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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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是个人在学习过程中对学习经验、学习方法、学习成果及感悟的一个总结和反思。学习心得是对个人学习效果的检查与评估,也是个人在学习中提高思维能力、知识水平和自我认知的一种方式。现在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看证券投资学习心得,希望你喜欢。

证券投资学习心得

证券投资学习心得【篇1】

[关键词]证券组合投资交易费用买进卖出交易

一、引言

由Markowitz首先提出的证券组合组合投资理论是现代证券投理论的基石。它解决了持有一定资本的资者如何在证券市场众多的证券品种当中做出投资选择,适当的分配自己的资本,以得到最大的收益,并且收益发现最小。这种投资决策问题已经被广大学者所研究,也得出了一些非常由价值的结论,文[1]从安全投资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把概率引入了决策模型;文[2]也在概率原则下对投资组合进行研究,并用遗传算法进行模型求解;文[5]从效用最大化的角度对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了求解这一模型的旋转算法;文[7]研究了不相关资产的投资组合理论;在文[3,8]中,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含有交易费用的投资组合模型进行研究。

然而在上述众多研究成果中,没有考虑证券组合投资中存在买进和卖出时交易费用问题,显然交易费用的多少肯定会影响到原来模型的可行域,即最优投资组合,因此在证券投资组合当中考虑买进卖出操作的交易费用就显得十分重要。否则,可能会得到非有效的证券投资组合。因此,本文基于以上的考虑,把证券投资中的交易费用考虑进去,更加符合投资者的需要和实际投资情况。

二、含交易费用和无风险证券的投资组合模型

设一个投资者在最初投资于种股票,同时也有一种无风险的证券供选择(本文只考虑一种无风险证券事合理的,因若在几种无风险证券当中有一种的无风险证券的收益是最好的,则投资者为了获得最大收益,必然会只投资于这一种无风险证券;若有几种证券的最优收益一样,在不考虑外因扰动的情况下,它们的投资组合也可以看做是投资于一种证券)。

证券投资学习心得【篇2】

摘要:目前证券投资实脸成为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实践性教学的主要形式,笔者认为在当前证券投资实验中仍存在若干问题,如重视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忽视证券基本面分析实脸等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论文结尾处提出了提高证券投资实验教学效果的心得和建议。

关健词:证券投资实验技术分析基本面分析

金融专业学科本身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实验由于其所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已成为实践性教学的主要形式。通过模拟实验,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还能帮助学生增强感性认识,将跨课程的有关知识融会贯通。如组织学生参与某些金融期货经纪公司联合媒体举办的沪深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大赛和我校金融学院举办的炒股大赛,在教学过程中购买模拟交易软件,通过这些途径,学生不仅能够容易了解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一般原理,也能够掌握相应的具体的证券投资分析技禾手段,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接受新的知识,促进理论知识的吸收和深化。

一、证券投资实验在金融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

证券投资实验涉及到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等多方面的理论知识,是对各种理论知识的一种综合应用,学生如果能在证券投资实验环境下接受证券投资理论教育,不仅更加易于理解和掌握相关理论知识,认识和把握相关证券投资实践,而且也能在实现二者的结合过程中做到相辅相成、互促互进。

证券投资分析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分析技术,比如基本分析方法、技术分析方法、心理分析技术等。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分析是一门综合应用的艺术。证券投资分析的目的就是预测证券价格的走势,即通过对各种影响证券价格因素的分析,来判断证券价格的变化。但由于影响证券价格的因素繁多,而且在证券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证券投资分析的不确定性增加。这种不确定性要求证券投资分析人员灵活地、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各种分析技术和手段,来判断和预测证券价格的走势。对证券分析技术的主观理解和运用这些技术的方法的不同,就可能会导致证券投资分析的结果大相径庭。技术是是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础,而综合应用的艺术则更高一个层次。

二、证券投资实验在金融专业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证券投资实验具有实习性、综合性、协同交互、时间集中、资源独享、实验过程与结果不确定、实验要求高等特点,合理的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模式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特点予以确定。

(一)两种实验倾向的侧重点和考查标准不一样

目前证券投资实验有两种不同的实验倾向,一种是把实验的目的放在掌握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上,通过实验来完成书本知识向实际操作的转化,实验的重点在理解和掌握各种分析技术。另一种则是把实验的目的放在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上,即实验就是通过做模拟操作,给学生一定的虚拟资金,让其模拟操作,重点在各种技术的综合应用上。

1.实验的侧重点不一样。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掌握证券投资的分析技术,则在实验的设计过程中注重对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本概念、理论、技能的掌握上相反,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水平,则在实验设计中要注重对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综合应用和熟练掌握上,而对证券投资分析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实验要求则相应降低。

2.考查的标准不一样。如果实验的目的在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水平上,则实验结果的考查将会是证券投资分析的最终结果,即模拟投资的结果是底是亏、盈利或者亏损的数额是多少作为评判的标准相反,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要求学生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则实验结果考察的目标则在于学生对各种分析技术的理解和掌握上,模拟投资的结果并不是考查学生实验效果或者学生实验成绩好坏的重要标准。

(二)金融专业和非金融专业的学生通过实验解决的着重点不同

在非金融专业学生的实验过程中,我发现将证券投资实验目的放在提高学生证券投资技巧或者综合应用上,效果并不好。学生在进行证券投资实验以前,大多数同学对证券投资的实际操作知之甚少,对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也往往只停留在书本知识上,所以,直接进人模拟投资分析过程,学生大多不能顺利地进行实验,甚至有同学连基本的交易信息都无法看懂,实验的目的并不能有效地达到。

对于初次接触到证券投资的学生来说,很显然首先需要解决的间题不是证券投资分析的综合应用的艺术问题,而应该是技术问题,即通过证券投资实验熟悉和掌握一些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在证券投资实验中,实验的目的主要应该在于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原理、对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和方法进行训练,巩固和应用各种证券投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证券投资分析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间题的能力。

(三)分析软件花样众多,学生短时间内无法掌握其中蕴含的各种信息

能熟练运用各种证券分析软件和交易系统,对于对于学生能够进人到正常的交易和分析过程至关重要,但在实验过程中往往会忽视该过程,因为在证券投资课程学习中一般不会对基本的操作和交易信息做过多的介绍,所以,如果没有该过程的准备阶段,将会使学生在后面的实验过程中无所适从。

(四)重视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忽视证券基本面分析实验

在目前的证券投资实验中,技术分析往往被学生所推崇,但实验过程往往也会有问题出现,即对各种技术分析方法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且各种不同的技术分析方法应用规则繁多,在现实操作中的作用各有所不同,效果也不一样,学生在实验的时候往往无法进行鉴别和运用。

基本分析方法部分的实验工作被忽视的部分的原因在于该部分的分析过程比较复杂,收集历史数据相对比较困难,需要相应的其他统计分析技术才能完成这部分的实验。但这样会产生一系列问题第一,实验不能够促使学生掌握相应的基本分析技术,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处于无事可做的局面。往往会流于形式地或者被动盯盘,时间长了就会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中第二,忽视该部分的实验,无助于学生应用各种理论知识的能力,不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不可能学会运用多种不同的统计分析技术。

另外因为证券投资分析涉及宏观到微观经济的各个方面,因此,证券投资分析实验实际上是对学生对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知识的一个综合应用和考察,这部分实验的缺失,将使实验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第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以及投资者素质的逐步提高,价值投资的理念正在被市场所广泛接受,而价值投资的理念要求投资者必须进行基本面的分析,即通过基本分析方法来判断大势,寻找有投资价值的行业和个股。如果不对基本面进行分析,仅仅依靠消息或者其他的方式来进行投资,如同打牌时不看牌,风险可想而知。

