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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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当一名勇敢机智的侦探是我的梦想,恐怖悬疑的侦探小说是我的最爱。炎热的暑假,正好可以圆我的侦探梦了。整个暑假我一遍遍地翻看《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培养了我的逻辑思维能力,提升了我的胆量,帮助我发现并改正了自己的毛病,同时还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

专家威廉?巴西古德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血字的研究》,这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办的案子,福尔摩斯思维慎密,知识渊博,观察认真,判断准确,推理严谨。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他特别注重每一条细节,古英格兰有首名谣:“少了一枚铁钉,掉了一只马掌,丢了一匹战马,丢了一匹战马,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丢了一个国家”。百分之一的错误可以导致百分之百的失败。细节决定成绩,细节决定命运,这个案子让我更深入地发现不够细心干事马虎是我最大的毛病与致命的缺点。在新学年里,我一定要树立起细节决定成败的态度,养成注重细节的习惯,用细心来提高我的成绩,用细节来处理我和同学的关系。

我永远敬佩伟大的福尔摩斯,不光看到他的本领,还要学习他许多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处理事情冷静果断,还有他那迷死人的英国绅士风度。哎,我感觉好有压力,有点望尘莫及啊。但这永远是我追求的目标,谁让这位大侦探是我的偶像呢。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太阳;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过一个朋友。它让我知道只要用心去发现,用心去体会,就能收获不一样的快乐,就会学着去感恩。感谢暑假,感谢老师关心着我,感谢父母陪伴着我。昨夜在梦里,我真的长大了,变成了一个大侦探,在保护着亲人,在保护着老师,在帮助着所有需要我帮助的人。

今天,一个万里无云的好日子。我独自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训练营时,心不自觉地紧张起来。这时,房门一推,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小男孩一头钻了进来。一声“我是子轩,来自武汉,请多请教”打开了我忐忑的心扉。我要第一次独立了,不能总依靠父母,应该自立自强了。这些想法一掠而过,紧张的心也就完全放松了。很快我俩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讲述着长江的壮美武汉的繁华,我诉说着新安江的秀丽黄山的文化。

第一堂课,一个小游戏吗?不对,是自我介绍,走上讲台大声说出自己的宣言。谁也不愿意第一个去尝试,局面僵住了。“自信!加油!”助教老师们的鼓励逐渐令同学们感到放松,大家犹豫着轮流上台宣讲。轮到我了,心霎时提到了嗓门眼儿。我,一向是威风八面的我,成了个泄了气的皮球,信心一扫而光。我看我是不行了,我的心头装着这个想法,这时一阵阵掌声与加油声汇成一片激励的海洋。迎着老师的温暖与同学的热情,刹那间,我勇气倍增,冲上台去稍带点紧张喊出“我是来自黄山的盛开,我自信我勇敢”。

之后的五天四晚,我们经历了许多人生的第一次,其中有游戏竞技项目,有团队协作课程,有户外拓展体验,有感恩和国学教育,有苦有乐有酸有甜,人人都有种脱胎换骨、涅槃重生的感觉。我们不但学会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更从心灵上成熟了许多,并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拥有合作、感恩、自信、谦逊、坚持等优秀品质,才能在人生旅途中闯关成功。

分别的时候到了,当老师为我们系上象征爱的蓝丝带时,“我是一个果断、谦逊的领袖!”,“我是一个创新、远见的领袖!”一阵阵自信的宣言此起彼伏,这是训练营的结业宣言,更是少年人生的宣言。这宣言,必将伴随我们一生的足迹,去超越自己超越梦想。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侦探小说,作品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多年来,主人公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他明察秋毫,足智多谋,坚毅果敢,和塔挡华生医生一起破了一个个复杂多变、惊心动魂的迷案。这本书告诉我们只有通过精却、细致的观察、研究和实验,才能揭开其中的奥秘。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尓写的。故事主要讲了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

书里有三篇长篇故事和六篇短篇故事。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

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

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众多读者。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完了英国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严谨的思维惊呆了。

匪夷所思的事物,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伟大的侦探,永远的福尔摩斯。这个身材瘦削、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福尔摩斯,这个伟大的名字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这样敬佩福尔摩斯,我只是看看福尔摩斯破的案我能不能破开。我那时是对福尔摩斯怀着一种不服气的心理去看的这本书。

但是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我完全错了,福尔摩斯那严谨的思维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让我们来说一说这本书中的七个探案的经历吧!

