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9篇

| 龙苗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精选9篇)!

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9篇

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篇1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淘气、爱搞恶作剧的小男孩儿。他十四岁,一头黄发,脸上长着许多雀斑。

有一天,尼尔斯发现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一直住在尼尔斯家里的小狐仙。尼尔斯很顽皮,开始捉弄小狐仙,却反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看到家鹅莫顿想飞走,奋不顾身地跳上了鹅背,想把它留下,却没曾想就这样展开了一段神奇的冒险之旅……

家鹅带着尼尔斯跟着雁群飞了许久,他也经历了许多事,其中一件是他救下了差点被吃掉的领头雁阿卡,她很感动,答应带尼尔斯返回故乡,他这才放下了心。阿卡带领雁群(还有莫顿和尼尔斯)飞往克拉山,参加一年一度的“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各种各样的动物大放光彩,但还是比不过灰鹤的舞蹈。据说会名就是因为灰鹤的舞蹈太美的缘故,而取名为“鹤之舞”。

又飞了几百个日子,狐狸斯密尔报仇之怨萦绕心头。它已金币为代价,让乌鸦们杀了尼尔斯。找到他后,尼尔斯便与乌鸦们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尼尔斯一刀刺死了乌鸦王“黑旋风”。

又飞了许久,尼尔斯不小心从鹅背上摔了下来,落入了熊洞。刚开始小熊们把尼尔斯当作玩具玩,后来进来了一头公熊,他想让尼尔斯烧毁制炼厂,尼尔斯临危不惧,宁死不屈,公熊就想吃了他,可却被尼尔斯救下了,公熊很感动,便放走了尼尔斯。

飞行途中,尼尔斯遇见过许许多多的鸟,高尔果就是其中之一。前不久它被猎人捕获,于是——尼尔斯就去救它,他啃了几天几夜的笼子,在最后啃出了一个大洞,老雕高尔果向他道谢,飞向了碧蓝的天空。

大雁们终于飞到了他的故乡。这一路上有苦有泪,有酸有甜,他不禁潸然泪,与大雁一一告别。他再也不能变小,再也听不懂小动物的语言,也再也无法与阿卡和莫顿它们一起历险了……

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篇2

从前,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孩子,他十分顽皮,又不爱学习,他经常去捉弄家里养的动物,所以所有的动物都非常讨厌他,见到他,就全部都躲了起来,尼尔斯根本不会去管这些。

有一天,他的爸爸妈妈外出去教堂,让尼尔斯在家里写作业,可他在家里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尼尔斯玩累了,就坐在椅子上面睡着了,这时,从箱子里爬出来了一个小狐仙,把尼尔斯吵醒了,尼尔斯也看见了,小红心就很开心,他拿起鱼网,在房子里跑来跑去,一把抓住了小狐仙,小狐仙说:“你放了我,我就给你一枚金币。”小狐仙给了他一枚金币。但是,尼尔斯没有放开他,当要到第三枚时,他还是没有放了小狐仙,小狐仙很生气,把尼尔斯变成了拇指大小的人,原来,小狐仙是一个魔法师,和他一起变小的还有他的宠物。

变相来的尼尔斯从门缝里走了出去,去牛棚里找小狐仙,让小狐仙去把自己变回来,他刚走出门那几只,被他欺负的大公鸡走了过来,又叫家里的动物也过来看变小了的尼尔斯,尼尔斯想离开那里,去找小狐仙,可是他们追赶着尼尔斯,让他也尝尝被欺负的滋味,有一群大雁飞了过来,叫地上的大鹅也飞上天去,有一只大雄鹅用力地拍打着翅膀,尼尔斯来到房顶上,见大雄鹅要飞走了,心想家里一定会有很大的损失,尼尔斯跳到大雄鹅的背上叫他不要飞走,大雄鹅不理会尼尔斯,飞上了蓝天。

尼尔斯骑在他家的大雄鹅上,跟着一群野鹅出发了,经过这一次旅行,尼尔斯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几个凶狠的敌人,尼尔斯变成了一个聪明、勇敢、善良的人。

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篇3

尼尔斯是个不爱读书的捣蛋鬼。一天,他因捉弄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他试图向家里的小动物求助却被驱逐,就在此时,家鹅莫顿想跟大雁飞走,尼尔斯情急之下骑上雄鹅,开启了飞行之旅。