三、提高证券投资实验教学效果的心得和建议

在金融专业课程的教授中,结合学生的接受能力,与教科书中的理论相呼应,及时进行证券投资实验。我认为其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即掌握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技术上。

(一)注重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的介绍与掌握

针对上文提到的问题,在该阶段的实验过程中,我认为应该首先由实验教师对投资分析软件的使用和操作进行讲解,对分析软件交易信息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指标进行讲解,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分析软件的安装以及使用、主要的交易信息的读取、主要交易程序的掌握等。比如如何进人系统、如何看大势、大势的信息组成部分、个股的交易信息的读取、以及交易信息中的一些基本概念等。然后安排一定的时间由学生自主的操作软件和熟悉一些基本交易信息。即要求学生利用实验室的模拟交易软件,在指导老师的辅导下了解证券交易行情显示各项指标,对证券交易产生感性认识。

(二)改进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

技术分析实验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一要讲解要求学生掌握各种主要的分析技术手段的原理,特别是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指标的计算原理,只有掌握了各种分析手段的原理后才会明白其变化的原因以及变化的趋势二是要让学生对各种不同的应用规则进行实际验证。该验证过程对于学生掌握技术分析方法极其重要,因为技术分析方法的原理以及应用,在证券投资课程中虽然有老师已经讲解过,但学生根本没办法在短暂的课程学习过程中掌握各种不同的规则,而且各种规则在实际中的应用效果如何都必须由学生自己去验证。为了达到以上的目的,必须设计好各种技术分析手段的实验内容和步骤,不能放任自流,任由学生自己去揣摩和摸索比如在让学生掌握原理的步骤中,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让学生更加牢固地掌握这些内容,在学生对应用规则进行验证的时候,每个技术分析方法需要验证哪些内容,怎么去验证,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

(三)把基本分析技术的实验作为一个重点

在实验中进行基本分析的思路应该是,在基本分析技术

证券投资学习心得【篇3】

(一)观念意识较为模糊我国的银行工作者对于证券投资和证券市场的了解并不是很清晰,认为银行的介入可能会给证券市场带来不稳定的因素甚至是混乱的情况,因为我国的金融体系尚不健全。银行在具体的证券投资操作管理中,由于受到各种限制还有管理上的缺陷从而导致阻碍这一业务的发展。

(二)发展较为缓慢我国从国债的发行开始,一定意义上来讲银行就已经开始了证券投资,但是还有一些不足,比如专业性比较强的一些银行受到传统业务分工的影响,而且我国证券投资起步比较晚,发展较缓慢。在我国,投资的证券有很多种形式,一般情况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国库券、财政债券、保值公债等等不同的类别。在投资方面,对于地方的企业债券、国家重点建设的债券以及其他各种股票往往没有真正涉及到,而且其发展的速度还是非常缓慢,投资的金额相对而言也是比较小的。

(三)对证券市场进行逐步完善我国的国债相对来说在证券市场上还是比较少的,所以,可选择性也比较低。另外,由于我国沿海与内地的经济发达程度存在着差别,也就导致了在股份制方面的区域不平衡。内地的股份制企业相对于沿海方面要少很多,由此也就看出相关的银行等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四)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在银行证券投资方面目前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仍是欠缺,没有一部较完整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希望可以在以后能够在这一方面弥补不足,保证证券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对于我国银行证券投资的相关建议分析

(一)推动和提高专业银行化的发展速度在我国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在我国经营业务和政策业务分离的前提下,加快商业银行专业化的进程。对银行证券的投资及银行资产进行合理调整和规划,在扩大银行证券投资上表现出积极态度。

(二)建立健全银行证券投资的法律、法规银行证券投资其他证券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格审查,由于我国现有的企业股份制还不够成熟,很多情况下仍处于试点阶段,因此以银行证券不适宜涉足股票。

(三)加强银行证券的监管在银行证券的发展中,个别银行的投资规模较大而且在涉及范围上也是比较广泛的,另一方面,证券业务对于一些银行来说还是一个比较新的事物。所以,如何能够在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及规范后使其可以稳定、健全的发展经营也就成为了该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四)提高对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的认识通过对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对银行证券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管,扫除弊端,保证投资行为的健康稳定发展,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函发展,最终达到银行商化。

三、由证券的研究延伸至对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思考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中,金融产品的创新是一个杀手锏,如今的金融产品的创新存在着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金融产品的创新出现不平衡,在一定的程度上束缚了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

(一)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的创新上待解决的问题在金融产品的创新结构上没有更好的对创新产品进行结构规划,导致不同类别的产品不具备良好的联动性。金融产品在结构上的不平衡,对于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会产生影响,使产品整体协调性出现问题,如果不能够很好的利用新的制度以及电子化带来的益处,那么产品的功能和作用也就被削弱了。现有的金融产品,很多具有相似性,产品不够具有特点,对于金融产品而言就没有品牌效益。由于知识产权在金融产品这一块没有相关的规定,也就产生了某银行如推出了新的金融产品,紧随其后的其他金融机构也会同样的推出类似的金融产品,如此循环就无法达到持续且有利的发展模式,也就不可能获得相应的效益,很多金融产品现在都存在这个问题。对于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在产品推出和销售的环节中并没有很好的衔接。比如银行推出了产品后,银行的工作人员对产品的了解、讲解上仍存在很多问题,不能够做到清晰、有条理,这就导致客户在对产品了解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疑问或不确定,从而导致客户放弃购买产品的想法。银行在推出创新产品的同时也要对客户群进行分析,并对银行员工进行培训,这样才可以将产品更快、更好的推向市场,使银行得到应有的经济效益。

(二)造成我国现在的制度条件和体制框架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主要原因受限于观念。在不同的政策体制中,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就有了相应的变化,金融产品本身离不开政策和法律的制约,他们之间存在着各种复杂的关系。分行业经营与分行业体制管理这样的体制是一个较大的束缚,很明显目前我国的法律还不能够满足这方面的需求,还需要不断的健全,并且在政策和法规下,金融产品的创新还是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对其创新发展还存在一定的阻碍。内部管理上存在着限制。因为我国的商业银行发展的比较晚,出现的时间较短,因此,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都有一定的问题和限制,一些管理金融产品创新的体制还是几位不完善,而且,很多的调研、规划、审批等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对风险控制方面管理不到位。这些内部管理上的限制还表现在领导和协调方面的问题,创新活动随意性非常高。受到技术性的限制。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及差异的限制,金融行业中所涉及的一些信息技术方面仍然比较滞后,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与发达国家现代化的银行技术相比,还有很大一段距离,每个银行对技术标准的规定也不相同。我国银行网络信息技术还有待提高。商业银行在产品创新方面由于技术受限,就不能够很好的迎合客户,对整体效益产生影响。

四、结束语

银行证券投资体现在银行对其资产的合理规划,以钱生钱最终达到为银行赢得效益的目的,银行在证券投资上的作为往往会成为对其经营管理评价的标准之一,这是为体现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流动性及安全性。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改革,专业性的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最终会带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壮大。

证券投资学习心得【篇4】

[论文摘要]证券『订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它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而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将资金投入到证券市场以获取更大程度的利润,本文将以中小城市居民的投资行为切入点,对其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建议。