第一个故事《修道院公学》写的是霍尔德芮斯公爵的独生子被劫走的事情。起先,我认为是德语老师黑底格把孩子劫走的,可是,后来种种证据证明德语老师黑底格只是这其中的一个受害者。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是公爵大人的秘书王尔得先生精心的一手策划的。

第二个故事《黑彼得》写的是彼得·卡里船长之死的疑案。本来“凶手”已经被霍普金斯先生(福尔摩斯寄予厚望的一位年轻警探)找到了,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的推理,又找到了另一个凶手。这两个凶手相比较,显然,福尔摩斯捉住的那个人是真正的杀手。

第三个故事《查尔斯·米尔沃顿》写的是查尔斯·米尔沃顿要将一些挑拨夫妻关系的信件在贵族麦尔兹女士和中尉多尔金结婚的前两天寄给多尔金,让他们取消婚礼。福尔摩斯巧妙地把这些信件烧掉了,避免了这次“灾难”的发生。

第四个故事《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写的是在一段时间内,有五座一样的拿破仑半身像都被同一个人打碎的事情。福尔摩斯在大家都十分迷惑的时候打破了第六座塑像。在那里他发现了一颗珍珠,原来,这个犯人就是要找这颗珍珠。

第五个故事《三个大学生》写的是在福兹求奖学金考试的前一天,试卷被抄袭的事情。福尔摩斯从各个角度调查了现场,又拜访了在周围住的三个大学生,了解了他们的身高和兴趣,捉住了这个“贼”。

第六个故事《金边夹鼻眼镜》写的是约克斯雷旧居事件。这一事件中,不仅有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惨死,而且悲剧后的事情还揭示出了奇特的犯罪动机。

最后一个故事《失踪的中卫》写的是在英国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与牛津大学队比赛的前一天英国剑桥大学队的中卫失踪,福尔摩斯通过跟踪找到了中卫。

通过读这本书,我不得不敬佩福尔摩斯,他让我知道了:要注意细节,才能成功。他还让我知道了:我还有欠缺的地方。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6】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一共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八个故事,分别是“波希米亚丑闻”“银色马”“显贵的主顾”“硬纸盒子”“桐山毛榉案”“最后一案”

其中,“最后一案”是我被深深地感到了,他讲了福尔摩斯为了消灭莫里亚蒂教授,和他在瀑布旁打斗,最后一起落入万丈深渊。其中我觉得福尔摩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生活中也有舍己为人的精神。

那次汶川大地震,有一位母亲,她为了救别人的孩子,拼命地跑向废墟,用手把一块又一块的砖搬开,可她自己的孩子却被埋在废墟里面,这个孩子一直在废墟中等待着妈妈。几天过去了,妈妈一直没来救他。结果,这个孩子由于缺水,死去了。

这件事说明了妈妈为了别人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失去了生命,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舍己为人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7】

