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书心得精选5篇范文

| 德龙2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飘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书心得1

一部《飘》史诗般波澜壮阔地展现了美国佐治亚洲内战时期、重建时期的生活。伴随着包括十二棵橡树与塔拉在内的庄园昔日一派富丽堂皇风姿的消逝,南方人悠哉游哉的生活方式在战火中也已然天翻地覆。传统的南方社会与道德规范及其守护者一同在乱世中飘摇,即便重建最终结束,一切随风飘逝,似乎战火的硝烟也在民主党执政的那一刻平息,可是属于战前那个时代的人们与另一种生活的斗争又何曾停止?在历史长河中时代的更迭、不一样礼貌的冲突等各种不可触的硝烟亦永久延续。

战前悠闲安宁的气息散布在南方人呼吸的空气中,那些相沿成习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规范渗透在每个南方人的修养中,还有庄园里的每一抔泥土,每一片喻示丰收的棉花地,每一对主仆与邻里的微妙关系,都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而在众多南方人中,阿什礼较他人而言与他所热爱怀念的那种礼貌更深刻地融为一体,并成为它的一部分。于是对于旧生活的这一件“富于魅力,匀称完美”的艺术品的眷恋之深远胜于他人,在新生活之中表现出的格格不入也袒露无遗。他有着与瑞特一样的远见,能看透战争的本质,也当然明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道理,却缺乏勇气抛弃他所归属的时代去拥抱新社会,害怕一切真实鲜活的人和事,甚至连斯佳丽也想尽力回避。所以,阿什礼只是旧礼貌的一部分而不能成为其最佳代表,一个礼貌即使不可避免地终结,却从来不应只存在于幻影与梦境中,不应只是牢牢镶嵌在为其量身定做的社会中,真实鲜活才是一个礼貌存在的保证。

与阿什礼同属一个时代的梅拉妮则活出了一个时代的傲骨。战争使“生活正伴着铿锵的马刺远去”,她不是不明白,也并非无动于衷,只是更愿坚强勇敢地应对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她才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如果说埃伦与梅拉妮同属一个时代衍生出的伟大女性,我想梅拉妮更具代表性,虽然同样的温惠端敬、柔中带刚,但毕竟埃伦不幸地在战争前期与世长辞,却有幸地避免了在乱世中挣扎;而梅拉妮经历了这一切,在苦难面前即坚持了上流社会的修养,成为一个阶层的主心骨,又坚定地开始新生活,从未放弃人生的期望。所以当她高洁纯良的生命最终飘零时,阿什礼的精神几近崩溃,斯佳丽才明白自我对她的依靠之深,仿佛一代人的梦想,一个传奇故事就此结束。

战后的生活徒剩一片废墟,生存的渴望与生命的力量则悄然滋长。斯佳丽顾盼生辉的绿眸子见证了生活的苦难,却永远充满期望。她的先辈们都经历过毁灭性的打击,却用自我的双手从厄运中夺取最好的结局,与其说她的坚强源于家族一脉相承的血统,不如说这是顽强的生命在灾难面前的共性。所以每当斯佳丽因背离埃伦的教导而心痛,她都会告诉自我“明

天又是新的一天”,来日方长,痛定思痛的日子多得是,解决当下困境才是最紧要的。而塔拉,作为一片孕育生命的大地,一个对生存的最直接定义,被斯佳丽视为自我的命运与战场。直到之后生命中的至爱一一离去,塔拉依然是她最终选择的灵魂归宿。

飘于乱世,无论像阿什礼般苟延残喘,像梅拉妮般守住信仰,还是像瑞特和斯佳丽般为了生存不择手段,过往的一切,包括故人、故事与故园,都与远去的礼貌一同无法可止地随风飘逝。纵然前往查尔斯顿的瑞特最终真的与现实社会和解,斯佳丽能从塔拉的怀抱中再度汲取力量,阿什礼能重新应对生活,谁都能与风逝的过往冰释前嫌,但真实存在而不可触碰的硝烟却不曾停止。正如阿什礼所言“不论何时礼貌毁灭,结果总是重演历史。有头脑有胆识的人活下来,没头脑没胆识的被淘汰”,斗争总在继续,可是是后人演绎前人的故事,后代再以别样方式上演不一样于前朝的荣辱兴衰。