1近年证券投资市场概况

证券投资就是指有价证券投资(Quotedsecuritiesinvestment),是狭义上的投资,是个人或企业用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以盈利为怒地的投资行为。证券投资具有高度的“市场力”是对预期会带来收益的有价证券的风险投资,投资和投机是证券投资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两种行为。

近年来,证券市场随经济周期波动,2006沪深股市领涨全球,上证指数从2005年底的i16l点强劲上扬至2006年12月29日,终盘报收2675点,累计上涨高达l5l4点,涨幅超过l30%,沪深股市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2006年上证综指、沪深300、深成指等9项指数同比涨幅翻番;股票市场筹资总额出现大幅增长,本年度深沪两市股票筹资总额逾2200亿。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我国证券市场也随之受到了一定冲击,进入了个低沉阶段。随着金融危机逐渐消除,我国证券市场开始进入新的生命周期。

2中小城市居民收入分析

2009年上半年,据6.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同比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lI.2%,这一数据超过了GDP涨幅。而,这一收入增加幅度也高于去年增加幅度,居民的实际收入增加。

中小城市居民收入的实际增加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随着投资理念的改进,居民开始选择出了银行储蓄以外的其他投资方式,于是更多人加入到证券投资行业中。虽然证券投资具有不可避免的风险性,但是其风险伴随者高收益,于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中小城市居民也开始进行这种具有风险性的投资,并且伴随着更高的热情和自主学习性。

3中小城市居民证券投资现状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2009年投资者综合调查”涉及55家证券公司、350家营业部的28000名投资者,采取抽样方式随机抽取2800个样本,该调查显示,今年前1O个月,我国占比三成五的个人投资者实现了整体盈利;多数股民对未来3个月、6个月大盘向上表示了信心,但近期买入意愿有所下降。

调查还显示,股民主体的年龄段是25岁至55岁的适业人群,占68.27%,25岁以下和55岁以上股民所占比率为13.65%、18.08%,且这两部分人群所占比率有所提高。从入市资金量上来看,25岁以下和55岁以上两个群体投资在五万元以下的占21.38%。而在适业群体中,投资在五万元以上的占56.27%。从职业上来看,所占人数比例较高的依次是机关干部、科教文卫:[作者、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但在投资二十万以上的股民群体中,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所占比例最高。股民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年收入在两万以下的占33.87%,年收入在两万至五万之间的占47.52%,年收入在五万以上的占i8.61%,不同收入群体的投资规模在各个档位均有分布,年收入与投资规模的比值反映了股民投资的高杠杆性,股民投资总额平均占家庭总资产的46.32%,。而4.28%的股民曾经或正在举债炒股,该现象降低了股民的市场风险承受力,增大了股市波动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4中小城市居民证券投资心理分析

股市的波动往往引领者股民的思想动态,股市波动导致人心波动,人心波动导致社会波动,社会波动则往往引起‘些社会问题。可以说,股民的细想动态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影响着股民资深,也影响着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影响着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因此,了解股民的思想与行为状况,为加强股民群体的教育引导提供科学依据,为建立完善而高效的股票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相关部门制定干预市场政策、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借鉴。

相关调查显示,对多数投资者而言,多数投资者的求胜心理过强,投资绩效与内心期望差距悬殊,风险承受能力依然较弱,股市波动甚至开始对股民心理健康状况起到越来越大的影响力。而且,多数中小城市投资者自身权利认知非常有限,权益保护状况主观感受不良,证券市场监管状况和相关法规建设令股民不满意。但多数股民对股市波动有客观的认识,对中国股市未来发展基本持乐观态度。

5对与中小城市居民证券投资的建议

由于中小城市大部分证券投资者处散户和中户的投资水平,其投资具有一定很大的群体特点,针对其收入水平、心理特征等,笔者对中小城市居民投资行为作出如下建议。

5.1不要过度迷信专家

很多投资建议是来自专家本人的判断,虽然专家具有更深厚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但是盲目跟随往往不是股市的明智之举,应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各方面知识和信息,作出充分而明智的判断。

52适度补充专业投资知识,避兔盲目投资

中小城市的投资者构成和居民普遍专业水平都不能达到专业水平,很多时候往往出现跟风盲从现象,最终无法盈利反而亏损。一定的专业知识会增强投资者的投资理性,可以降低投资风险。

53坚持对个别股票的中场期投资

不少个股股价不断攀高,新股民追高获利机会很大,但还是应注意风险,股市也会发生预期之外的跌损。从实际回报率来看,选择好的股票进行中长期投资往往能超越短线操作的业绩。

84进行基金投资,降低风险

基金投资是一种间接股票投资,它可以对资金进行集合理财,专业管理,是‘种“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方法,对与收入水平偏低,风险承受力较弱的中小城市投资者而言,不失为一种良策。

55适度投资

证券投资学习心得【篇5】

在分析低碳主题基金业绩水平影响因素时,本文考虑基金经理人能力的影响,并增加经济环境因素和基金特征因素,对T-M模型进行扩展,从而形成三个基本维度:经济环境因素,基金特征因素,基金经理人因素。针对低碳主题基金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再加入基金主题因素作为虚拟变量,构建基本经济模型如下:

(一)基金业绩影响因素的分析

1.基金主题因素低碳经济领域的上市公司包括:从事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生产、传输、使用服务等相关的清洁能源板块上市公司;集中工业节能、建筑节能、智能电网、环保设备等相关领域的节能减排板块上市公司;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配套支持的相关的其他上市公司。低碳主题基金以主题投资方式选择个股,将能够受惠的相关产业和上市公司纳入投资范围,发掘低碳经济领域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公司来获取资本的长期增值。基金主题因素决定着基金投资的主要领域,是影响主题基金业绩的基本因素。本文引入虚拟变量,将基金的主题因素纳入模型。

2.经济环境因素杨宁(2012)对宏观经济变量影响基金业绩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基金业绩水平与货币供应量,通货膨胀等因素存在明显相关性。基金投资者在考虑何时进行基金投资时,为了规避宏观经济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公司在管理基金过程中也会根据宏观经济状况作出适当的策略调整。中国证券协会《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2012)》披露,股票市场走势会显著影响投资者自身的投资决策。当股票指数上升时,基金投资者表现出净申购趋势,而指数下降时,则表现为净赎回。当市场行情走强时,投资者减少持有现金而选择投资股票型基金。本文考虑到低碳类上市公司板块分布情况及我国当前利率未完全市场化的现实条件,采用沪深300指数和货币供应量分别作为股票市场走势和宏观经济因素的衡量指标,分析其对基金业绩的影响。

3.基金经理人特征因素在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中,基金经理人扮演重要角色,其选股能力和择时能力对基金最终业绩起着重要作用。汪光成(2002)的研究就发现样本期间,多数基金表现出负向的时机把握能力,证券选择能力对业绩的贡献很低;王赫一(2011)、杨宁(2012)均发现基金经理人能力是影响基金业绩水平最为显著的因素。所谓选股能力是指基金经理凭借其对市场个股价值的评估以及预判,选择具有长久增长潜力的股票组合的能力。而择时能力则表现为基金经理能够准确估计市场整体走势,在牛市时能够降低现金头寸或提高投资组合的β系数,在熊市时能够增加现金头寸或降低投资组合的β系数的能力。衡量基金经理选股能力和择时能力的常用方法是T-M模型。

