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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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合同书篇1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用甲方会议室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概况
(一)名称:会议室。
(二)位置:
(三)附属及配套设施:(一一列明或后附清单)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时起至__年__月__日时止。
(二)租赁用途:用于举办会议。
第三条费用
(一)租金共元整(小写¥__________)会议超出双方约定时间,按《新华贸商务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另行计取费用。
(二)押金共元整(小写¥__________)
(三)合同履行过程实际发生其他的费用。
第四条费用支付期限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及押金。
(二)超出合同约定时间的会议室租金、对租赁物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损坏的赔偿费及各种违约金等全部费用应该在乙方离开会议室之时全部结清。
第五条租赁物的交付
(一)甲方于乙方租赁期间前天/时,将租赁物交付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于配套设施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书面予以确认。
(二)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可派员入场布置会会场或指导甲方人员布置会场(此种情形为甲方禁止乙方及其委托的单位布置会场)
(三)租赁物交付乙方后,租赁物发生意外的风险由乙方负担,但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条租赁物的返还
(一)乙方租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当组织人员及时将会议室清理干净,返还甲方。租赁物返还甲方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指派专员与乙方工作人员共同检查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装饰等)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一式两份,作为结算依据。
(三)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算完毕后,乙方离场。
第七条甲方义务
(一)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电梯音响、麦克风、投影等使用必备条件。
(二)乙方要求提供约定外的服务,甲方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协助,但有权收取相关费用。
(三)甲方在乙方使用完会议室双方结算完毕后为乙方开具与租金等额的正规合法发票。
(四)指派专人负责租赁物的交付与检查,及时配合乙方结算。(五)依照合同约定返押金。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与押金及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租赁物。
(二)使用租赁物前如实向甲方告知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经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做报警处理。
(三)租赁物使用过程中乙方:
1.不影响甲方以及新华贸写字楼内所有业户的正常办公,遵守甲方制定的新华贸写字楼管理制度。
2.保持使用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在租赁物内外搭设棚架。
3.不得损坏使用场地内的墙体、地面、镶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赔偿标准详见店内赔偿价目表,下同)乙方同意甲方结算时直接在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会议室其他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经甲方书面允许的除外。
5.保持会议室内的空气清新,严禁在会议室内或其他非吸烟区吸烟。
6.自行保管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甲方无保管义务。
7.乙方承诺与会人员不会违反上述六项义务,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完毕后积极履行租赁物返还及相关义务。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人员及与会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租赁物的,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收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延付租金及押金3日以内的(含3日),除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外,还应当按日向甲方违约金¥;乙方延付超过3日或乙方明确表示拒付租金及押金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租金损失、律师费、交通非等全部经济损失。
(三)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款项甲方不退。
(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和装饰物等)出现出现损坏的,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3项执行。
(五)任何一方如需更改使用地点及使用日期,均须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租赁物三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六)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返还押金的,除须继续履行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无约定的,参照中国现行法律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效力相同。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酒店合同书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位于一环路_______________的文翰商务酒店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将成都文翰商务酒店1—7楼共计54间客房及各楼层其它房间、后院停车场、保安室等全部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及物资转让给乙方(转让资产见附件清单)。
第二条转让期限
甲方将文翰酒店转让给乙方,其期限与甲方租赁该栋楼房的剩余期限同步,乙方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乙双方转让合同到期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同业主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第三条转让费及付费方式
1、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费共计380万元,由乙方分两次付予甲方。
2、转让费交费时间为:①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先支付人民币190万元。②六个月后乙方将尾款190万元全额支付甲方。
付款时间:年____月_____日第一次,第二次年_____月_____日。
3、酒店转让后,该幢楼房的房租转由乙方向业主交纳,房租金额及交纳租金的方式,参照甲方的租赁合同条约执行。(包括所有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分两次收取转让费,在规定时间应提前3天缴纳,延后最迟10天,10天后按应缴纳的余款额度的百分之一缴纳滞纳金(每天),超过15天甲方有权按原移交的清单全部收回,所交纳的转让费一律不退。
2、甲方享有在酒店转让期限内共计10万元的签单消费,该消费不计时效,消费完为止,签单消费均按乙方给予的优惠价格每间房180元/天执行。
3、甲、乙双方在交接时,甲方须确保酒店合法经营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经营中所需的各类证照的年检、变更事宜。
4、甲方所移交的设施设备须确保完好无损,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如非乙方原因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乙方不能经营,甲方应负完全责任,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5、本合同签订前因甲方所产生的各种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应由甲方完全负责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自移交后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使用店招名称的权利,如果在经营中有损企业名称形象,视严重程度,甲方有权收回不再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协商其损害程度的各种损失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6、关于商标的所有权,属于注册甲方所有,在经营期间,法定代表人应变更为乙方有资格的人担任。如果乙方不使用原商标,法定代表人应变更为甲方,如果乙方不配合工商变更(不使用后三月内完成),超过期限(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5万元。
7、甲方应提供同业主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切附件,并转移给乙方。
8、乙方接手酒店时,对现有员工原则可继续使用,对不用的员工退予甲方,并由甲方妥善处理,与乙方无任何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接手酒店后,应合法经营,所涉及到的营业执照、卫生、消防、特种行业等许可证的年检,甲方应予协助。