人人都像斯佳丽般有一个逃不掉的梦魇,有自我在特定处境下的一番挣扎,所谓挣扎,也可是是新陈代谢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经过程。但凡能像沉舟侧畔那行进的帆船般从容的人,无非是深刻得认识到:过往随风逝,硝烟未曾止……

飘读书心得2

飘飘然地,就开始读起来《飘》,才读了几百页,心中早已波涛汹涌,迫不及待地拿来笔释放一下。

飘,让人感触万分,一种微妙的感觉领你进入了这个世界。

郝思嘉,自然想到泼、美。她表面的柔美与背后的“放荡”这独特、靓丽的书中“景致”让我被深深感染了。她美而媚,性格是爱尔兰的直爽与泼辣,让每位难受迷倒。像一身都在发光的人般,每到舞会,身后全是一大群男士。她爱迷人,把男人迷住已成为了她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他们就是她的一些玩偶而已。可是,一位男士打进了她的世界——希礼。出于一个青少年的狂热,她疯狂地爱上了她。然而,希礼按照家族的传统,也因性格与思嘉的迥异,他娶了他的妹妹。

“冲动是魔鬼。”果然不错。在嫉妒与愤怒驱动中,她的自尊受到了伤害。她冲动地嫁给了一位家庭富有,对她爱慕十足的查理。但因为战争,短短几个月,郝思嘉成了新娘、母亲、主妇、寡妇。

战争,都是战争!它残害了多少生灵与财富。到处失去理智,以表面的爱国去杀戮生命,去消耗财产,去挥霍人力!多么可恶的战争。留下的妇女为军队织布做衣,医院里到处是皮肤的腐烂味。血迹斑斑的肉、床、被让思嘉深感厌恶。但,一个寡妇能露面已经不错。

厌恶的战争!厌恶的封建社会!男女的不平等,让仅十七岁并不爱地下查理的郝思嘉倍感绝望。不能参加舞会、聚餐,不能挑逗男人,整天只能穿着灰暗难看的丧服。以往艳丽的思嘉哪去了?谁都遗憾,谁都期待。在这群失去理智的人中,有一位神智清爽的人来到她的世界。他,就是白瑞德船长。

他很聪慧,已感到此次战争危险的趋势。他机智勇敢地从敌国运回货物,交了很大一笔买卖。他是战争的受益者,所以遭到了大家的唾弃。他实质上是一位正人君子。他进的货是来救济国家的,让因战争时资源匮乏的祖国更有精神。

因为一次偷听,思嘉向希礼的表白全部资料让白瑞德尽收耳里,所以思嘉对他十分反感。但他给了思嘉一次跳舞的机会。虽然思嘉名声大损,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心底却隐隐绰绰有些害怕。

一波三折的故事让我流连于书本之中,却不知归路。好奇、悲愤促使着我继续畅游。

飘读书心得3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感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我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也正所以而没有意识到自我的感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在追求物质,却无可指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忙自我爱的人,却一向在细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我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我期望。

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不仅仅包含了作者自我的人生经历,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值得一看,不,应当是值得很多遍的看。

看她,就像看自我

上高中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看了这厚厚的两本书,两个感觉:一是十分喜欢思佳丽,二是十分不喜欢白瑞得.

那时候不喜欢这种看似不在乎自我的男人,总觉得爱我得男人应当死心塌地不离不弃.那种动不动就惹我生气得男人是最厌恶的.