4.基金特征因素基金规模和基金持有人结构是基金最为基本的特征。Indr、Jiang等人(1999)在研究基金规模对基金业绩影响中发现,开放式基金存在最优规模,当基金规模达到最优之前,基金业绩是随着规模而递增的,当基金的规模超过最优规模之后,业绩随规模增大而递减,即基金规模对基金业绩存在显著影响,并动态变化。基金持有人结构对基金业绩也会产生影响,普通投资者面对基金业绩的上升表现出净赎回,而机构投资者则表现出净申购,这种现象在基金市场上被称为“赎回异象”。本文选择基金在持有期内平均份额作为该期基金规模指标。由于机构持有人持有比例较低,为了方便数据处理,选择普通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作为基金持有人结构衡量指标。

(二)基金业绩指标的测算净值收益率是用来衡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水平的基本指标。在现代资产组合理论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问世之后,学术界开始对基金的收益进行风险调整,以CAPM理论为基础,形成了基金业绩评价的三大经典指数:Treynor(1965)以证券市场线SML为标准,形成Treynor指数;Sharp(1966)采用资本市场线CML标准构建sharp指数;Jensen(1968)以投资组合的实际收益率与证券市场线上投资组合的期望收益之差构建Jensen指数。对CAPM模型修正的研究中,Fama和French(1993)引入规模因素和账面价值比因素后提出“三因素”模型;Carhart(1997)在模型中增加收益率“动量因素”,建立“四因子模型”,这些模型在基金业绩评价过程中得到广泛使用。以上主要是以CAPM模型为主线的基金业绩评价方法,除此之外,Charnes和Cooper(1978)以线性规划理论为基础,创建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形成了一个多投入和多产出的决策单元的效率评价方法。该方法被众多学者引入到基金业绩评价中。如Murhi和Choi(1997),罗洪浪(2003)、邓超和袁倩(2007)等人。以CAPM理论为基础的传统三大指标遭受质疑,主要原因之一是CAMP模型假设投资者能够通过多元化投资消除非系统性风险,该假设在实际中通常并不成立。然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于持股数量较多,能够充分分散化以消除非系统性风险,因此本文选择运用广泛的Terynor指数。Terynor指数是首次在计量过程中考虑基金风险的业绩指标,它以投资组合的完全分散为前提条件,认为系统风险是组合的主要风险,表示基金在承担单位系统风险的情况下所能获取的超额收益。在Beta值的计算过程中,存在无风险利率的选择问题,理论及国外实证研究中通常选用短期国债收益率或者银行间拆借利率(SHI⁃BOR)。但由于到我国的国债存在流动性不足、期限结构不合理、市场性较弱等问题,因此在国内的研究中采用短期国债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的学者较少。另一方面,由于基金持有人中,普通持有人占比较高,选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比SHIBOR更具合理性。

(三)计量模型的构建本文在控制了经济环境因素、基金经理人因素、基金特征因素的影响之后,研究低碳类基金业绩的实际主题投资回报,及其他各影响因素对低碳类基金业绩的影响。考虑到增加样本量以提高估计的有效性以及减弱遗漏变量影响,增加时间维度,构建基于面板数据的基金业绩分解的计量模型,变量描述如表

二、实证分析

(一)样本与数据的选取根据Wind数据库,2012年之前总共成立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有428只,其中除去指数型基金外,有普通股票型基金291只,本文选择其中4只低碳主题基金,4只消费主题基金,4只新兴产业主题基金,以及与主题基金投资风格相近的6只非主题基金,共计18只基金作为研究样本。以2012年-2014年6月为研究期间,并将其按季度划分为10个时段。基金净值数据来源于和讯基金网,其他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样本基金如表2所示。通过stata计量软件对各变量的样本数据统计性描述如表3所示。

(二)实证过程

1.对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面板数据N=18,T=10,为短面板数据,在回归前,为了验证数据的平稳性,采用eviews软件对该面板模型各个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变量的原始序列存在单位根,而一阶差分后则通过检验,数据平稳,对其一阶差分序列进行协整检验,结果如表5所所示,除了rho检验在5%显著水平下未通过检验外,其余4项的检验结果均表明与被解释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2.对面板数据的异方差和自相关检验横截面的异方差和序列的自相关性是运用面板数据模型时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此时运用OLS可能产生结果的失真,因此为了进行组内相关性(个体时间序列相关)和组间相关检验(个体截面之间相关性),采用stata软件提供的xtserial命令进行Wooldridgetest自相关检验,采用lrtest命令进行LR异方差检验。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该回归变量之间不存在自相关问题,但存在异方差问题,在回归时,需采用广义最小二乘法FGLS方法回归,以消除异方差影响。

3.总体回归结果与分析面板数据模型的选择,通常有三种,混合估计模型、固定效应模型、随机效应模型。本文对18只基金的面板数据的回归模型进行F检验和Hausman检验,F统计量为3.6836,P值小于0.05,因此拒绝原假设,在混合OLS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之间应该选择固定效应模型。H检验统计量值为1.6892,P值大于0.05,接受原假设,应该建立随机效应模型。因此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回归结果如下表7所示。回归结果显示:(1)总体来看,沪深300指数以及基金规模因素对基金业绩水平影响并不显著,而基金基金经理人的选股能力、择时能力、货币供应量、基金持有人结构以及基金主题对基金业绩影响明显,除Indus⁃try外,均在95%的置信水平内。(2)基金主题对基金业绩都有着正向的影响,其中低碳主题LowC主题变量系数为0.00247,消费主题的系数为0.00289,新兴产业主题系数为0.00066,表明对于基金业绩的影响,各主题基金均存在一定的主题优势。(3)基金经理选股能力回归系数和择时能力回归系数较高,且十分显著。说明经理人的选股能力和择时能力能够明显影响基金的业绩水平。尤其是经理人的选股能力,在所有影响因素中最为显著。(4)基金持有人结构中,普通持有人比例与基金业绩水平直接负相关,且影响较为显著(5%的显著水平),表明证券投资基金中,机构投资者持有能够为基金业绩带来正向影响,这也许是来自于机构投资人能够通过影响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水平进而提升基金管理业绩。

4.分主题回归结果与分析为了分析各主题基金之间、以及主题基金与非主题基金之间各变量间的关系,本文去掉虚拟变量后,对单个主题基金进行面板数据模型回归,其结果如表8所示。回归结果显示:(1)经济环境的因素中,货币供应量对低碳主题基金和非主题基金的业绩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对于消费主题和新兴产业主题影响并不显著;股票市场指数对于低碳主题基金业绩、其他主题及非主题业绩水平影响不明显,仅仅对于新兴产业主题基金业绩有显著影响。(2)基金特征因素中,持有人结构对低碳主题基金和非主题基金业绩影响为正向,对消费主题和非主题基金影响为负向,即普通持有人比例较高有利于提升消费主题基金的业绩水平;基金规模对低碳主题基金的业绩影响不显著,仅仅对消费主题基金的业绩水平有显著影响,且为正向。(3)基金经理人因素中,基金经理人选股能力影响最为明显的是低碳主题基金,其次是消费主题、非主题基金和新兴产业主题基金;基金经理人择时能力对低碳主题基金和消费主题基金影响显著,对非主题基金业绩影响较小,而对新兴产业主题基金影响并不明显。从分主题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各主题基金业绩影响因素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影响低碳主题基金较为显著的因素是基金经理人的选股能力、择时能力和基金持有人结构,而规模对低碳基金业绩的影响并不支持Indr、Jiang的研究结论。股票指数因素对低碳基金业绩的影响也同样与《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2012)》披露的规律有所差别。需要指出的是,基金经理人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是一个动态的持续性过程,但由于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最低频度是季度,本文采用季度数据作为样本数据频度,具有一定的缺陷,可能会影响实证结果。

