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赁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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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租赁合同协议【篇1】
出租方(商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
该商铺房屋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原中心市场旧址的金锣湾商业中心第______座_____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对该商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注:商铺建筑面积按房管局实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标准)
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费
租赁期限共计五年,起租日为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20_年7月1日,即在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8%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
1、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即20_年7月1日,(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
2、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往后顺延六个月的对应日七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无正当理由超过七日,则从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的当期租金的万分之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金承包费应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该笔收入需要纳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申报纳税。
第四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对该商铺拥有承包、转包、出租、转租、使用和收益的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商铺用于自主经营;
2、将该商铺用于对外招商,交由商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营运,开发商作为担保;
3、利用该商铺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
4、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并可允许承租方转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经营方式;
上述转承包经营期、出租租赁期、合作经营期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承包期限,否则超出该期限部分无效。
第五条: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让、赠与、抵押,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该商铺的受让人、受赠人、抵押权人同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与第三人就该商铺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如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等)。
2、合同期限内,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的第三人有权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修缮、添加其他设备设施和隔断,更改商铺内部装修和设施等,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铺到期还甲方时,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原状(因自然损耗无法修复者除外)。
3、合同期限内,如该商铺需要进行大型修缮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该商铺所享份额对维修基金使用事宜进行投票和行使表决权。
4、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其所享有的一切与商铺物业管理有关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并委托给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办理该商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交接验收、交钥匙手续,签署商铺物业管理合同等事项。但乙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赁承包经营活动。否则,应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在该商铺正式移交退还给甲方前,乙方应结清使用该商铺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等应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庆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个人租赁合同协议【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具有资质的 承包给乙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一、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 租赁给乙方,由乙方经营,租赁承包经营合同范本_租赁承包经营合同模板。
二、租金。上交租金第一年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第二年乙方向甲方交租金人民币 元整,第三年乙方向甲方交租金人民币 元整。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规定、制度,必须守法经营做好安全医疗。如发生医患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单独计费,按实际发生额交纳给甲方。
五、房屋维护。房屋修缮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无维修能力,乙方在房屋维修时的费用,从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维修的部分及材料,并出具书面字据。)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所用医护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如遇上级主管部门例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所处罚款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合同未到期,如遇占地拆迁时,乙方无条件搬出,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返还给乙方已交租金的剩余部分。
八、甲乙双方信守履行合同,其中一方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担。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在经营期间购进的医疗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租赁合同协议【篇3】
甲方(承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柳五村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计 亩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的土地只能用于苗木、花卉种植及农林综合开发项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获得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租赁土地及农业资源。
3、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交付约定租赁的土地。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验收交接单》。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合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7、协助乙方解决农业用电,用电设施及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享有本村村民用水浇地的同等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仅限于种植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准取土,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等,若乙方自行改变土地用途,则视为乙方违约,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款。
4、土地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土地对外转包,如需转包,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有关事项由甲方进行把关。
5、租赁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甲方收回土地对外租赁,若乙方确需继续租赁,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并应当在租赁期满6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租赁期间,乙方如需临时建筑,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五、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每年每亩 元。按照省级高新区补偿价格为准,租赁价款随省级高新区土地补偿标准而调整。
2、支付方式: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度的租赁价款。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当年租赁款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地上附着物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租赁费,如逾期按每天2.5%交纳滞纳金,逾期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条款
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租赁期满,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应在2个月内将地上附着物清除,如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净,视为放弃,由甲方负责清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协议内容另行协商。
八、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因国家、上级各级政府征用该宗土地,双方应终止合同。地上附着物经评估并取得乙方同意后,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拆除办法按照第七条规定执行。若遇国家土地政策调整,甲乙双方都应共同遵循,按照调整后的国家土地政策执行合同。
2、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镇经管中心存档两份。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租赁合同协议【篇4】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二、转包(租赁)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0__ 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 月日。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 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 证 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租赁合同协议【篇5】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土地的期限:
(一)甲方将亩净种植面积土地承包给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承包的土地和土地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土地种植使用权和经营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他用。
二、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月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经营的用途:种植棉花各种经济作物或粮食。
四、土地承包形式:
(一)年内生产资料费用全部自理,在上年之前交清土地租金,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自理。(包括自己新建任何设施费用自付,与甲方无关)
(二)上交指标方式:
年亩上交元,年累计上交元。
(三)房租:按房改办规定,每月没平方米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年11月付清。
(四)在签定承包土地合同时,乙方应每亩交元押金,合同期满从租金中扣减,如违约押金不退。每年月至月冬灌水放完,否则棉花不准出售。
五、产品销售:一切产品自销。
六、水泵处理办法:水泵甲方购买,共同使用,乙方以后发生的所有费用按照亩数分摊。折旧每年每亩元。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依法发包国家所有由甲方管理使用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弃耕、破坏性、掠夺性种植行为予以监督并制止;
4.对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依法追回应交费用;
5.有权安排乙方种植林带及道路维修工作,树苗由甲方一次性承担,年内条田四周林带到位。
(二)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随意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承包的土地每年必须种植,否则每年。
3.在承包期内,甲方代收水资源费,如上级政策变动,按上级政政策执行。如水不够,乙方自己解决,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包经营土地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合同期内使用的权利;
2.享有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的权利。
(二)乙方承包经营土地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承包土地的用途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确保土地永续利用。凡造成土地污染、沙化、盐碱化等损坏,并由此造成土地等级下降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承包义务:植树五年内成活率不低于,否则自行承担树苗款,五年内条田四周林带到位。
4.守法、信守合同,不损失周遍团场职工的利益,在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自觉遵守,违反乙方自负责任。
九、合同变更和终止:
(一)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需要变更的,乙方依照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进行调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二)合同期满,自动解除。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按每亩元计算。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物进行破坏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或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水利设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如荒芜土地,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擅自出租变卖或转让承包土地,不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甲方可宣布买卖和租让的土地无效,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如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
4.乙方擅自解除承包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按每亩元计算。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合同实际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X 乙方(公章):________X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X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X
________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X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