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事迹材料

| 小龙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千千万万弱势群体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他们的工作就是为市民为政府分忧解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法律援助事迹,欢迎大家来阅读学习!

法律援助事迹材料1

某某同志自2004年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时刻把弱势群体的冷暖挂在心上,受到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由于工作敬业,业绩突出,该同志多次被评为全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其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全力打造法律援助工作金字招牌。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2004年以前,法律援助中心一直面临着工作程序不规范、经费不足、办公场所狭小等状况。某某同志担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后,在没有任何模式的情况下,边实践边总结,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草拟制定了《某县法律援助实施细则》和《某县司法局、某财政局关于确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通知》,想方设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基本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转,摆脱了多年来由于经费不足而困扰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经过他的多年打造,现已初步形成了某县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套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二是爱岗敬业,工作勤恳。该同志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仅年就为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368人次,对一些有影响的咨询事项,做到了有记录、有回访。同时认真做好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的值班工作,并积极向局领导建议,开通了12348电话的自动语音留言功能。三是积极督促法律服务人员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对去年结案的案件卷宗全部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评比注重工作方法,缩短了审查期限,延长工作时间,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督促检查,极大地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

二、强化服务意识,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一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为保证弱势群体能得到及时、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多年来该同志在**县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规定对农民工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及时审查。对不能起诉的案件,也要尽力调解,对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汇报。()"绿色通道"要求对申请人一定要用最大的诚意,最大的热情,最大的耐心接待,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该同志向局里积极建议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服务的范围。同时积极奔走,在全县各镇(区)及工会、妇联、残联等地区、单位和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方便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把涉及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身利益的纠纷以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事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三、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一是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该同志积极联系电视台,开办了《法律援助服务行》专栏,还收集我县近年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80余件,组织编印了《某县法律援助案例选编》1000余册, 下发到全县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这些宣传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声望,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的当事人日益增加,在他的带领下,去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2件,法律援助事项3600件。二是努力创造条件,做到对残疾人无障碍接援。按照上级门面化、临街化、无障碍化要求,法律援助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做到无障碍接访。该同志多方联系,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城建等部门的支持下,建起了110平方米的接待服务大厅。省市县领导多次到法律援助中心视察,给与了高度评价。

多年来,该同志克服重重困难,以工作大局为重,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带领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全心全意为受援人服务,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的心坎,在**撑起了一面法律援助的大旗,树立了法律援助的金字招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做出了应有贡献,得到了受援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法律援助事迹材料2

**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大县,总人口1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6万人。在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且经济相对贫困的农业大县,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近几年,**司法局结合实际,找准法律援助工作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结合点,积极探索创新,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为了更好的拓展法律援助网络,20xx年7月,在全县37个乡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工作建设成为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基层和谐社会的平台。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的做法是:

一、强化服务意识,重视思想建设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树立起维护公平正义的思想。为了加强思想建设,盘

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思想上保持一致,在

行动上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法律援助条例》。为能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事业,**司法局每年都要组织人员下到乡镇进行宣传,以便让更多的人能对法律援助有深入的了解,让他们求助有门,维权有路。同时,**法律援助中心还专门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负责解答群众涉法、涉诉方面的咨询。20xx年3月7日,**司法局利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之际,由政府副县长**同志发起倡议,在会议中心举行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大型募捐活动,参加会议的350余名政法干部积极响应、踊跃捐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报道,为**的法律援助宣传和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争取政府支持,重视硬件建设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其对象是弱势群体,其目的是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而不同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有偿服务,但要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必要的经费保障是必不可少的。为能保证基本的办案经费,**司法局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了每年

的财政预算,从20xx年至今,县政府每年拨给6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正是因为县政府对这一工作的大力支持,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上了新的台阶。如今,**法律援助中心现有行政编制人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由原来的无独立办公室到现在独立的两间办公室(办公室和接待室各一间),开通了“12348”专线电话,配备了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及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为我县法律援助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伊始,就清醒的认识到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能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法律援助中心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例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程序规则》、《接待咨询登记制度》、《接待来访规则》、《投诉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等。对整个工作的程序作出规定,使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制度的保障。在针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原则。这既保证了办案质量,也杜绝了乱向受援人收取费用的情况,因对办案质量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消除了受援人认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是否存在援助工作人员敷衍了事的疑虑。同时也提高了援助 工作人员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在群众中信誉度良好,满意程度提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至今没有任何投诉现象发生。

