线保护管理制度。如:《预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管理制度》、《管网巡线巡查制度》、《管网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地下管网风险评估》等。(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

3、完善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如:《三级应急预案》、《违章用气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部)

(二)落实主体责任

1、自此方案实施之日起新建管线(以下简称新建管线)必须取得合法合规文件,老旧管线补全缺失文件。如:规划手续、设计文件、施工许可等文件。(市场部)

2、新建管线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和设计图纸一致或有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相关记录齐全;管线竣工图纸必须进行明沟实测、北斗打点定位;竣工资料必须包含管线测量记录,确保所有工程竣工资料准确、真实、有效。(市场部、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

3、确保已运行综合管网基础信息准确、完整,加强日常巡线巡查管理和现场旁站监护工作,确保地面各类管线警示标志规范完好(新建管线地面各类警示标志标识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验收,未安装地面标志标识的新建管线,新建工程市场部一律不组织验收),完善管网附属设施及相关隐患台账。如:中低压管线位置、长度、管径等台账;调压器台账、阀门井台账、违章占压台账、巡检记录等。(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市场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

4、及时督促、检查、跟进地下管线隐患整改,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及协调住建局、应急局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安全生产部、综合部、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

(三)预防、应急、演练的高效组合

1、继续开展和完善地下管网的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合理安排巡检巡查周期和频次,提升巡线监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落实管网会签及现场监护工作,严防死守杜绝地下管网被破坏。(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

2、制定地下管网施工破坏等紧急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现场处置方案,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资源储备,开展应急预案、紧急事件上报程序、管网泄漏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针对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部、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客户服务部)

3、针对地下管网施工破坏,采取定期和不定方式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重练轻演、锻炼队伍、衔接预案。(安全生产部、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客户服务部)

(四)政府支持、各方配合

1、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调联系,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破坏地下管线行为的执法工作,重点关注政府重点工程工地的周边地下管线监护管理。(综合部、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

2、加强与属地区域内各施工单位沟通、协调联系,如:各大公共事业单位(热力、水务、电力、市政、通信、厂矿企业)等。组织建立一个有效、快速的施工信息沟通平台(如;微信群等),及时、准确的动态掌握相关的施工信息。(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

3、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物业等沟通、协调联系,发挥市场开发人员及客服人员的专业特长,获取各类的施工信息。(市场部、客户服务部、米沙子服务部)

(五)强化宣传警示培训

1、合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公司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加气站内LED显示屏等自媒体加强地下管线安全保护的宣传工作。(安全生产部、综合部、客户服务部、米沙子服务部、加气站)

2、通过市住建局协调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燃气管道破坏事故案例警示会、宣讲会,提高各类人员的燃气管线安全保护意识。(安全生产部、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

3、与物业加强联系(特别是封闭小区),在小区出、入口设立明显的地下燃气管线保护的宣传标语。协调联系社区及有关人员(如:超市人员、保安、居民用户等)发放片区巡线人员联系卡、宣传手册等,让用户参与监督可能发生地下管线破坏的违法行为。(管网部、客户服务部、米沙子服务部)

4、与负责挖掘机管理的部门或挖掘机业主沟通联系,将公司应急抢险电话制成便贴张贴在挖掘机驾驶室明显处,一旦发生破坏地下燃气管线时,第一时间与公司取得联系,以达到快速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此生灾害的发生。(综合部、管网部、米沙子服务部)

(六)严格执行奖惩机制

1、凡是公司员工在本职工作职责之外,对预防施工破坏燃气管线行为做出突出贡献的,一律按照公司相关的奖励政策予以兑现。(安全生产部、财务部)

2、由于个人原因,未履行应尽职责,造成燃气管线破坏,直接或间接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安全生产部、财务部)

3、其他外部人员对预防施工破坏燃气管线行为做出贡献的,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政策,经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适当的奖励。(安全生产部、财务部)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6

为认真贯彻近期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全力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 治工作任务,按照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 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安全和疫情防控三件大事,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工作思路,按照县委“五好”工作思路“守好底线”要求,严格执行“严查、严管、严处”和“调研必须看安全、开会必须讲安全、部署必须重安全”的工作标准,落实 “2+6”具体工作框架,以安全生产“八大”工程为重点,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分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取得实效,成立__县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宣传部长王欣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付雪海担任。

成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区域、本行业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南和县住建局局长付雪海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整治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按照“三定”方案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责任。

2.认真梳理直接关系燃气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组织开展

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3.严格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 分级分类的原则,明确检查单位及内容。

4.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现在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肃查处 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快完成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任务

1.2023年7月底前,完成燃气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 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 具工作,实现全县燃气用户“三项强制措施"全覆盖。各乡镇、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养老机构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给予积极支持和广泛宣传,督促其积极配合三强制推广工作。

2.2023年7月底前,燃气经营企业在已建成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和增加监测点位,实现燃气管网智能化、信息化管理。

3.2023年9月底前,完成使用20年及以下安全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网更新。

4.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清收正在使用的,应报废、未定期检验及其他不合格的、非法液化气钢瓶(包括跨区域配送的钢瓶、无证经营企业或个人的钢瓶)。

(三)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检查燃气企业共性内容。包括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 证》及取得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及动态考核情况等;燃气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检查记录、安全隐 患整改消除情况等;企业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企业经营制 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执行情况和安 全标识设置以及视频监控情况等;消防应急预案制定及开展演 练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燃气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包括燃气应急抢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物料的配备情况等;燃气安全 宣传教育情况,包括对企业职工开展的安全培训教育,及燃气 安全知识的社会宣传、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等。

