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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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以交通事故、溺水、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等为主。小学生的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的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

小学的安全责任书【篇1】

为了密切家园合作,共创和谐平安幼儿园,保证幼儿健康安全,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在家长明确以下各项内容的情况下,幼儿园与家长共同签订以下协议:?

1、幼儿园早入园时间(8:20),请您早上8:20前一定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幼儿来园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书包,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学 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不要带贵重玩具、饰品、以免丢失;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和带有可能伤害幼儿身体及皮肤的饰物或衣服。

2、8:20前各班均有老师接待,如需要喂药者,请将药交与老师,并按表格要求认真做好记录。不要让幼儿自己把药带进教室。

3、家长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老师,如孩子有病或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的要当面和老师交待清楚,做好详细记录,不得隐瞒病情,有传染性校疾病幼儿一律不得入园。?

4、孩子接园时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被委托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电话联络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如有参加园外辅导的幼儿,请家长提前告知老师,并由园外辅导老师持接送卡或相关证件接送并签名。幼儿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走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盖

5、家长接送孩子时,要爱护学校设施,提醒幼儿不跑不跳,不攀爬校墙,接园后最好尽快离园。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家长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除园设施有问题外),一切责任有家长承担。

6、幼儿园除做了大量的安全预防工作外,还建议幼儿意外保险,家长如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请提前与幼儿园联系。?

7、孩子之间在游戏、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章盾,请家长不要因小摩擦影响大局,要相互包容,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得擅自找其他孩子或孩子家长解决。如因此造成恶果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8、幼儿必须坚持施行家长接送制,如若家长不按时接送,发生意外,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要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幼儿园环境,家长和幼儿园必须共同携手、共同努力。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做到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共同为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而保驾护航。

小学的安全责任书【篇2】

学校 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___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到人的原则,为了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认真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经班主任、家长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楼道、操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四、学生在校内遇到危险情况时,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长是学生的主要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超载、超速、无证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长未按要求,学生出现安全问题,概由家长负责。

六、家长或监护人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当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地与班主任配合,采取积极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负责任:(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学生自杀、自伤,或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学校保管。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中心小学校

20__年x月x日

小学的安全责任书【篇3】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 生(签字):

20__年9月2日

小学的安全责任书【篇4】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事 故 与 责 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8、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1、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2、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3、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4、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5、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7、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8、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1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0、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 )年级班班主任: 学生姓名:

小学的安全责任书【篇5】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家长委托的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进行监护和教育,其监护关系和责任不因学生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的教育。

2、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请假、无故逃课、旷课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3、学校坚决杜绝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载车辆及电动车、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能带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车况不好的车辆及“三无车辆” 、农用车辆。骑自行车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说笑打闹,飚车拐弯、抢行、带人;骑电动车、摩托车和不安全车辆外出,由此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4、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私自玩火、电、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带锐刀钝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没有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用暴力解决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殊疾病,隐瞒和未告知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及病状等学校概不负责。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监护人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0、学生在校外商店、摊点等购买食品,发生的饮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2、因学生吸烟、酗酒、赌博、甚至吸毒、参与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经营性歌舞厅及与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损害,学校概不负责。

13、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和社会做好孩子的禁毒教育和反邪教教育,使他们从小认识毒品和邪教的巨大危害。

14、学生因违反学校明文规定禁止的有关条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年。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为准。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签字):

小学的安全责任书【篇6】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爆炸物品管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进行森林消防宣传教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以遏制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沙子坡小学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6月1 5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 每年3月1日至5月1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

一、教师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对学生生进行爱林、护林教育,培养师生爱林、护林美德。

2、向学生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使学生自觉做到进入林区不带火、不玩火。

3、通过全校学生向家长和亲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各班级必须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宣传教育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通过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面。在全社会中形成共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使森林防火意识从小培养,牢牢扎根于每个公民的心中。

5、教育学生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学生不得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或行政处罚。

1、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不深入,由学生引发森林火灾的。

2、动员学生上山扑火,并造成伤亡事故的。

三、签订安全责任状的范围:

沙子坡小学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

附:沙子坡小学各班级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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