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安全协议责任书

| 欣敏

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学生校园安全协议责任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生校园安全协议责任书

学生校园安全协议责任书(篇1)

溺水是农村中小学生暑期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近期全国各地以及我县已陆续发生多起小学生溺水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学校已进行多次防溺水教育,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子女不良行为的监管,教育子女做到:

一、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上学、回家;不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到沟河渠塘水域游泳、玩耍;不去河道挖沙(坭)坑地带、水库主干渠、水深流急的河流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不随便到野外不熟悉的水域游玩;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

二、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家长假期及放学期间期间必须负起监护职责,假期及下学期间一切责任家长负责。

三、及时向班主任、家长、同村同学安全小组长举报个别同学私自外出游泳的不安全行为和现象。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一份,学校一份。

学生家长(签名):

x年级x班:

学生

__小学

20__年6月24日

学生校园安全协议责任书(篇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安全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学期安全责任状:

1、学校、教师、家长、社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对子女的安全负责,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损集体、他人的事,按时上学,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放学后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否则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爬在楼道栏杆上向上或向下张望,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拉,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教师不承担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9、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街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追车、不爬车。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玩滑板车,否则出现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学生玩火和在教室内点蜡烛、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物,不准乱接乱拉电线线路,如出现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生不准攀登高空和爬树木,不准坐在走廊凉台上,不到危险地段玩耍。不准在走廊栏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准在旗杆下玩耍。否则,造成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严禁学生到沟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6、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溺水活动,家长和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自我防范和应变能力的教育;要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122"、医疗急救"120"(没事别乱打否则属违法,要严肃处理)。

17、不吃"三无"产品(即无产家地址电话、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腐烂变质的水果、食物。不到农家田地和果园偷摘果实吃。否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18、教师组织班级开展各项娱乐活动首先要考虑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则就不准开展,不听劝阻擅自开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该班教师负责。

19、师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员扰乱校园、冲击校园的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值班老师、学校领导及派出所。

20、不准坐无证或证件不全的车、船或农用车、报废车船,不听劝阻擅自搭车,造成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1、本责任状自双方签字后执行,时效至本学期结束为止。

2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城关二小(盖章)

家长(签字):__

班主任(签字):__

学生(签字):__

__年__月__日

学生校园安全协议责任书(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严格学生上、放学时间,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家长要严禁学生骑车上学,教育孩子放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家长接送学生时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家长要监督学生坚决禁止乘坐农用车、载货车、报废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禁止乘坐有超员、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面包车辆。

5、家长要与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上学、放学乘车,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时,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6、家长要与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不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更不得骑摩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长要教育孩子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8、家长要和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车辆的监督,如家长发现学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时汇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教育部门。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__

20__年__月__日

学生校园安全协议责任书(篇4)

身为一名新时代的大学生,我深知安全责任的重要性,理解并支持学校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工作。为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让家长放心,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意外伤害意识,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

2、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远离赌博、酗酒、斗殴、聚众起哄,不参与其他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违法违纪活动。

3、遵守校内作息时间。不在宿舍内喝酒、吸烟,不使用明火。

4、不使用违章电器,不违章使用电器,不使用不合格电器或者廉价产品(例如不合格或者廉价充电宝)。不私接电线、乱搭网线、私自拆装电表;不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锅、热得快、电热毯等),不在被褥内对电器充电。

5、按时归宿,不留宿异性及非宿舍成员,严禁夜不归宿现象发生。

6、养成健康的上网习惯,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散布诈骗、淫秽、反动等有害信息,不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活动。

7、户外活动时不攀爬高处、高山,不下海戏水、游泳,不到险要的地方玩耍。

8、日常出勤做到有事请假,如期返校,非节假日不擅自离开学校。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能正确认识和理解安全知识,通过学习上述安全管理内容,我将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对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承诺人:

日期:

学生校园安全协议责任书(篇5)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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