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模版
全国已有十几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防治措施,将任务逐一落实到市、县和有关部门。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模版,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模版篇1
一、实现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及省厅、处、当地政府部门、现场办、集团公司及项目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加强环境保护是国家和政府的要求,是全体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的思想,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对于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废墟,要实行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需要排放的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一时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限期治理;预期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限制项目的生产规模。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讲政治、促和谐、促稳定的高度,把环境保护工作当作事关全局、重中之重的大事抓紧抓好,切实做到环境保护有措施、有检查,防微杜渐,做好日常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程建设总目标,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施工环境。
二、环境保护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通部及省厅、处、当地政府部门、营双项目办、集团公司及项目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
2、牢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参加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
3、遵守项目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4、在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周边植被的破坏;
不得将污水或废水直接排入河流中,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
12、防止水源污染,采取防止噪声污染措施。
13、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污水等监测和监控工作。要根据监控结果,进行妥善而有效地处理。应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
14、做好生态植被的保护,在施工线路经过的地方,有草原、果园、树林、农田、湿地等,施工中应尽可能保持原来的地貌特征,对各种生物的栖息地进行完善保护,严防破坏。
三、目标责任年度:
自X056山闵路改建工程NO3.2标段开工至竣工。
项目部(盖章): 责任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模版篇2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73号令)及《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湖桥社区范围内门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临街门店经营户及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具体内容有:
1、各经营户业主要做到门店招牌新颖,式样美观,内容健康,不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城市公共及环境卫生设施。发现下水道堵塞,水篦子、下水井盖遗失或严重破损及时向社区报告;
2、保证门前整洁卫生,禁止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泼乱倒,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无积水;
3、经营业主维修、建设及改造原因确需占、破道情况,要立即主动向社区申报,并办理占、破道相关手续;
4、各经营户需配齐垃圾容器,将日常垃圾收集后,倾倒于公共垃圾收集容器,不乱倒垃圾,做到临街门店垃圾不出屋,并按时按标准交纳环卫有偿服务费;
5、不出店占道经营,人行道两侧禁止摆放广告招牌、灯箱等,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确保门前车辆摆放有序。
二、环卫部门不履行责任或未按规定时段收集垃圾的,临街单位住户可向环卫主管部门投诉,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投诉电话:。
三、临街门店如不履行责任,违反上述条款,经居民举报、城管人员巡查或上级领导督查后发现,由社区执法人员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拍照取证后,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成立即整改落实,并处以个人十元至二百元、单位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社区(盖章):经营业主(盖章):
责任人:徐海珍责任人(盖章):
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模版篇3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会__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____]__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二、控制目标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____]__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__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建立动态循环提高的管理机制和绩效监督体系及经费保障,能够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建立行政“一把手”巡查制度及建立巡查、抽查、考核挡案,列入干部考核记录;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责任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模版篇4
为加强村(居)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__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及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各村(居)两委。
二、责任目标:
1、加强集镇、道路、村庄“五乱”治理,即做到垃圾不乱扔、摊位不乱摆、广告不乱贴、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
2、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市处理”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垃圾生态处理工程。
3、宣传到位,有标语、公示、召开广播会记录。广泛宣传环境整治“人人参与”重要性和 “垃圾生态处理工程”、 “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加强示范建设和创建。
4、推进实施“七进”活动,尤其是“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活动的推进。
5、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突出问题,重点整改;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办公室周围、大的院落等。
6、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集中治理三乱活动,逐步引导村、本责任片区老百姓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
7、按照“四化”要求开展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促进乡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容貌进一步改善,村庄、农户环境整洁,达到五无,即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粪土、无乱放柴草、无乱排污水、无敞养禽畜要求。
8、对辖区沟渠、塘堰及小流域进行治理,使城乡水环境实现“四无一整治”即:堤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污泥堆积,饮用水源无污染,入河排污口得到基本整治。
9、建立、建全长效机制,对各级督查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实施整改。
三、责任划分,以责任区域所分责任段为准。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理治理。联村干部和联片领导负连带责任,负责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
四、对责任不落实及落实不力的将严格按照《湔氐镇实施方案》进行问责,被问责的责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联村干部、联片领导负连带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政府、责任单位(部门)各执一份,望共同遵照执行。
责任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模版篇5
为了共同搞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 “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新要求,确保县城市容环境整洁卫生。根据和平县人民政府赋予城市监察大队职能,现与县城管辖区内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
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指县城辖区临街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垂直至街道、路面侧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二、临街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责任
(一)搞好外墙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每天清洗一次,其他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二)门前不得占道经营、占道施工作业、占道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三)门前招牌应保持清晰整洁、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文字要规范,无错字、缺字。
(四)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五)不得乱倒污水,自备垃圾容器并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
(六)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城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七)门前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的要求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禁止并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管理责任
(一)城管部门要积极向市民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并对临街单位、店铺、住户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督促。
(二)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管部门有权督促其整改,对不及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三)环卫所按规定做好辖内环卫保洁工作,并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及时清运。
(四)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