他是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人,一个永不言弃,重情重义的人。

他幽默有趣,但又沉稳严肃。他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这本书充满了惊险色彩,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人觉得很有悬念。惊险、刺激、危险,我都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这本书了,总之,就是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这本书分为好几部分,其中《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等四部分最为精彩:《血字的研究》讲述的是迷信专制的摩门教和荒淫罪恶的多妻制是如何摧残了一对年轻人的纯真爱情,而无辜的受害者又是如何不惜一切报仇雪恨的故事。年轻美丽的姑娘露茜和英俊高大的小伙子侯波就是无辜的受害者,因为罪恶的多妻制,迫使露茜嫁给了另一个人,最终,含恨而死,而侯波不甘心爱人就这样离去,发誓报仇雪恨,可是最后,侯波却在监狱里因病发而死。看到这里,我也不甘心一对年轻人就这样硬生生的被摩门教拆散,可是不甘心又能怎样呢?身负罪恶的人最终也以生命为代价受到了惩罚。我想,要是露茜能看到这一切的话,她一定不希望侯波为她而冒险,有谁会想自己的爱人去送死呢?她会希望他过平静的生活。《四签名》讲述的是10年前的一个夜晚,摩斯坦上校神秘失踪,他的女儿在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匿名邮包,里面是一颗硕大的珍珠。而今年,她收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在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的帮助下,摩斯坦小姐与神秘人会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神秘人在留下了一个线索后就突然死亡,这条线索令福尔摩斯决心找出危险而又不可预测的真相......这个故事真实地体现了财富欲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与虚无,在印度士兵叛乱的历史背景下,这一主题通过人们对宝藏的拼死追逐、疯狂复仇来加以表现,意义极为深刻。我认为最最难破的案子还是《冒险史》中的《五个橘核》,它的情节曲折多变,惊心动魄,结构环环相扣,构思巧妙,展现了恐怖组织3K党对逃亡者及其整个家族的无情追杀......在破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与华生不畏艰险,与狡猾的罪犯正面交锋,最后罪犯意外死亡。故事的结局有些令我意外,但这也能把福尔摩斯的探案天赋和卓越才华表现得淋漓尽致。最后一个故事《归来记》,这个故事内容有些简单,是一位水手和一位贵妇的故事,水手和贵妇在船上相遇,两人成了朋友,但后来水手喜欢上了贵妇,也得知贵妇的丈夫是个粗暴、蛮横、经常酗酒并且还毒打仆人和妻子,水手气愤不已,和贵妇的丈夫打了起来,无意中把人打死了,于是贵妇和水手布置了一个谋杀案现场,福尔摩斯侦破案件后,放走了水手,那位贵妇也跟着他走了。这本书讲述的不只是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它还在告诉着人们,要尊重人性、反对邪教组织、倡导科学、追求文明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我看到院子里种的树的顶端微微摇晃时,翠绿的叶像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一般,已变得枯黄憔悴,缓缓落下,我望着洁净的天空,细看云朵慢慢变化,闭上眼睛,我感觉到了风,雨落了下来,落在了我的额前,同时也滋润着我亲手栽下的仙人掌。树摇叶落,雨下,这一切就像案件水落石出一样,微风轻拂着我的脸庞,使我感受到了她的温暖。我想,当事情真相大白后,福尔摩斯一定也感受到了微风的温暖,让他轻松了不少。将零碎的现象拼接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被揭晓。我抬起头,微笑着看着天空,相信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就像仙人掌一样坚强,即使被乌云遮挡起来,但光芒还是能够冲破屏障。未来的天,一定会想蓝宝石一样清澈晶莹。不为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希望。因为,我绝不会忽视希望,也决不会辜负希望。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8】

我一直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也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但并没有花时间去细细品读。在学校里,我经常听同学说起福尔摩斯诸多惊险的探案,可我对他的探案详情却根本插不上嘴,这更激起了我对福尔摩斯探案的好奇心。

暑假期间,我决定认真阅读中外名著,尤其是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我买的是缩略版,但捧在手里爱不释手。

阿瑟.柯南道尔是鼎鼎有名的英国作家,其中《四签名》是他的成名作。自此以后,他弃医从文,成为职业侦探小说家。《福尔摩斯探案集》共有四个章节。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第二章是四签名,第三章是冒险史,最后一章则是归来记。其中,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这两章分别讲两个故事,而冒险史和归来记各有四个故事。但我最喜欢看的章节是“冒险史”,因为里面的故事最惊险刺激,但最令我难忘的是《五个橘核》,《五个橘核》展现了恐怖组织对逃亡者及整个家族的无情追杀……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不畏艰险,与罪犯正面交锋,二人结下了同生共死的深厚情谊,而福尔摩斯的天赋和卓越才华也在这案子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内心激动不已,久久不得平静。

