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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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合同协议(精选篇1)

甲方(转让方): 腾冲县固东镇和平社区中四组 李新庄 住所: 和平社区中四组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腾冲县固东镇和平社区中二组 胡维亮 住所:和平社区中二组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土地发包方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固东 乡(镇)和平村中四组的 0.75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种植 生产经营。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转让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让期限为 16 年,自 20_ 年 3 月 14 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价格为每亩 93333.33元人民币,共计 70000.00 元人币(大写: 柒万元整 )。乙方应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转让费:

1、一次性支付:以人民币一次性支付转让费。乙方应在 20_年 3 月 25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

2、分期支付:以人民币分 期支付转让费。支付时间分别为: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地块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收益。

2、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及时交付转让土地。

3、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在依法办理注销、变更经营权手续后,甲方与发包方在上述转让地块上的承包关系即告终止,甲方不再享受和承担上述地块上的承包经营权利和义务。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依法享有受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2、依法享有对受让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权和产品处臵权。

3、有权依法流转受让土地。

4、有权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与服务。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受让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发包方同意,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发包方同意,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让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发包方同意,甲方有权单

方解除合同:

1、逾期不支付土地转让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宅基地转让合同协议(精选篇2)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鉴于:

1、甲方系烟台好帮手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宅基地转让合同协议(精选篇3)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授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原房屋租赁合同

宅基地转让合同协议(精选篇4)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的门面转让给乙方,让乙方租赁使用,门面的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由乙方与业主按原合同条款相关规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业主与甲方就上述门面,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年__月__日止,月租金为__元人民币。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业主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业主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四、为顺利履行本合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__年__月__日之前向乙方交付钥匙及其门面的使用权,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元(大写:_______),先期已支付__元。上述费用已包含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对乙方接手前甲方产生的债权、债务负责;乙方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照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按规定时间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照__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定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宅基地转让合同协议(精选篇5)

甲方(转让方): 腾冲县固东镇和平社区中四组 李新庄 住所: 和平社区中四组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腾冲县固东镇和平社区中二组 胡维亮 住所:和平社区中二组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土地发包方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固东 乡(镇)和平村中四组的 0.75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种植 生产经营。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转让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让期限为 16 年,自 20__ 年 3 月 14 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价格为每亩 93333.33元人民币,共计 70000.00 元人币(大写: 柒万元整 )。乙方应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转让费:

1、一次性支付:以人民币一次性支付转让费。乙方应在 20__年 3 月 25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

2、分期支付:以人民币分 期支付转让费。支付时间分别为: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地块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收益。

2、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及时交付转让土地。

3、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在依法办理注销、变更经营权手续后,甲方与发包方在上述转让地块上的承包关系即告终止,甲方不再享受和承担上述地块上的承包经营权利和义务。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依法享有受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2、依法享有对受让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权和产品处臵权。

3、有权依法流转受让土地。

4、有权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与服务。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受让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发包方同意,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发包方同意,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让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发包方同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逾期不支付土地转让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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