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新规防“烂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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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新规防“烂尾楼”

广西出台新规防“烂尾楼”

6月5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为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和项目“烂尾”风险,《办法》中增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商业银行签订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办法》明确,获得预售许可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开展商品房销售活动,不得订立与拟销售商品房有关的意向合同条款,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预售价以外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制作商品房预售广告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宣传时,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其中,多层建筑应完成基础结构施工,高层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三层以上,超高层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十层以上;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0.000标高。

此外,《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之前,依法制定临时物业管理规约,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删除原房企业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的相关内容

《办法》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按资质等级确定开发经营范围和建设规模。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揽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承揽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业务。

●解读: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关内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办法》修改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流程、申请核定资质应提交的材料及申报资质人员、材料要求等相关内容;删除了原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的相关内容。

明确装配式建筑商品房应达到的进度

近年来,开发商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支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合法权益,《办法》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限制、阻挠、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网站上和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办法》明确,获得预售许可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开展商品房销售活动,不得订立与拟销售商品房有关的意向合同条款,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预售价以外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制作商品房预售广告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宣传时,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其中,多层建筑应完成基础结构施工,高层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三层以上,超高层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十层以上;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0.000标高。

●解读:修订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内容。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在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的通知》(桂建发〔2020〕8号)要求,为强化政策落实力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开发房地产项目,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办法》第十六条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应达到的工程形象进度。

遇到烂尾楼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的)。

另外,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最终就得不到赔偿。

未雨绸缪也重要选择实力房企

当然,作为消费者而言,在烂尾楼出现时购房者总是不免处于弱势地位。与其出事后费时费力维权,不如事前利用好手中的主动权,对开发商做一个全面的了解。由于目前房地产实行的是预售制,根据相关规定,没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资质不全、手续不全开发商不能施工,包括房地产五证、两书不齐全的不能买,这都是老生常谈了。

另外,烂尾楼的产权状况对购房人来说尤为重要。业内人士提醒,购买时首先要确定房子的销售手续和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已被银行抵押了;其次要先向销售方确定房子是否有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然后了解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有抵押,要弄清抵押期限,怎样解除抵押;最后如果是拍卖房,应弄清产权过户手续是否已经办理等等。

房子烂尾了房贷怎么办

1、业主购买的房屋烂尾无法交付的,业主还要偿还房贷,因为业主和银行建立的是借贷关系。房屋烂尾的,业主应当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或者向政府部门求助。如果私自停贷的,业主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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