我对《血字的研究》也深有感触,它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揭示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场景和英国资本主义的繁荣景象两个方面。

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推理合乎逻辑,情节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的现实。福尔摩斯这个完全虚构的人物为什么变得家喻户晓,成为全世界大侦探的代名词。因为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可谓侦探小说的集大成者。福尔摩斯在他的笔下栩栩如生,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很喜欢他,他已成为人们心中正义与勇敢的化身。

我终于明白福尔摩斯为何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了,因为他有着常人没有的个性品质:追求真理,永不放弃;注重细节,明察秋毫;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尤其是他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不仅剑术、拳术水平高超,而且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出色。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在我的心中“落地生根”了,我内心多么渴望能亲眼见到像他一样的神探啊,或者说我本人很期望成为现实生活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9】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侦探小说,作品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多年来,主人公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他明察秋毫,足智多谋,坚毅果敢,和塔挡华生医生一起破了一个个复杂多变、惊心动魂的迷案。这本书告诉我们只有通过精却、细致的观察、研究和实验,才能揭开其中的奥秘。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0】

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1】

我很喜欢看书,有的人都会喊我小书虫,而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其中的最爱就莫过于《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是我的偶像,他观察仔细,明察秋毫,有耐心,凭借这些习惯,他就可以破解一切谜案。而我呢?有点懒,没耐心,还会耍一点小聪明,下面,我就来句几个例子吧。有一次,我在家里写爸爸布置的试卷,前面的题目我都写了,可惟独附加题连看都没有看,就认为自己肯定不会写,所以就罢写了。爸爸回来之后,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让我把附加题补上去,我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却发现题目非常简单,甚至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会做,于是我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把它给补了上去。还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它不仅式子“不成立”连题目也看不懂,我当时就放弃了,就先丢着不写,我先下了楼去玩,打算回来之后再写。等我回来之后,无意间瞥了一眼题目,却发现式子居然成立了,细看之下才发现,我少看了几个字,就这几个字,导致了我之前的问题。大家现在该知道我有多粗心了吧。刚刚说的缺点我一定会改正,争取向福尔摩斯靠拢!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2】

我喜欢这样的一本书,一本充满奥妙的书,一本充满悬疑和意料之外的剧情的书。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柯南道尔没有用很华丽的手法来描写福尔摩斯的样子,他是如何破案的,他只是轻轻一笔带过,可就是这一笔带过,却把福尔摩斯的完美的观察力,聪明的头脑活灵活现的表现了出来。柯南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他不用华丽的修饰词,只用这些小小的细节,来让自己笔上的人物变活。

当我读完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一个有着高智慧的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口衔烟斗,披着风衣呢?其实福尔摩斯这个形象已经深刻的被人们所记住了,一个充满智慧的形象。福尔摩斯不仅形象经典,他的聪明才智,学识也是无人可敌的,他对每一个知识都会有一点懂,但不会很精通的,比如政治学,植物学,地质学,解剖学等等都是会有一些,因为他是侦探只要懂个一些就行了,他最精通的好像是化学知识,在《血色的研究》中可以发现。他不仅仅是学识,娱乐也会,他喜欢拉提琴,他认为拉提琴可以解压,让自己的压力放松,因此他也喜欢听一场音乐会,最终投入其中。