2、乙方经营期间,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在经营期间,可以使用酒店现有名称“成都文翰商务酒店”也可自行更名,甲方不得干涉,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涉及到的水、电、排污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对酒店外围灯光、店招或扩大租赁范围(特别是一楼银行现用属地)等进行变更改造,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实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违约金实际金额赔偿。
2、甲方将酒店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甲方的转让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酒店。
第六条其它
1、甲、乙双反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未果,可向所在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及附件清单一式两份,双反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支付第一笔转让费后生效。转让费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酒店合同书篇3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整体转让成都东全酒店玉林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成都东全酒店玉林店位于成都市玉林北街2号第4—8层,房屋总面积2585m其中客房80间,办公室5间。甲乙双方同意按酒店现状进行转让及移交。(附: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总价:万人民币(大写:)转让给乙方。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90%即万人民币(大写:),余款在签订本转让协议的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前,将玉林店所有的债权债务结算完毕。乙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并接收酒店的管理后,因乙方经营所需的管理、改造、装饰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三日内完成双方的移交工作,并在签订移交明细表上签字。(附:移交明细表包括:
①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
②酒店员工花名册。
③酒店现已签订的各种合同。
④酒店与房屋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及租金转帐协议。)乙方同意继续履行甲方对外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玉林店的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即:消防合格意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并移交给乙方,甲方同意乙方以成都东全酒店玉林店的名称进行经营活动3个月。在此期间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酒店的名称变更及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同意至签订本转让协议当日起,乙方以成都东全酒店玉林店的名称进行经营活动3个月,在此期间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逾期结束乙方若希望继续以成都东全酒店玉林店的名称进行经营活动,在得到甲方同意后,乙方每月将向甲方支付品牌使用费。具体金额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本转让协议第二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余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前期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90%即135万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整)甲方不予退款。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若后期有条款增加、变更可追加签订充协议,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转让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1)种方式解决:
(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转让协议共2页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酒店合同书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保证金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第十二条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签约日期:
酒店合同书篇5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杭州余杭美凯大酒店有限公司将美凯大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达成以下约定。
第二条 甲方将美凯大酒店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同意乙方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运行模式。
第三条 乙方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四条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及与营业证照相关文件的年审、变更等工作。
第二章 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5年,自20_年04月1日起至20_年03月31日止。
第六条 合同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七条 为了照顾乙方的实际经营情况。甲方同意第一年承包金基数为80万元;第二年起按承包金基数的20%递增计96万元;第三年按20%递增计115.2万元;第四年按20%递增计138.24万元;第五年按20%递增计165.888万元;连续递增4年;
第八条 双方约定乙方每年分四期支付承包金。即每季度支付一次。在合同执行之日支付第一期承包金20万元。以后每期承包金必须提前10天支付。
第九条 双方约定乙方支付承包资产押金为100万元。合同期满时如数退还或作为后期承包租金逐步抵扣。考虑到乙方初次营业需要调整,投入较多的费用进行整改,甲方同意在合同签约时预缴押金50万元,其余50万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个月内付清,即20_年6月30日前付清。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移交给乙方经营。
二、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三、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五、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美凯大酒店现有经营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完整营业手续。将美凯大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营业物品提供给乙方使用。交接时提供《财产移交清单》
二、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诸如与房屋所有人、消防、工商、税务、卫生、特行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和有关证照的年检及审查工作。
三、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要求,必须要对美凯大酒店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整改,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酒店自身的给排水系统或房屋的修缮等与房屋本身结构有关的维修,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缴纳第一期承包押金之时,即为经营权交割之日。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经营手续及酒店财产的移交。当日的营业收入由乙方收取。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对美凯大酒店的再投入装修及的资产(必须经甲方确认),在店内投入的资产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有权力向甲方提出赔偿。
三、乙方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第十三条 乙方义务
一、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承包期内必须按规定做好营业台账、按时交纳营业税金,水、电等相关费用。其它一切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 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财产移交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如有财产短缺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及时搬出乙方的全部物资,如3天后仍有余物。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由甲方处理。
第十五条 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按承包金1%一天计算。
第十六章 在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而导致酒店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影响到甲方的利益、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七章 酒店的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不得以如何理由私刻与酒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业务以公司营运部的名义开展工作。确实因业务需要盖具与酒店有关的印章,必须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登记备案。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支付违约金50万元。