2.检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运行、维护和抢 修人员的数量是否满足用户量的要求;燃气设施设备巡检方面, 主要包括天然气门站、储配站以及燃气管线、调压站等设施设 备巡查维护保养情况等;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方面,主要包括违 章压占燃气管线治理、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情况,燃气 管线与市政公用及其他地下管线的安全距离等;管道燃气用户 入户检查、安全隐患告知及整改情况等情况。

3.检查汽车加气站经营企业。主要包括已投运和建成未投运的CNG站、LNG加气站等;场站周边安全方面,主要包括站内 燃气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等;设施设备隐患排 查方面,主要包括压缩机、加气机、储气瓶(储气井)、站内管 线、电气设备及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情况等; 加(卸)气作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4.检查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是否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如跨区域、超范围配送等违法行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是否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违法行为;场站周边安全方面,主要包括站内燃气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方面,主要包括储罐、泵、压缩机、站内管道、气瓶及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情况等;销售管理方面,主要包括瓶装液化石油气流向实行实名制登记台账、入户安全检查台账等;气瓶充装作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本次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结束。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动员部署(即日起至5月10日)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站在"两个至上""两个根本""两 个确立""两个维护"的高度,立即组织学习关于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等一系列重要指示、__重要批示,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等有关内容。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国家、省、市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要求,根据“三管三必须"规定,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及人员,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

一是全面自查摸底(即日起至5月31日)。燃气经营企业要围绕工作任务和检查内容,对标逐项进行自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自查工作在5月底完成。

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即日起至11月30日)。住建局要组织对负责监管的燃气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聘请燃气专家参加,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

三是加强督查抽查(即日起至11月30日)。根据临汾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包联督导的通知》迎接市督导组每月一次的实地督导,同时对督导组现场检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燃气企业,并督促各燃气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将整改结果报市督导组。

在"中秋""国庆"和__等重点时段,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企业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发动,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负责推动工作开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压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排查整治

住建局要强化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复核、边问责,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要坚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对于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治理不够深入不彻底、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

住建局根据制定的行动方案确定一名专业工作联络人,及时与市局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络,传达市局领导组精神及安排,并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紧急调度会和全县安全防范工作调度会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布置会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立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二、排查整治原则

1.坚持全覆盖、无死角原则。对全乡范围内所有经营和使用燃气的企业、用户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处。特别是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用户,集中开展燃气隐患入户排查。

2.坚持网格化、地毯式原则。以村组、社区为单位,组织人员力量分片区对全乡范围内所有燃气用户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摸底排查,逐栋逐户过筛,确保全面排查到位。

3.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并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到位。

三、排查整治内容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橡胶软管不超过2米、未老化破损,接口未松动;灶具具有3C认证和熄火保护装置;调压阀合格;未违规私接三通;液化气瓶与灶具之间有安全距离(大于0.5米);未穿越密闭空间;安装有燃气报警装置;燃气企业有定期(每年不少于1次)入户安检;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总量不超过100公斤,最大限度减少使用或不使用50公斤的大罐钢瓶储存燃气。(详见附件1)

四、排查整治职责

1.各村(居)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所有使用燃气的用户,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建立台账。加强安全宣传,发放致燃气用户的一封信(详见附件1),并对燃气用户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进行实名登记。(责任人:各村(居)委会、责任村干部)

2.安监办: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居)的排查做好排查要求的指导,定期下村督导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每日排查汇总。

五、排查整治步骤

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分为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11月3日前)

11月1日前,召开全乡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会后,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在11月3日召开村两委会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力量(2023年11月5日前)

各全乡要成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网格化排查机制,以村组、片区为单位,到岗到人、压实责任,并确定牵头领导和工作人员,抓好工作落实。(详见附件3)。

(三)实施攻坚(2023年12月31日前)

1.入户摸排(11月底前)。各村(居)委会要对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检查表》,逐户、逐项进行摸排,同步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处。

2.建立台账。自11月2日起,各村(居)委会要及时整理排查整治情况和台账,每日报送至朱阳开处(详见附件3);每周四前各村(居)将燃气排查整治开展工作情况和汇总表报送朱阳开处,直至完成摸排全覆盖(详见附件4)。

3.全面整治(12月底前)。各村(居)委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在12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

(四)总结提升(2024年1月31日前)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排查整改工作中的经验,并将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成果固化为制度措施,切实提高燃气安全防范能力。

六、排查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晓龙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由乡政府乡长、副书记李燕芳同志任组长,乡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熊怀、乡政府副乡长邹长征任副组长,乡、村干部任组员(详见附件2)。乡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班负责全乡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日常工作。

(二)强化工作督查。要做到工作专班每周对各村(居)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任务推动滞后的村(居)进行通报、约谈,并列入年度考核。

(三)加强燃气宣传。各村(居)委会要结合《会昌县燃气安全宣传“六进”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依靠进村入户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方式,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的重视程度,努力赢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全力激发居民参与燃气安全,在全乡范围内创造良好的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氛围。

(五)常态监督管理。加强燃气安全社会监督,着力构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畅通燃气安全举报渠道,利用12345热线电话等受理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线索,发挥群众力量,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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