柯南道尔用他的笔写下了一个又一个经典的案件,也写下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的破案手法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有人说福尔摩斯确实存在过,也有人说福尔摩斯只是有柯南道尔所写的经典侦探,我不知谁说的是正确的,但我肯定,福尔摩斯这个聪明机智,有着完美头脑的人会一直活在我的心中,会好久好久,不知何时才会消失。即使消失了,他的经典语录--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还有许多会在我的耳边回荡。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3】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我在暑假里读的第二本书。福尔摩斯虽然是个虚构的人物,但是作者柯南.道尔把他写的生动极了。柯南.道尔是一个英国小说家,他一开始因为写的太多了,不想再写《福尔摩斯探案集》。于是柯南.道尔就让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这个故事里死去。因为福尔摩斯太受大家欢迎,所以有的读者就投诉柯南.道尔。柯南.道尔不得不让福尔摩斯起死复生,再写下许多故事。

我读过福尔摩斯的8个故事,其中一个“铜山毛榉案”让我们看出了福尔摩斯的镇定。还有个故事叫“吸血鬼”,其中有个句子可以表现出福尔摩斯观察事物非常的认真——他像一座石像坐在沙发上,眼睛不眨一下地看着对面开着的百叶窗。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我自己做一个细心观察、在紧急时刻非常镇定的小姑娘。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4】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佳作不断,欲罢不能,在作者笔下侦探小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让人迷在侦探故事里。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它们都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经典之作,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还有一些相关的知识点和小资料帮助我们作进一步的理解。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书是一把钥匙,它会打开一个广阔而美丽的知识世界。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5】

最近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6】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搏斗时一起坠入深崖,再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高兴。”这段话使我感到福尔摩斯为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她那样的精神。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种案情,扞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7】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接着福尔摩斯又问起了威尔逊的伙计——文森特,当听说文森特只要一半工资时,他确实疑惑。威尔逊对这位伙计感到很满意似的,唯一不满的就是他喜欢照相

和去地下室。为什么那么多红头发的人不找,偏找威尔逊?为什么要提供这么奇怪的工作?为什么红发会才维持了两个月就消失了······一切都很奇怪······

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去听了音乐会。一路上,福尔摩斯边走路边用手杖敲打地面,发出声音。这好像是我小时候敲墙看墙是实心还是空心是一样的道理吧。后来,他又去拜访了文森特,对他观察了一番回家了。看着福尔摩斯对这这整件案子了如指掌的样子,华生一点也摸不着头需。福尔摩斯用手杖敲地面,发出的声音,很容易就知道地面是空的,难道有人在地里挖地道?挖地道做什么呢?他去拜访文森特,注意他腿下的部分,是不是怀疑文森特挖地道呢?挖地道这种事一个人做是否太艰难了一些,是不是有同伙?

华生回来之后,看见了几个不相干的人,银行家,pol.ice,难道跟这件案子有关联?华生依照福尔摩斯嘱咐,带上了手枪。

他们一同来到了银行家的银行的地下室。被告知他们所出的地方有三万枚法国金币时,都惊奇不已。没等一会,一盏灯后露出文森特的脸,他把自己同伙也拉了上了来,脚刚着地便发现了福尔摩斯他们。很快文森特他们被逮捕了。

最后,这件案子就这样接了尾。

最后一案,我就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自己的生命,他与自己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读完福尔摩斯写给华生的信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福尔摩斯的无私心理,之前我觉得他只是侦探技术好了些,他的缺点简直说不清:自大,对人忽冷忽热,性格孤僻,吸食可卡因······现在又伟大的要命,好感动!

福尔摩斯的伟大,不外乎他的善于观察,也因为他善动脑,有无畏的探索精神和冒险精神。在那个没有监控和dna检测仪的时代,侦探这种工作也确实令人佩服。他们靠脑子和一颗正义的心来寻找案件的关键,从而破解,他们在群众心里,是正义与勇气的化身。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8】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9】

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0】

我向全国各地的小朋友推荐《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非常的好看。这本书主要是写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侦探成功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智慧、机智勇敢的人,每次办案他都能从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关键,他的严密推理百发百中,令人佩服。他能和残暴的坏蛋斗智斗勇,把坏蛋抓捕归案。这本书写了很多小故事,其中最吸引人的小故事是《跳舞的人》、最刺激的是《五个橘核》、最恐怖的是《斑点带子案》、最神秘的是《红发会》…….