第二十条 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营运费用较高,合同签约时预缴押金50万元,其余50万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个月内付清,即20_年6月 日前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并连续两期不能按时支付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有权力终止本合同。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条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提请杭州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冲突之处,则以国家新法规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同书篇6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签 约 地 点: 签 约 日 期: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本着共同发展、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权利能力声明
1.1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有完全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发包标的在约定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使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1.2乙方声明与保证: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约定期限内在承包标的内依法开展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二条 承包标的名称、位臵、经营范围、及设施。
2.1 莆田市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路 号,建筑面积总计: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2.2 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清单。
2.3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指派专人对移交给乙方的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2.4承包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承包期限及酒店改造装修免租期
3.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 酒店改造装修免租期:甲乙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起3个月内完成酒店改造装修,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承包金。改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及具体施工方负责。
第四条 承包金、承包期相关费用、税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4.1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 佰 拾万元整(¥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交纳承包金上递增 %。
4.1.1 计算第一年承包金的年度是指自酒店改造装修免租期届满次日起连续计算12个月期间。
4.1.2 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金按季度支付,在装修免租期届满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第一季度租金,以后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的15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交纳下季度的承包金。甲方指定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
4.2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排污费
等费用,乙方向相关部门缴纳,在此过程中,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
4.3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务条款的规定缴纳酒店经营的各项税金。
4.4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4.4.1 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酒店改造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将 万元履约保证金中的 万元退还给乙方;剩余 万元转为本合同的押金,承包期满双方有关费用结清、财产、设备、物品等移交完毕后10日内,甲方将押金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 酒店改造装修及二次装修
5.1乙方承诺一次性投资约 万元人民币,在签订本合同之后酒店移交之日起,开始对该酒店按照星级综合标准进行整体改造装修。
5.1.1 在签订本合同之后3日内,乙方应将酒店改造装修方案报送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改造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5.1.2 甲方指派代表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装修审批备案,相关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承包期五年届满,乙方应根据市场行情,对该酒店进行二次装修,以满足市场需要。二次装修方案应报甲方审核同意。
5.3 酒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权利
6.1.1 甲方负责保管酒店的产权证明和营业执照、公章、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乙方在需要使用的上述证章时,需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供使用。
6.1.2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6.1.3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6.1.4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6.1.5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6.2 甲方义务
6.2.1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酒店各种年检手续。
6.2.2 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6.2.3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该酒店设
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相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6.3 乙方权利
6.3.1 为了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该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6.3.2 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6.3.3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制定酒店各种规章制度,经营目标和方案等。
6.4 乙方义务
6.4.1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及非法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2 乙方需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酒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4.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内对外提供担保、抵押或举债等。
6.4.4 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各种办证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建议:应当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承担费用,如果乙方办理可能导致乙方的经营项目甲方不知情,况且工商的所有材料均在甲方手上。)
6.4.5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酒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4.6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6.4.7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对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相关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8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4.9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把其身份证、相关证明等交予甲方查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处以备案。
6.4.10 承包经营酒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经营管理