证券投资学习心得【篇6】

关键字:证券法投资者法律适用

我国终于迎来了《证券法》的诞生,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证券法》的颁布,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仅仅“依规”、“依章”、“依办法”乃至“依通知”、“依讲话”“依社论”管理股市的时期即将结束,证券市场真正跨入了“依法治市”的新时代。

一、《证券法》的主要功能在于构造证券投资的长期预期

1.《证券法》出台背景分析

从证券市场发展史上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证券法似乎都是诞生在危难之际。如英国的1720年的“南海事件”产生了《泡沫法案》,1844年的“铁路热”导致了1845年的《公司条款统一法案》;美国1929~1933年的大萧条产生了各州的《蓝天法》、1933年的联邦《证券法》和1934年的联邦《证券交易法》。我国人大财经委1992年8月就成立了《证券法》起草小组,至1993年8月经过“七易其稿”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是1996~1997年人们似乎忘记了《证券法草案》的存在。如果再对照1998年9月、10月的两份草案和12月底通过的《证券法》文本,就会发现短短4个月内原草案从原则、体例到具体条文前后变化之大令人吃惊。依常理这样的草案完全可以继续征求意见,不断完善下去。然而“势不可也”。一方面,国际金融环境不容乐观;另一方面,国内证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也令人担忧:近年来,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自不用说,而一向认为经营机制最灵活的上市公司利润也开始大幅度滑坡。尽管发行人在募股说明书上信誓旦旦声称盈利预测在10%以上,但1997年深圳证交所上市的375家公司(公司年报的上市公司)中,实际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的公司数目已达93家;[1]亏损公司49家,亏损额29.40亿元。[2]然而业绩滑坡却抵挡不住火爆的股市行情,以致于要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来泼冷水。更需注意的是,1997年我国全部上市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679.03亿元,而股民支付的证券交易印花税(5‰)就达237亿元。这意味着若按照综合交易费率9.5‰计算,股民支付的交易手续费就达450亿元,再加上开户费(个人户40元、机构户400元)、委托费(每笔本市1元,外地5元)、信息费恐怕足以抵消上述的利润总额。依照交易费用理论,这不是整体证券市场运行的低效率吗?[3]作者竟然把这种市场低效率称作“贡献”。)1998年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日下,股市的大盘走势低迷,而个股行情翻腾。深市上市公司中全年交易换手率最高的达1434%,最低的为98.83%,[4]而发达国家的平均换手率为30%左右。1998年查处的“琼民源公司案”、“红光公司案”……更是令人瞠目。正是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大量存在的欺诈、操纵已经危及市场基础、金融安全和社会安定,立法者才抛开悬而未决的种种争议而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证券法》。

2.保护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至1998年底,我国的上市公司已达800多家,投资者3700万人,流通股总市值2万亿元人民币。[5]8年间取得如此的成就,当然是与深化改革密切相关。但是,这种现象不妨从投资者的角度作一考察。从1992年开始,股票投资已经完全成为投资者的自主行为,证券投资的热情来源于20年改革所造就的这样一个事实:社会财富的分配向民间倾斜。生产性国有资产的存量自90年代初以来一直徘徊在4万亿~5万亿元左右,而当前银行的居民储蓄存款一项就达5万亿。近十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奠基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在人们的温饱问题解决之后,民间财富持有方式开始多样化(或多元化),资本证券日益成为老百姓持有、保有财产的形式。《证券法》规定,银行、国有企业不准炒股,不正意味着国家法律是把老百姓的剩余视之为支撑证券市场的基础吗?既然我们认同股份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最具有生命力的企业形式,那么就不容否认,资本市场是作为股份公司“输血”、“造血”器官而存在的。马克思曾指出,“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6]这里不妨套用这一名言说,投资者是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奶娘。早在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就指出,现代经济的特征是公司经济,因而也就成了社会财富的保有方式。[7]《证券法》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宗旨,就是把证券认定为社会财富的稳定持有形式,而不是追求短期炒作、投机“筹码”,从而把人们的投资预期建立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之上。

3.《证券法》构造证券投资长期预期的机制

《证券法》有助于确立证券投资的长期预期,首先体现在法律形式本身。有了《证券法》,人们就能够依此辨别投资行为的合法与非法以及市场监管者权力的界限;明确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则,让人们知道,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针对谁、向哪里提起诉讼请求,得到何种补偿和救济,而不是上街游行、到官府门口静坐。《证券法》能够向人们提供长期投资预期的法律框架,最主要是体现在该法律的特征和内容本身。它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证券市场监管的高度集中统一。第一,证券法规的领域包括了从证券发行到证券交易的全过程。第二,监管体制的高度统一,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权的高度集中统一。第三,证券法与公司法、刑法以及行政法规的高度协调。这种法定的证券市场监管的高度统一,克服了过去无法可依,有法难依;排除了多头管理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

(2)发行制度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这种发行制度的改革,表现为在发行人的选择和发行定价的决定诸方面降低了行政干预。发行人的选择更加趋于法定的客观化标准,申请发行人之间由“攻关”竞争转向实力较量;证券发行定价改为发行人与券商之间的协议定价,有助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价格趋同,从而改变2000亿元资金蜂拥一级市场的局面;发行人与券商就发行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使得券商在发行人选择以及在发行定价问题上趋于利益对立,“伪装上市”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

(3)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公开性。“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英美等发达国家证券法正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公开哲学”基础之上的。《证券法》的强制性信息公开制度,不仅意味着投资者必须对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拥有足够信息,才能形成对股票价值的理性判断,更为重要的是,它是旨在实践“卖者当心”这一法律公正信条。强制性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投资者和股东而言,是一种权利(知情权)保护;对于发行人、发起人、上市公司而言则是法定的义务。强制信息公开制度,不仅可以确保投资者的入市信心,而且能够降低资本成本,提高社会整体的资源配置效率。

(4)高度明晰化的证券市场风险防范机制。我国证券市场的演进和近年来亚洲金融危机表明,证券市场存在高度风险并不是理论问题。尽管通过立法并不能完全消除证券市场风险,但是通过证券业与其他金融业的分业管理,实行证券中介机构把自营业务与委托业务分账管理,强制证券中介机构建立风险准备金等等措施,却可以把证券市场的风险降低到不至于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经济体系乃至社会安定的程度。

(5)强化法律责任。《证券法》中法律责任制度不仅规定了市场参与者的违法责任,而且规定了主管机构的责任;由过去的单纯公法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改为民事责任和公法责任并重,特别规定,对证券“交易中违规交易者应负民事责任不得免除”(第一百一十五条);强调在责任竞争的情况下,“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

二、对《证券法》几种议论的看法

1.《证券法》颁布影响“入市信心”论

《证券法》颁布前,一些证券从业人士就断言,《证券法》颁布是“利空”,颁布之后,利空论更不绝于耳。应当说,《证券法》的颁布和实施,肯定会对当前股市产生影响,“利空”、“利多”本属于业内人士对《证券法》可能影响当前股市价格走势的自行判断,但投资者应按其本人所处市场地位计较得失,权衡入市时机。“利空”并不是说《证券法》对市场有害无益,未必就是“对投资者的严重误导”。反过来说,断言《证券法》颁布是“利多”,从而鼓励“空仓者”赶快建仓,那倒有可能构成“误导”。[8]需澄清的是:《证券法》出台对谁有利,对谁不利;市场信心来自何方?