《福尔摩斯探案集》太好看太刺激了,我很喜欢!小朋友们,你们喜欢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1】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我已经读过了许多遍,但仍百读不厌,每次的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书中人物的精神品质,也使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由世界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也是他伸张正义,时刻准备着与恶势力同归于尽的精神品质的见证:“If I were assured of the former eventuality I would,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cheerfully accept the latter.”( “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稍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2】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p副标题e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3】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侦探了。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4】

放暑假了,我在图书馆里买了两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赛尔号攻略”。今天我就谈谈“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第一章主要内容是华生和福尔摩斯相认,后面的几章中都是让人心惊胆寒的破案故事。让我最毛骨悚然的是最后一篇“恐怖的带子”:有一位叫海伦的小姐,她的母亲去世了,家里只剩下她的继父和一位姐姐,可是在一个夜晚,她姐姐的房间里传来了一声尖叫,她应声跑去,突然发现她的姐姐脸色苍白,摇摇晃晃,她赶紧去扶姐姐,她的姐姐有气无论地用手指了指床边的带子,又指了指继父的房间后断气了。海伦见后紧张万分,赶紧向福尔摩斯先生报案。福尔摩斯来到她家门口,仔细地观察后,发现海伦小姐的房间在最左边,姐姐的房间在继父和海伦的中间,福尔摩斯来到死亡房间,发现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以及床头上面的带子,又来到她继父的房间,发现也是只有一张床、一个保险柜和一条带子,当福尔摩斯走到保险柜旁边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带子和姐姐是同一条并相通的,福尔摩斯问了问海伦小姐:“你的继父是不是今晚让你住进你姐姐房间?”,海伦点了点头,福尔摩斯笑了笑说:“傍晚时,你就把灯打开,我们就会翻窗进来,不要太晚开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更别让你继父知道。”说完便走了。他和华生藏在窗子对面,等待傍晚来临。傍晚时,海伦小姐按时打开了窗前的小灯,福尔摩斯和华生飞快跑来,并爬了进来,福尔摩斯拿出一条鞭子不停地抽着那个带子,带子突然间掉进了继父的房间,只听见继父房间传来“哎呀”一声,福尔摩斯飞快跑了进去,只见继父两手垂地,两眼直瞪天花板,身上缠着那根带子,走近一看,原来“带子”是一条蛇,福尔摩斯立刻把它赶回保险柜,海伦小姐才明白,如果今晚她住在姐姐的房间里,那么死的人就是她了……,看到这儿,我松了口气,庆幸她逃过一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做什么事情不能太卤莽,不能漏掉一些蛛丝马迹,放过任何一点线索,要细心观察、搜集证据,还要多多博览群书,懂得一些医学、化学、自然常识,为办案提供更有利的证据。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5】

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6】

这个暑假,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送到了,我欣喜狂,如痴如醉的读起来。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在每一次看这套书时都感到很神秘,看起来像是不可能似的,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感觉很神奇,让我目不暇接。有一个人这样评价福尔摩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机器。的却,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让人感叹,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这部小说集让我知道:我们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7】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8】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我已经读过了许多遍,但仍百读不厌,每次的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书中人物的精神品质,也使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由世界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

《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也是他伸张正义,时刻准备着与恶势力同归于尽的精神品质的见证:“If I were assured of the former eventuality I would,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cheerfully accept the latter.”( “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稍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愿这本书也能给你带来深刻的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9】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英国阿·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离奇的案子,如: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血字的研究······

其实,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感觉作者语言写得很好,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描写得很细腻,福尔摩斯是一个不管多么离奇或扣人心弦的案子都能破了的“神人”,这个人真的有吗?

