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全国“公安楷模”刘欣先进事迹

| 庄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公安先进典型事迹,弘扬公安英模精神,在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即将到来之际,公安部发布了全国“公安楷模”刘欣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公安民警、辅警深入学习宣传刘欣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公安力量。

刘欣同志生前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桃南派出所社区民警。从警13年来,面对病痛的折磨,她始终保持坚强乐观的人生态度和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牢记入警誓言,坚守为民初心,扎根基层一线,把责任片区当成家,视辖区群众为亲人,以“学东莱、创枫桥、解民忧、保民安”为目标,创新推出“欣警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受到辖区群众广泛赞誉,在平凡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业绩,用短暂而灿烂的生命书写了忠诚爱民的壮丽篇章。2023年7月2日,刘欣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生命永远定格在36岁。她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1次,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黑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等。2023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她“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公安楷模”刘欣同志先进事迹发布活动在我省哈尔滨市举行。发布活动以播放视频短片、现场访谈、诗朗诵等多种形式展示了刘欣同志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省直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公安民警、警校师生、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现场参加发布活动。

刘欣同志的先进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纷纷表示,要以刘欣同志为榜样,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努力在新征程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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