现实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有类别之分,有“坐庄者”、“老鼠仓”(frontrunner)、“中小散户”等等。判断《证券法》出台的直接影响,首先,须辨别对谁有利,对谁无利。1998年股市变化特征之一就是大盘走低,而个股翻腾。个股翻腾本来就是庄家“做局”的结果。在这样一场“零和游戏”中,庄家非法得到的,正是“入局”散户失去的。《证券法》颁布和实施无疑将对“坐庄者”、“老鼠仓”构成严厉打击,对广大的中小投资者至少可以起到“减灾”作用。其次,如果当前股市价格因前期过分炒作而偏高,说《证券法》颁布会导致近期股市价格走低,因而是“利空”,那也是正常之事。《证券法》能够促进股市价格作“理性调整”,可以说是办了一件大好事。再次,即使说《证券法》出台导致市场价格全面下调,由此造成所有持股人损失,那也不能认为《证券法》颁布会打击人们的入市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它的真正作用是有效遏制了因“虚假繁荣”而形成的股市“泡沫”继续“击鼓传花”式蔓延扩大。

2.“证券业、银行业混合经营论”

一些实务界、学术界人士认为,资本证券化、证券业银行业混合经营乃是世界趋势。我们的《证券法》则强调分业管理,简直是倒行逆施。笔者以为,持此观点的人们似乎忘记了美国证券业由分到合曾经历了数十年时间,依此时距为尺度衡量我国证券业,那只能算刚刚起步。曾经有人宣称,我国证券业仅用8年间时间就完成了西方国家所走过的100年路程。如果仅从交易的技术手段看确实如此。但是,证券业的发达与否,更重要的是它的职业水准,它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与质量。可以肯定地说,美国、英国的券商不会也不敢完成“红光公司”的包装。他们的经纪人也不会认为,装上几台电脑,安置一个行情显示屏,交给股东一个磁卡,就算提供了委托业务。这样的业务与看守公用电话有何区别。目前我国的金融业实际上属于“国家垄断经营行业”,证券业真正要发展,恐怕应当考虑在分业管理前提下,实行证券业的民营化,而不是加入“官营行列”;是下功夫提高服务质量,而不是挪用客户资金去自营或者为另外的客户“透支”;是信守行业自律,而不是一边当“操盘手”,一边做“老鼠仓”。

3.“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论”

关于国有股和其他发起人法人股是否应当上市流通问题(以下简称“国有股上市流通”),至少从1993年以来一直是证券界和学术界争论的热门话题,有时甚至演化为庄家炒作的题材。在学者中,主张国有股上市流通者居多,尽管理由各异。《证券法》对此问题未作任何规定。质言之“国有股上市流通”问题,实际上是国有股是否应当与社会公众股一道在交易所卖出的问题。《证券法》虽未专门提及这一问题,但从第七十八条规定看,事实上是承认国有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合法性,或者说是认可了当前普遍流行的“买壳上市”行为。因此,结合《证券法》讨论这一问题,就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两个问题:一是《证券法》应否规定“国有股”以何种方式流通、转让,二是上市流通与“卖壳”交易相比较,哪种方式更公平。国有股无疑属于国家资产,但除非是有特殊限制,国有资产如何处置是国务院这一行政机关决定的事情。《证券法》强行规定必须把这些股份卖出,并且以法定的方式卖出显然不妥。再说国有股以何种方式出售更公平呢?

我认为,无论从可操作性而言,还是从买卖公平而言,“卖壳”的做法更为可取。先从价格看,上市交易无疑会比“卖壳”价格高,从而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甚至增值。但是这种做法不仅会冲击现行脆弱的股市,而且对社会公众股的持有人来说也不公平。因为在公司设立时,国有股、发起人股与社会公众股实行的是“价格双轨制”,要“并轨”就得“折股”,不同性质、不同状况的公司很难适用“统一规则”来折股,而没有相对的“统一规则”就宣布上市交易恐怕政府难以接受,事实上也难以操作。而“卖壳”则是“一对一的谈判”,甚至可以实行更为公平的“一对多”的“拍卖”,无论哪种方式都会比“折股上市”来的容易和公平。

三、《证券法》所涉及的若干问题研究

《证券法》刚刚出台后,不少人强调,这是一部阶段性的法律。[9]尽管这种言论确有所指,作为立法参与者发表这样言论的实际后果,只能是降低这部法律的可信度。即使说《证券法》存在的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修改的部分,并不是所谓“国有股上市交易”、“混合经营”、“对国有企业炒股解禁”等等问题。笔者认为,从法律的适用性考虑,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实质区别何在

《证券法》实施前称我国的证券公开发行实行“审批制”,这次则规定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而债券发行仍然实行“审批制”。但核准制与审批制区别何在法律本身未作任何解释,字里行间能够读到的似乎是这问题交由证监会去解释。无论是审批制还是核准制,总是意味着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发行人的发行或者上市申请要进行实质审查,而不是像“注册制”下,证券主管机关仅对审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这种核准制或者审批制恐怕是我国目前乃至今后相当时期内所无法改变的现实。尽管《证券法》有关股票发行部分在措辞上采用“核准”代替先前的“审批”,“核准”仍然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特许”,或者说,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是否给予申请人“核准”问题上,依然拥有“自由裁量权”,从实际操作层面看,甚至证监会必须作出“自由裁量”。举例说,依照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目前我国达到公募资格的发行人不在少数,如果算上经重组而达到资格者,更是不计其数。从1999年7月1日起,大家都把申请材料报给证监会,并且必须3个月作出确定的答复,做得到吗?!再说目前有盈利能力的企业多集中在东南沿海,严格实行核准制必然意味着上市公司多集中于沿海企业,但是它们是面对全国募集资金,由此造成的后果必然是所谓的“马太效应”。这显然又会激化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实际上行得通吗?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么对于发行人而言,核准制与先前的审批制就没有区别。但是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来说,依照《证券法》则意味着免除了“因实质审查的过错”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这后一点,正是《证券法》审议过程中大家争议的焦点问题。[10]结合《证券法》第十九条,“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第一百七十二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制定的规章、规则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应当公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据调查结果,对证券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公开。”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零四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证券发行、上市的申请予以核准,或者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设立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申请予以批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零五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篇找不到有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条款。

2.“广泛的授权”意味着什么

通读《证券法》,会发现不少条款属于对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性”条款,这种广泛授权所涉及的一个关键问题在于《证券法》从性质上说,仅仅是证券管理法呢,还是包括了证券交易作为民事或者商事行为在内的私法规范。当一种行为性质上属于民事纠纷时,那就应该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审理或裁决的问题。比如证券发行价格的确定、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的变更、全面收购要约的豁免等等事项,均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得失变更,这些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适当呢?还是通过行政权干预处理?笔者认为,通过行政干预不仅不妥当,而且在事实上堵塞了通过法院发展、补充法律漏洞这一重要途径。《证券法》的制定肯定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经验。我们的证券法在这一问题上,恰恰忘记了美国《证券交易法》中规定“SEC”(“美国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简称)[11]可以针对违法行为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美国证券法的这种规定并不仅仅意味着对“SEC”增加一项授权,而同时意味着民事问题由法院处理才更为妥当。举例说,在“琼民源公司案”和“红光公司案”的处理问题上,证监会除了罚款和办理刑事责任移交外,对于千千万万股民所遭受的损失则压根不提,似乎股民活该倒霉?如此执法又谈得上什么“保护投资者权益”呢?