随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逐渐走上正规,办案数量也不断上升,20xx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1件,其中民事案件5件,20xx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8件,其中民事案件6件,20xx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5件,其中民事案件16件,20xx年乞今为止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民事案件20件。

法律援助事迹材料3

人生的价值不在于财富的多寡,地位的高低,而在于社会、群众是否那么需要,需要就说明人生有价值,需要愈大,价值愈高。快乐同样与财富、地位无关,当你以给别人解除痛苦,带去快乐为乐时,你就活的充实、活的快乐无穷。

同志被市司法局评为“人民满意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999年以来负责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和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其中被中共长安区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中共长安区委政法委、中共市委政法委分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先进个人”,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被长安区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司法局评为“十佳法律援助者”。其所负责的法律援助中心在被市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先进集体”,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又被共青团市委等单位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主要事迹:

一、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全力打造法律援助工作金字招牌

近三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在面临着既无人员编制,又无经费保障,也无办公场所的状况下,他积极想办法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在没有任何模式的情况下,边实践边总结。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招揽人才,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他想方设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基本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转,摆脱了多年来由于经费不足而困扰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经过他的多年打造现已初步形成了长安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套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多年来从未将任何符合条件的援助人拒法律援助大门之外。他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如他承办的王莽乡郑改茸赡养纠纷案、大峪乡齐永年人身损害案被电视台《社会天平》栏目、《法制前沿》栏目多次播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电视台《直播》栏目对他进行了采访,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法律援助之声》栏目进行了两次直播。节目的播出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声望,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的当事人日益增加,在他的带领下,三年来区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多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

二、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为保证弱势群体能得到及时、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三年来同志在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绿色通道”规定对农民工案件实行“三优即审查”即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及时审查。对不能起诉的案件,也要尽力调解,对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汇报。“绿色通道”要求对申请人一定要用最大的诚意,最大的热情,最大的耐心接待,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外,为方便农民工求救,同志在45个社区公开办案人姓名、照片、援助电话,大大方便了申请人。奥辉纸业有限公司职工陕南农民李红军的工伤赔偿案的艰难胜诉就能说明问题。李红军因公受伤,被定为七级伤残,但厂方只进行了外伤治疗就再也不管,多方奔跑了一年多都无结果的李红军电话向中心求助。中心接到求助电话,立即相约,决定援助,经过一年多艰难的申请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三次代理,最终法院判决:奥辉纸业有限公司赔偿李红军65000余元。

67岁的老太太郑改茸于11月得“脑血栓”花去2500余元医疗费后因经济困难无法生活,老人找养子要求赡养被拒绝,村老年协会多次调解也无济于事。同志代理此案后,和其他同志多次冒雨下乡调查,弄清了事实,收集了大量证据。法庭为教育群众在村中戏楼上开庭,周围十里八乡的群众象看戏一样旁听了该案。同志义正严词,说法论理,激烈的辩论赢得了多次掌声。该案法庭当庭判决郑改茸老人胜诉。该案被电视台《社会天平》栏目专题追踪,并制作了三期节目,市电视台多次播放,法制频道也予以报道,引起较大反响。郑改茸老人委托女儿专门为法律援助中心送了“依法维权,为民解忧”的锦旗一面以示感谢。

三、不畏疾病,忘我工作,精心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

同志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但他始终坚守在工作一线,从不叫一声苦和累。只要涉及到群众求助,他总是那么认真,那么精心,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元月17日下午五点多,区援助中心接到求助电话,18名四川、陕南民工在长安区砲里上原砖厂打工,没饭吃,老板不给工钱,无法回家过年。同志先用电话进行了安慰,稳定了民工的情绪,并告知明天(周六)一定来人解决问题。第二天他和中心另外一位同志,放弃休息时间,自费乘坐公交车,赶到70里外的白鹿塬。患有痔疮疾病的他,忍着难以言状的痛苦,步行十多里来到上原村。当即找该村村主任、砖厂老板,宣传法律、经营之道,使之明白拖欠民工工资的严重性。老板说明了投资制瓦设备,决策失误,造成资金严重紧张,并答应无论如何贷款都要在腊月25日前先解决一部分工资,让民工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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