男孩被雄鹅带到高空,结实了高傲的雁群,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他们与雁群一起旅行。在农庄上,莫顿被一群男孩捉住了。尼尔斯靠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救出了莫顿,回到了雁群。

几天后,他们随着雁群来到库拉山参加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咬死了大雁被驱逐出境。随后,灰鹤的表演令大家震惊,给表演大会添上了一丝魅力。除了中间小小的插曲,整个表演大会都十分圆满。

因为此事,斯密尔对雁群怀恨在心,一路追踪雁群伺机报复,他还怂恿紫貂和水獭偷袭雁群,但都未成功。随后,大雁们来到卡尔斯克鲁纳军港和大造船厂,兴奋之下他独自去参观,却得罪了青铜大汉,还好被木头人救下,成功脱险。

由于被斯密尔追踪,大雁们便绕道飞去厄兰岛,在那遇见了小灰雁邓芬。他救下邓芬,并治好了她的伤。邓芬与他们一起踏上了旅行。

旅行中,尼尔斯经过了许多神奇和有趣的地方。有海底城市、陶庚湖、伯尔斯拉格那、梅拉伦湖、峡谷等等,他每经过一个地方,都深有感触。这让他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回到家时,家中的动物们都非常欢迎他,他也变得更爱护动物了。他有时也会想起大雁们,希望它们能回来找他,但是无奈他变回原样后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只能暗自伤心。

尼尔斯在这场旅行中完成了自身的升华,从不爱读书的调皮蛋蜕变成了一个爱护动物,勇敢善良的小男子汉。

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篇4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有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因紫岚的疏忽,死于寒冷的雨地。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自己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一只想吃掉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篇5

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即将分娩,但她正面临一个巨大的难题:她没有任何食物,也没一只公狼保护她。因为她的丈夫——公狼黑桑,被一头野猪用尖尖的獠牙杀害了,紫岚虽平安无事,但也永远失去了一个英勇无畏的、想成为狼王的丈夫。因此,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

紫岚分娩时,一只大白狗想杀她,但紫狼还是赶走了他。紫岚生下了五只狼仔,死了一只,她吃掉了他,为的是换取一点汁水喂给剩下的狼崽。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黑仔和黑桑很像,所以紫岚最喜欢他,但他最终被金雕叼走吃了;蓝魂儿这只公狼,是被捕兽夹夹住了,为了不让他被猎人抓走,紫岚狠心咬死了他,并把他埋在一个地方;紫岚为了完成愿望,开始培养双毛——最小的一只公狼,也是一只无用的草狼。但在紫岚和她的小女儿媚媚的百般侮辱下,双毛终于爆发出了狼性,但最终还是被狼王——洛嘎咬死了。

紫岚最后一线希望破灭了,但她发现媚媚恋爱了,又燃起了希望。当她发现媚媚的配偶是独眼狼,一只胆小的草狼——吊吊时,她咬死了他。后来,媚媚和一只大公狼结婚了,石洞成了他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

一次,紫岚去看望媚媚时,发现媚媚要分娩了。金雕又想吃狼崽,紫岚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此时,媚媚的狼崽出生了,也许他们当中的一只会成为狼王。

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篇6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欧洲社会奉行拜金主义,人们躲避崇高,自甘平庸,一味追求物质生活。罗曼。罗兰为了唤醒世人,让人们呼吸英雄们的气息,先后写成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等名人传记。他希望通过展现伟人们的曲折人生,为人们树立战胜苦难的榜样,以帮助人们获得心灵上的支撑,进而创造不风俗人生。

贝多芬是一名德国著名的作曲家、钢琴家、音乐家,他的一生遭遇过无数的坎坷和痛苦。如“《欢乐颂》课文主要写《第九交响乐》时,贝多芬还是拿不定主意,直到《第九交响乐》完成的最后一刻,他还想将《欢乐颂》放到第十或第十一交响乐中。”贝多芬在青年时候双耳就失聪,他虽然创造出了美妙且完美的音乐,却不得不忍受无声的痛苦。贝多芬一直处于贫穷、孤独的不幸之中,但是他以顽强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的困难,重重险境,但贝多芬并没有向厄运低头。虽然命运带给他的是苦难,但他却将苦难比喻成了欢乐的乐曲,例如:“《辉煌的成功》虽然爱情将贝多芬遗弃了,但成功已经悄悄来到了他的面前,1810年,贝多芬的作品已经在欧洲广为流传,荣誉纷至沓水。”贝多芬的作品,永存于世。