此刻老了(偷笑一下),对生活对感情也开始有了真实和深切得体会.我经常会以思佳丽得思想来对思考自我得行为--我期望用那种坚定得信念来支持自我,需要那样的有些现实的举动提醒自我避免幼稚.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我的梦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感情虽不完整,但我看来也是完美的.她生命中的一切是我所期待的,包括感情.

奇怪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任何一个男人无法逃避,我也不能...

永恒的飘

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最紧张的高三临考前的一个月里我才遇见了它,却执意在一周内看完。二本平装上下册,黑白色的封面,米切尔的大名也隐在了思嘉的裙中......读它时被思嘉的任性,自信,大胆,疯狂还有对自认为的感情的执着所征服,同样也对白瑞德宽容、勇敢、自信自主,对小蓝妮的那份父爱所迷恋,当时就想要是能找个像白瑞德一样的老公伴自已终老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事!呵,就在那一刻在书的结尾,自已就像洞悉思嘉的心,想到了塔拉的红土地就充满了期望和力量,要重新征服离开的白瑞德,感觉仿佛在云端,就像飘一样。

思嘉是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最终看到真爱,白瑞德是个大丈夫,因为他明白爱不是一种占有的形式,而是一种情感的征服。

呵,这是我读飘,这是一部好书,每个人读它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但它值得你一读,永不后悔。

飘——我向别人提起古典文学总要提起它。

我一向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

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必须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一样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能够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

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

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感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

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

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十分棒!

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可是大家都能够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齐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它让我有种回味,有种震撼,有种温暖。

飘读书心得4

维特根斯坦以往说过:“我愿贴着地面步行,也不愿在云端跳舞。”我们有多少人都想触及云端,追逐得不到的东西,却忘记自我所拥有的,直到完全失去才追悔莫及。贴着地面步行,才更加稳健而踏实,这是小说《飘》给我带来的感慨!

阅读完《飘》,最令我纠结的便是斯佳丽和瑞特之间的感情故事。斯佳丽年少的时候爱着阿希礼,甚至在得知阿希礼即将和梅兰妮结婚的时候她还是不顾一切的去找阿希礼并且向他表露心迹。她之后的多次婚姻也只是为了自我的利益。之后,瑞特出现了,他比谁都了解斯佳丽,她是一个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自私的女人,却也有着善良完美的一面;他把她当孩子一样宠爱,甚至容忍着她爱另一个人,等待着她恍然悔悟的一天。之后他们的女儿因为意外去世,他们之间也出现了裂痕,瑞特开始感觉到自我的疲倦与痛苦,他选择离开斯佳丽,尽管这个时候斯佳丽已经开始觉悟,明白自我真正所爱的人是瑞特,她苦苦的哀求瑞特不要离开,可是瑞特有他自我的骄傲和固执,他终究还是不为所动。

如果斯佳丽能够好好的珍惜瑞特,不去追逐不属于自我的东西——阿希礼,也许他能够和瑞特过着童话般的生活。

试想一下,我们许多人不是正如斯佳丽一般,苦苦的追逐不属于自我的,早已逝去的东西,却忽略了自我身边所拥有的最重要的东西,直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泰戈尔说过:“如果错过太阳你流泪了,那么你将错过星星。”懂得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总是不确定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我们总是对一切充满了欲望。

珍惜当下,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人、物、事,恐怕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人们总爱一山望着一山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欲壑难填,是家喻户晓的词语,是贬义词,相信没有谁会喜欢它,可是现实中,又有多少人成为它的奴隶,无法自拔。期望我们能够真正做到不只望着远方,也着眼于此刻,而不是一味去追逐得不到的和未得到的,而忽略了自我所拥有的。

贴着地面行走,向往完美人生!

飘读书心得5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异常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贴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貌,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我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终,当明白自我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此刻,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忙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忙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99.,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向知晓的。最终,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当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

妇女。

即使是到了此刻,几百年后的今日,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比较。我一向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述得很模糊。尤其不能理解,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向以来都是明白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终,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可是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可是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细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十分有岁月感。觉得自我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资料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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