3.民事诉权的行使问题

《证券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体现的“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是值得称道的。问题在于民事责任的承担以违法行为人负有民事义务为前提,并且还须受害人享有确定的诉权为条件。读遍《证券法》笔者发现有三条涉及“民事权利义务”问题:(1)第一百一十五条(关于违规交易者的民事责任);(2)第六十三条(“不实陈述”的连带责任);(3)第四十二条(“大股东短线利润”的不当得利返还问题)。这里完全没有提及“操纵市场行为”、“内幕交易行为”的民事责任问题,从而受害投资者也就求告无门了。忽视民事责任不仅在于投资者权利受侵害得不到法律救济问题,它更涉及大量的证券违法行为的发现机制问题。从实践上看,证监会几年来查处的无数案件都是由投资者举报而发现、查处的。当投资者屡屡发现查处的结果并未使得权利遭受侵害者得到补偿,那么这就意味着从根本上扼杀了投资者举报的积极性。

「注释

[1]值得注意的是,利润率处于11%~10%的公司为103家,业内人士多认为这是利润操纵的结果。

[2]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鉴1997》,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版,第5~6页。

[3]参见《中国证券报》1998年11月27日,第8版,《证券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作者:房延安、戴铭)

[4]参见《中国证券报》1999年1月1日,第2版。

[5]《上海证券报》1998年12月30日,薛莉文,《走进依法治市新时代》。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4页。

[7]参见A.A.berle&G.CTheModemCorporationAndPrivateProperty,Pl,TheMacmillanCo.1944.该书开篇是这么说的:“公司已不仅仅是个人从事商事交易活动的法律工具……事实上,公司既是一种财产保有手段,又是组织经济生活的工具。……一如过去的封建制,现代社会体制已演变成公司制。”

[8]《证券法》通过的前一天,厉以宁先生说,当前大家对宏观经济、股市都应建立信心,《证券法》的出台,有了法律规范,证券市场越来越规范,越来越有秩序,这就是“最大的利好消息”。参见《中国证券报》1998年12月29日,第1版,《证券法出台有利经济发展》一文。我相信投资者也不会因为厉先生这番话就马上“买进”。长期的利好并不意味着当下股市处于“买进”价位。

[9]注:参见《中国证券报》1998年12月30日、《证券市场周刊》1999年第1期有关评论。

[10]1998年10月,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原稿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发行申请所作的批准决定,不表明对发行人的证券的价值及其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关于对此条的讨论,参见《中国证券报》1998年10月30日,第1版,《为证券市场定方圆》一文。

证券投资学习心得【篇7】

关键词: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理论前提思考

证券投资技术分析通过分析证券市场过去和现在的市场行为(成交量、成交价、价格变化的时间和空间),来预测证券价格未来的变化趋势。在现实的证券投资活动中,技术分析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证券投资的理论体系中,技术分析与证券投资基本分析,证券投资组合理论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技术分析理论是建立在三大假设基础之上的,技术分析的第一假设认为市场行为会涵盖一切信息,影响股票价格变化的所有因素,都会反映在市场行为之中。故此,我们在预测股票价格的未来变化趋势时,没有必要对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具体是什么作过多的关心,我们的注意力应该放在对市场行为的研究上,只要我们弄清了股票价格涨跌、成交量增减、价格变化的时间空间等市场行为结果的含义,我们就可以预测股票价格的未来变化趋势。这一假设对技术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技术分析的理论前提。如果不承认这一假设,或者说这一假设并不存在,技术分析将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如果市场行为并没有包括全部的、所有的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那么我们仅仅使用研究市场的成交价、成交量和价格变化的时间和空间这些市场行为的最终结果的方法,就想达到预测和把握市场价格的未来变化趋势的目的,就只能是以偏概全、一厢情愿了。

对于技术分析的这一重要假设和理论前提,我国理论界占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笔者认为,这一看法是值得商榷的,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投资实践上来看,都不能够证明市场行为可以涵盖一切信息的结论是正确的,这一假设究竟具有多少合理的成分,值得我们深入地进行研究。

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并无可靠性

任何一个假设的成立都必须经过理论和实践的检验,只有在理论上具有可靠性,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我们才能够得出结论说这一假设是正确的。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在理论上具有可靠性吗?我们认为,回答应该是否定的。

首先,技术分析所说的市场行为,实质上是指市场参与者即投资者的行为。正是投资者看涨或看跌的预期、买入或卖出的决策导致了股票价格的波动和成交量的变化,而投资者预期的形成是对影响股票价格的多种因素进行理性分析的结果。这里似乎可以可推出一个顺理成章的结论,这就是影响股票价格波动的因素决定了投资者的预期,而投资者的预期又决定了投资者的行为,我们分析市场上投资者的行为结果(成交量、成交价),实际上就是分析投资者的预期,就是分析影响股票价格的所有因素。认真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这一系列推理在逻辑上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其可靠性值得怀疑。不错,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首先要对影响股票价格未来变化的因素进行研究,而后形成对股票价格未来走势的判断,最后作出或买或卖的决定。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投资者在对影响股票价格变化的因素进行分析时,必然会带有不同的主观个性特征。投资者对影响股票价格变化因素的分析过程实质上是一个认识过程,一个能动的反应过程,这一过程不能不受到投资者理论素养、价值标准、思维方式、个性特征和心理状态的影响。面对同样的客观条件,不同的投资者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结论,采取不同的投资决策,从而表现出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市场行为。这样的市场行为究竟具有多少客观成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客观地反映了现实情况,值得研究。显然,我们不能祈求仅仅用这些行为的客观表现(成交价格和成交量的变化情况)就可以把握所有的信息、就可以把握所有的影响股票价格变化的因素。

其次,如果说市场行为可以涵盖所有信息的结论成立,它需要的一个基本条件是,这里所说的市场行为必须是理性的行为,而不是非理性的行为。那么,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所表现的行为是理性的吗?按照经济学的一般假定,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作为经济活动参预者的投资者同任何其他经济主体一样必然具有追求收益(利润、效用)最大化的理性行为。但是,这种个体的理性行为并不能够保证集体行为也是理性的,在很多情况下,正是个体的理性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技术分析所说的市场行为,显然指的是投资者的集体行为,而并非投资者的个体行为,这种投资者的集体行为,我们不能够从理论上证明它必然是理性的行为。现实生活告诉我们,证券投资者集体行为往往表现出很强的非理性成分,股票价格的暴涨暴跌、大起大落、股市泡沫的快速形成和迅速破灭,己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再次,证券的虚拟经济性质,已经证明证券市场的交易行为(成交价格、成交量)并不能够充分的、客观的反映影响证券价格变化的所有因素。股票、债券和证券衍生品代表的是金融权益资产,属于虚拟经济的范畴。证券的运动不仅与生产资本的运动相脱离,而且还与其所代表的资金的运动相脱离。在实体经济中,供求规律决定着交易价格的波动,价格会自动回归到市场供求的均衡点。虚拟经济的交易价格则取决于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价格上升会刺激人们的获利欲望,购买需求扩张,从而推动价格的进一步上升;价格下跌,又将刺激人们的止损欲望,供给急剧增加,需求急剧萎缩,从而导致价格的进一步下跌。当交易进入某种难以为继的状态时,就会出现价格的急剧变化,市场价格很难回到真正的市场供求平衡点。由此可见,虚拟经济具有天然的制造经济泡沫和投机的成份,其价格具有极大的误导作用。