7.1 乙方应制定酒店经营管理目标、经营方案、建立酒店各项管理制度、运作流程与服务标准,完善酒店组织架构、岗位编制和岗位职责等,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7.2 乙方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7.2.1 酒店现有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直接接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经乙方考核,合格者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转为乙
方聘用人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7.2.2 在承包期间,酒店所有的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均应乙方负责,因劳动用工或劳务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8.1 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抵押或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8.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包、转借酒店。
8.3 甲方出售该酒店,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保险
9.1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将其在酒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单上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甲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险种:(1)财产险;(2)公众责任险;(3)劳工保险;
(4)团体意外险;(5)其他按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9.2 酒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受益人为乙方。
第十条 合同的延续、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10.2 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期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函告甲方,经甲方同意
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10.3承包合同解除或期满,乙方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自愿接收的除外。
10.3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1 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移交酒店超过15日以上(含);
10.3.2 经乙方函告,仍不协助乙方办理年检等手续;
10.4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0.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包、转借该酒店;
10.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除变动酒店结构;
10.4.3 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10.4.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酒店用途的;
10.4.5 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10.4.6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超过15天。 10.4.7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10.4.8承包期间,乙方逾期20天未缴纳承包金。
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举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酒店收回的验收
11.1 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天,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物品等清点后如数交还给甲方。
11.2 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保证交还后的酒店能够正常经营。
11.3 乙方装修改造投入的设备、设施、物品等全部无偿移交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2.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赔偿损失计算标准定为:投入总费用(有准确的凭证)×70%×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20_年。
12.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所进行的改造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押金。
12.4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逾期交纳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纳承包金的0.1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20天以上(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万元违约金,并没收押金。
12.5合同期满,乙方未按约定交还酒店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交付支付占用费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3.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3.1.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13.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的签约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合同书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马虎岭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承包期限为叁拾年。即从2009年08月10日至2039年08月09日止。
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第十二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国
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
签约地点:年月日
酒店合同书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会场租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地点、租金及押金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场租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服务内容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程序
1.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后___天内,向甲方预付总价款________%的预付款,乙方不按约支付预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签署本协议并在乙方按约支付预付款后,将在约定时间、地点及所商定的标准为乙方提供一系列优质服务。
3.当本次租赁服务结束当日,乙方向甲方按约结算。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会场留存及布置,不得擅自改变会议时间、地点或场次,
合同范本
甲方若需变更会议地点、时间,须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若甲方擅自取消会议,甲方须支付与预付款等额的违约金。
2.乙方责任:
①乙方在预定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取消租用场地,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等额的违约金;甲方直接在已收的预付款中抵扣。
②乙方若需变更会议时间或场地,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在会议安排许可的情况下做出调整并收取总价款________%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若甲方不能调整会议时间、场地导致乙方取消本协议,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③会议期间若乙方将会场的设施、设备、低值易耗品等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甲方会场的设施、设备、价值易耗品的价格见清单,该清单为协议附件。
④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每日向甲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结算方式
现金或支票、汇票。
五、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当甲方、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发生,则允许一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六、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承租方、租赁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承租方签名(盖章):_________租赁方签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