虽然我认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一定真的存在,但他在阿·柯南道尔的笔下写得有血有肉,好像这个人就在你眼前,就在你身边。他机智勇敢,遇到危险毫不畏缩,时刻保持冷静。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这个人。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较早而出了错误,但他是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能够知错就改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的人,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认真观察、用自己所学知识细致地调查研究,那我们的社会上的坏人将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将会很和谐,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幸福。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0】

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

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伦敦的一名侦探。他常常能够破一些通常普通人破不了的迷案或奇案。

福尔摩斯有个得力助手叫华生,他是一个有名的医生,他的医术非常高明。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观察到的一些疑点和自己的见解告诉福尔摩斯,对他的案件有很大的启发。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够破那么多的奇案是和他善于观察和思考分布开的 。他在查案的过程中不放过任何疑点和细节。最惊险的 案例就是恐怖谷。

在这个案件中,有一个小镇死了人。福尔摩斯在死者的书房用来照亮的蜡烛烧了几毫米都要察,从中来判断死者死亡的时间。死者的哑铃丢了一个他也满园找从中来确认凶器。因为他的善于观察。最后经过他的努力终于把案件给破解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长大了想当一名想福尔摩斯一样棒的大侦探。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1】

我喜欢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很聪明,他用自己的智慧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想,福尔摩斯这么聪明,应该是从小认真学习,不用父母操心,每天一回家就写作业,从不贪玩,他认真思考,最后取得的成就。

我最喜欢其中一案,那就是工程师大拇指案,主要讲了有一名工程师的大拇指被一个人谋杀,所以,工程师的大拇指大量出血,只好用绷带把手包住,可是,血还是止不住 ,只好忍着,那个工程师去找福尔摩斯看是谁砍了他的大拇指,凶手是一个沉默的英国人。

小朋友们,你们看过这本书吗?想看的话就叫爸爸妈妈去买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2】

一顶鸭舌帽,一把大烟斗,手拿放大镜,身穿黑大褂,猜猜他是谁?对!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再难的案件他那精妙思维分析,就如同拍死蚊子一样简单。

书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用福尔摩斯的话说:“最复杂的案子才是最简单的案子!”作案现场的死者扭曲变形的脸庞,使其它的侦探怀着恐惧的心理退出侦查工作。可福尔摩斯会对现场任何的衣物产生怀疑,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化解了轰动一时的奇案!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它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

这本书告诉我们,再厉害的拦路虎,也只不过是一个路上的小石子,只要你把它踢开就完事了,千万不要把它当做一个很难的问题、盲点!!

《福尔摩斯侦探集》,塑造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福尔摩斯,千万不要错过哟!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3】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p副标题e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4】

一直都很喜欢悬疑探险的故事,最近,我看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写的侦探案。读了这本书,好像自己也和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去探案,真是有惊险,又刺激。

福尔摩斯先生是个又有智慧,又有胆量的侦探。在他所判过的案子中,没有一个是不离奇,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奇妙之案。在这些案子中,福尔摩斯先生曾被坏人追杀过,也被人叛逆过,但是,他从不为此而感到害怕,感到畏惧,反而十分愉快轻松地说:“如果我被人害死了,这将是我侦探生涯中最完美的句号。”

福尔摩斯,一位冷静,沉着,所让人尊敬佩服的侦探。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5】

读完了这本《福尔摩斯》我知道了里面的许多坏人犯下的罪恶是多么可恶,有的杀人,有的给自己的老板下毒在取走钱财,但是,不管多么狡猾的犯人都会被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查的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在我的心里印象最深刻,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不管遇到什么案件,都遇事沉着冷静,不怕失败,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与狡猾的罪犯作斗争,再棘手的案件也要深入虎穴探个究竟。这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物那就是华生,华生是一名医生,在偶尔的一次相遇中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认为福尔摩斯充满了正义感,胆识过人,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细致的调查和严密的逻辑推理,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令他钦佩,所以,他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忠实搭档。经过许多的疑难案件的侦破,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完这本书,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遇事沉着冷静,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生活当中,不管同伴遇到了什么困难,我都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他们,将爱心传递,构建一个文明和谐的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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