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的一生是悲惨的,

深受疾病,贫困和情感的折磨。但是,贝多芬没有向命运妥协。

他双耳失聪的情况下,凭着超凡的毅力和斗志,继续创作出不朽的作品。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历程证明: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住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住自己的命运。

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篇7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己的名字。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起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知道自己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非常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讨厌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它肯为主人阿炯付出自己的一切,可是却被别的狗抢走了主人。于是,迪克的“复仇”计划慢慢拉开了帷慕……

迪克咬断了白狮狗的腿,闯下了大祸,当剧院中所有人想要在第二天杀了它时,头天晚上,阿炯偷偷地将迪克从铁笼中救了出来。

就这样忠心耿耿的迪克与主人最后选择了流浪天涯,去寻找真正纯洁的爱。

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篇8

在东方花果山上,有一颗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颗七彩石。七彩石吸收日月精华,是七彩石内部充满了神力。一天,七彩石裂开了,有一只石猴从里面跳了出来。它与普通的猴子们在一起,融入了其中。

有一天,天气非常炎热,猴子们发现了一条河,便顺着河下去找到了一条瀑布。他们很好奇瀑布后面有什么,便说,如果有一只猴子带他们瀑布后面,便可以封为猴王。石猴成功带领猴群到了瀑布后面的水帘洞,成功的登上了猴王之位,被封为美猴王。

美猴王为了出去学习法术,告别了猴群,独自外出,到了一位仙人那里学习法术。那位仙人给美猴王取了一个名字,叫做“孙行者”。孙行者向那位仙人学习了七十二变,因为给门中弟子表演七十二变,被仙人赶回了花果山。回到花果山以后,发现花果山被一个魔王占领了,便去打败了魔王,赢回了他的花果山。

他教猴子们防身术,因为没有适合他的兵器,便去东海龙宫里面讨一件兵器。最后孙行者带走了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东海龙王因为惹不起孙行者,并去向玉皇大帝告了状。

玉皇大帝派了众神仙去捉拿孙行者,但去的神仙纷纷败在孙行者的手里。最后二郎神捉到了孙行者,并把它押到了斩妖台。孙行者挣开铁锁,开始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之下。

500年后,一位叫唐僧的僧人救出了孙行者,并给孙行者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与唐僧去取经的路上,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等人纷纷加入进来了。最后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统统都升天成了神仙。

写作品梗概作文400字篇9

《西游记》是广大青少年儿童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不仅好看还教给了我们许多的道理。它为什么使我们这么喜欢他呢?

因为他写了孙悟空降妖除魔。非常的威风。不公威风,还使我知道了坚强不屈的道理,孙悟空不管被打败过多少次,都不放弃,最后,终于打败了妖怪。最好的是三打白骨精,里面孙悟空火眼金睛识妖怪。而其他的师兄弟都错怪了孙悟空,把妖怪错当成了好人。把孙悟空赶了出去。最后,孙悟空他没有记仇,还是去救他的师父了。告诉我们要相信别人,其中的师兄就是不相信孙悟空才被抓的,我们还要明辨是非,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就冒着被赶走的危险仍然要把妖怪打死。《西游记》中还有许多让我感动的事。比如说:“孙悟空偷道观的人参果。结果,师父和他的师弟们都被抓走了。但是孙悟空知错就改,请观音来帮忙,才解决了困难。”孙悟空的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的我们学习的。

《西游记》中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大闹天宫。因为它展现了许多精彩的片段。其中也有不好的片段。孙悟空和师傅他们曾经答应过老龟,帮它问问它还能活多长时间,结果他们都没有问。这一点是我们不能学习的,因为他们没有讲诚信,我们千万不可以不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我们一定要做到。

《西游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电视之一。他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还教给了我做人的品质。当我什么事情没有讲诚信的时候,我就想了想《西游记》中那一幕,我心里十分愧疚。所以《西游记》是我的最爱之一。他不仅让我着迷,还教给了我知识。

《西游记》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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