最后,从有效市场理论的角度来看,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的结论对证券的投资决策并不具有任何的指导意义。有效市场理论,是1965年美国经济学家法码(EugeneFama)最先提出来的。在这一理论中,法码将证券市场分为弱有效型、半强有效型、强有效型三种形式。这三种不同的市场形式的区别,主要表现为证券价格对市场信息的反应程度不同。在强有效型市场中,证券价格能够充分和快速地反映所有的相关信息,任何人都不能够通过对信息的私人占有而获得超额利润。通俗地说,在一个强有效型的市场中,证券价格的变化是随机的和不可预测的。显然,如果我们认为证券价格的变化这一市场行为的最重要的表现已经反映了市场的所有信息,证券市场是强有效型的,技术分析的理论前提是正确的,我们就会得出证券价格的变化是随机的和不可预测的结论,从而也就否认了技术分析存在的价值。反之,如果我们肯定运用技术分析可以预测证券价格的未来变化趋势,就必然要否认证券价格的变化能够反映市场所有信息的结论,从而也就否认了技术分析所赖以存在的理论前提。

评价技术分析须实事求是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这一技术分析的重要理论前提实际上是并不成立的。虽然技术分析是千百万投资者上百年投资实践的经验总结,这种经验总结对现实投资活动肯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它毕竟属于经验性质的范畴,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具有逻辑联系的理论体系。因此,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夸大技术分析对投资实践的指导作用。

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以来,一直存在着过分夸大技术分析实际作用的倾向,几乎所有的证券投资分析人士和证券咨询机构都在利用技术分析预测证券价格的未来变化趋势。一些人甚至根据已有的和自己创造的技术分析方法开发出了不少的证券投资分析软件,个别别有用心的人,还利用广大投资者对技术分析的崇拜心理,大力推销他们创造的所谓技术分析秘笈,骗取了中小投资者的大量钱财。就是在证券投资分析的理论研究中,也同样存在着严重的技术崇拜倾向,一些学者在著作和论文中,对技术分析总是介绍得多、分析得少,肯定得多、批判得少。每当技术分析在投资实践中显得不灵验时,股评家和理论家们总是能够找到各种借口加以掩饰。好像技术分析的不灵验并不是技术分析本身存在什么问题,而是市场主力和投机庄家故意造市的结果。

证券投资学习心得【篇8】

关键词:国九条;上市公司质量;管理公司机制

纵观各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史,论文可以看出基金投资是一种分散风险、集中资金,有效实现小额资金向火额资本转化的有效途径。它将个人手中零散、小本的投资转化为集中有效的投资过程中发挥了功不可没的作用,如韩国在50-60年代为了解决实现经济迅猛发展所短缺的资金而大力发展、规范证券投资摹金当代各国证券投资基金方兴未艾,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仍在不断创新、发展、完善。做为现代市场经济下组织社会资源的一项有效政策、途径,证券投资基金是有它旺盛的生命力和存在的必然性。

中国当前社会已走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沿,许多事物已与世界经济取得一致,也向资奉主义市场经济学了许多可用的市场管理方法,基金就是这其中的一种。其实证券在我圈是有它的必然,我国也像韩国50-60年代一样面临着经济迅猛的发展。而后出现资金短缺,出现我国特有的这样那样的困难,如国民储蓄居高不下.而国家储蓄利率持续下调,这时投资基金绝对是实现现有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有力途径。因此证券投资基金在未来的中国将有很大的市场和潜力。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经过短短20-30年的发展,也已经从封闭式走向了开放式占主导,从不规范走向了日益规范(当然还存在未正式规范的私募基金),但是中国的证券投资市场仍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随着党的和十六届三中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国务院炎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国九条”)的颁布和实施,中国证券资本市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必将在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以下就我的理解,结合国九条,对中国当前证券市场的各种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一己之陋见。

一、我认为中国证券市场首要问题是没有好的投资项目

诚如“国九条”中所肯定的火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毕业论文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人程度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长期投资。而证券投资基金在此起了重要作用,可是上市公司总体素质偏低,很多是面临困难的国有企业转制而来,上市后又不积极深入改造,只以圈到股票资金为目的;做为三驾马车之一的债券市场又品种稀少,造成证券投资公司在选股时不约而同地只能持有那几只优秀股,集中度高,不利于分散风险。而股票市场只有“做多”机制,没有“做空”机制,很难规避系统风险,证券公司于是也拼命做大,甚至出现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

国九条中第四条第五条就对此问题提出r解决方案:四、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要求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改变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丰富债券市场品种。

对此我个人认为可以吸收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及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创造出适台中国特色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基金;而我国的高科技产业一直是一块肥肉,长期以来它属于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国资本早就看好它,而我们若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则可吸收国内很多民间资本,尤其是一些高收入阶层,会更看好这一块。房地产投资基金相对来说投资期限长,但中国房地产市场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资产容量不容忽视,我国早期不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也曾驻足过这种期限长的投资,但当时来规范化,反而造成了基金的流动性问题,而如果学习国外规范化管理话,它将很好地促进房地产资金的证券化,平分这个行业巨额的利润,让广大投资者受益。

国九条第五要求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支持竞争力强、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公司发行上市,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已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要求重视投资回报,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变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要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在实现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同时,建立对退市公司高管人员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要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真正形成权力机构抉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减信责任,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控股股东进行责任追究。强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对于这一条,当然是因为存在国有股一股独犬,股权不流通,引起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造成的,通过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可以得到些解决。但是我认为要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对损害公司和利益的股东进行责任追究的关键还在于一个信息披露问题:只有建立了及时、透明、平等的信息其卓机制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而这很大一部份要靠我们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性和执业道德,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很多是无法做到审计最基本的独立性的,这就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留下许多空子。

二、我国的证券从业机构本身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不完善如基金发起人与基金管理人相同,基金托管人由管理人选定且有权撤换,硕士论文使其独立性大打折扣;基金管理公司机制也同样存在道德风险,独立董事制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等。故而国九条中第六就讲到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督促证券、期货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其股东行为虽化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诚信责任.严禁挪用客户资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这一方面靠基金管瑕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将基金公司的收益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挂钩,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证券、期货公司市场退出机制,建立汪券资信评级机构,鼓励证券崩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优化整合做优做强,以应对明年证券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国外证券公司的雄厚资金冲击。

另我认为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仍是契约型为主的,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很容易陷入流动性风险中。也不利于其发展,还是要像法人治理结构靠拢。医学论文在这点上国九条里也放开了证券公司的融资: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筹集长期资金,完善证券公司质押贷款及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办法,制定证券公司收购兼并和证券承销业务贷款的审核标准,在健全风险控制机制的前提下,为证券公司使用贷款融通资金创造有利条件。

还有机构投资者要适当加强,这有利于信息的对称性,因为多几个大机构投资,它们也有力量得到更准确的市场信息,促进整个市场的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当然这里要加强外部的监管,防止大机构联台起来侵占小投资者利益国九条中鼓励合规资金人市:如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要培养一批诚信、守法、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丰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贤本市场的主导力量。

总之,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国九条非常强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相信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施,我国证券从业机构的逐步完善,中小投资者将从中国持续增长的经济中得到更合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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